2010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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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的定义,其实很简单,只是一种享受或感受人生的过程。
由于生活方式和生活条件的不同,享受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享受美(比如艺术家、思想家、哲学家等);另一种是享受钱(比如富翁、奸商、贪污犯等)。我们不能把这两种“享受”绝对化,很多情况下,多数人都是将二者合二为一的。对于具体某一个人,二者却不是等位的,也就是说有的人享受美多过享受钱,有的人享受钱多过享受美;有的人享受美,但与享受钱没有关系,而有的人享受钱,又与享受美没有关系。很多人很想同时同等地享受二者,但他们又是如此失望,顾此失彼。当然,同时享受二者的人也是有的。
所谓享受美,是来自一个人内心的理解和感受,是对自然、对人生的一种美好愿望的实践。这里的美,不仅包括身心的健康和乐观、食品的美味和卫生、伴侣的贤慧和呵护、居室的整洁和安静等,还包括才德和品质的善良,对他人的关爱与帮助,哲学思想和人生智慧,以及对生活、工作和社会做出的积极努力等等。
所谓享受钱,是来自一个人为满足自己对财富的欲望和追求而获得的理解和感受,是商品经济下“钱奴”的突出表现形式,是拜金教的“阶下囚”。钱本身并不是坏东西,但人的欲望却是无穷的。有的人绞尽脑汁、抛弃亲情,有的人抛弃人性、尔虞我诈,甚至不惜一切代价和不顾道德与法律。这里的“欲望和追求”,没有级别,没有阶段,没有目标,没有终点。有的人到最后只剩下一句话:我的钱没有花完。很赞同这句名言:在巨富中死去,是一种耻辱。
“美”和“钱”,无疑是生活中的两种必需品,是每个人正常的追求。问题是,我们的追求与执着,究竟是以自我或自私为中心,还是家庭或社会为中心。前者,是极度自私的心理,难免有“唯钱是大”、“有钱能使鬼推磨”的嫌疑;而后者,是大度的宽容心理,不求自我高人一等,但求人生简单快乐。有人会觉得,没钱的人,才会去追求享受美;有钱的人,二者都有。其实不全如此。一些越是没钱的人,才越是去追求钱,享受钱;一些越是有钱的人,反而不是去享受美,而是去追求更多的钱。有钱没钱,与享受钱或美,并无直接关系。当然,有了钱,可以享受更多的美。关键还是自己对于美的理解和心态。
所谓知足常乐,平平淡淡,并非天命论的残余,而是人生智慧的典范,中庸之道的修行。无论是美,还是钱,乐观、自然、合适的追求,才是人性中最简单、最快乐的享受。很欣赏这样的心境:人本是人,不必刻意去做人;世本是世,无须精心去处世;便也就是真正的做人与处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