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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夫一妻制"保护了男人?还是保护了女人?
绝大多数人看到这个标题,想都不用想,立马就会回答:"一夫一妻制"保护了女人,因为如果不实行"一夫一妻制",男人肯定要找很多女人!
大姐大嫂大妈们!仔细想想啊!你们为什么一直就是以弱者的思想、弱者的态度、弱者的思维方式来思考问题呢?我可以回答你们:"一夫一妻制"正是保护了男人!保护了男人免遭“一妻多夫制”的“管制”。如果再仔细考虑后来回答:"一夫一妻制"只不过是男女在婚姻制度上达成的一种平衡。从原始社会、母系社会的“一妻多夫制”,到后来的“一夫多妻制”,以及“一夫一妻多妾制”,人类由女权社会转变为男权社会,都是男人为了报复女人而强行制定的所谓法律!当今世界上实行的"一夫一妻制",是在女人认识到男人的霸权之后,奋起反抗,最终,男女在婚姻制度上达成了这种妥协!
为什么这么说?我们从头来讲。
第一回合:“一妻多夫制”。从生物学和社会学角度来说,人类是需要婚配来繁衍后代,并维持社会发展的。原始社会的生产力低下,女人能够生孩子,所以对种群和家族数量的扩大起着极大的作用,女人的地位很高,也很自由。相比之下,男人就如同蚂蚁种群里的雄蚁、蜜蜂种群里的雄蜂那样,是传宗接代的工具,但也负责部分生产活动。唯一的缺点,就是孩子们要找到自己的亲生父亲,就比较困难了。
第二回合:“一夫多妻制”。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男人的地位提高了,慢慢提高到了统治地位,就成了父系社会,女人就成了传宗接代的工具。这也是男人对于女人的嫉妒和报复心理,而且变本加厉,对女人制定了很多条条框框,限制了女人的思想和自由,中国还有对女人裹脚的劣行,让男人更加肆无忌惮,牢牢掌握着社会的统治权。这个时期,是人类最黑暗的时期。
第三回合:“一夫一妻制”。从《圣经》的“一夫一妻制”与《古兰经》的“一夫多妻”分离,我们可以这样推测:那些经文的作者,原本就是“气管炎”,在妻子(们)的“诱导”下,写下了上帝的旨意:一夫一妻。从此,阿拉伯世界开始流行“一夫一妻制”,最后,欧洲“沦陷”、非洲“沦陷”、亚洲“沦陷”。直到当今世界,绝大多数国家实行了“一夫一妻制”。伊斯兰世界实行“一夫多妻制”,那是“非沦陷区”。中华民国于1930年公布的《民法》规定了“一夫一妻制”,在几千年实行“一夫多妻制”的广大东亚地区,算是比较早地进入了“现代文明社会”的。
三个回合之后,男女算是打了一个平手!
从很多方面来讲,“一夫一妻制”是有很多优势的,比如:更有利于后代的身体健康、减少遗传疾病;夫妻双方可以更好地培育后代、关心后代;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和谐、减少性犯罪;是人类有别于动物的标志等等。可这些“理由”都是现代人提出来的,“一妻多夫制”或“一夫多妻制”,难道就没有优势吗?虽然目前实行的“一夫一妻制”是有很多优势,问题的关键是男女1:1的这种“一刀切”的夫妻关系比例,是否对于所有社会都是真正合理的?现代人讲求多元化,难道婚姻制度就不能有多元化?
其一,从生理学角度来讲,男女生理结构存在巨大的差异。40岁以后的男人已不再是妻子的性爱对手,常常让“如狼似虎”的妻子扫兴不已。事实上,西方国家有统计分析表明:一个女性的日常性生理需求,需要3位男人才能满足。“一夫一妻制”尚不合理,之前的“一夫多妻制”简直是摧残人性了。电影《大红灯笼高高挂》里面的情节,正是说明了这一点。有人说,“一妻多夫”的话,不好管理。一个老公,女人就觉得好累,多夫就更累了,这是妻子的问题,没有能力就别想!
其二,从社会学角度来讲,世界并不是统一的一个群体,有的男人富有、有的女人强势;有的男人聪明、有的女人旺盛等等,这些因素,都是对“一夫一妻制”的1:1这种“一刀切”夫妻关系比例最直接的挑战。换句话说,人类社会的“一夫一妻制”,并不是人类的需要,而是社会的需要,是国家管理的需要。假如一个国家同时实行几种不同的婚姻制度,那肯定乱套。有人说,“一夫多妻”的话,妻子们的不到满足,这是丈夫的问题;而“一妻多夫”的话,丈夫们的不到满足,这是妻子的问题,没有能力就别想!
其三,从心理学角度来讲,并不是所有男人或女人都是想只要一个伴侣的,就好比有的人只吃一根萝卜就可以了,有的人还要吃一根黄瓜,而自己又有能力,有需求,但社会不允许。这是自由还是限制?有人说,女人是“感情动物”,如果一个女人真正爱上一个男人,她就根本无法再爱上其他男人了,而男人才真正可能多情。这只是一面之词,有些男人也是只爱一个女人的,有些女人是可以同时爱几个男人的。一个完美的社会,是需要满足不同层次、不同群体人士需求的。
那么,人类婚姻的未来是否可以探讨“N夫N妻制度”呢?答案是肯定的。这与哪些因素相关呢?这取决于生产力的提高、社会体制的健全与道德体系的完善。在当今这个生产力发展不平衡、社会体制不健全以及道德体系不完善的世界里,贸然实行“N夫N妻制度”,显然是不合时宜的。
有人这样评价婚姻:这世上或许有不讲利益的爱情,却难得有不讲利益的婚姻。婚姻的四大经济功能,都反映出个人可以从婚姻中取得的实际利益(包括有形和无形的利益)。而这些利益的大小,又取决于配偶的品质,如健康、家庭、收入、财富、地位、教育等等。人类“一妻多夫制”实行了几万年,“一夫多妻制”与“一夫一妻制”共存了几千年,人类社会未来的婚姻形式,是否一定就是一成不变的呢?随着女权主义的日益强大,男人已经是节节败退了!假如当年那些经文作者的妻子(们)不手下留情,而是写下:一妻多夫。现在的男人们会是怎样一种情形呢?人类社会完全没有必要特别偏向于哪一种多配偶制,而是可以探讨实行“N夫N妻制”,这才是真正男女平等的婚姻自由社会!
婚约不是生死契约,它更象是商业合同,保护的是合股企业双方的利益,好像跟爱情无关。
实际上,一夫多妻和一妻多夫是完全不同的。前者在微观上至少是自然的,因为后代血缘对各方是完全确定的,但在宏观上有失公平:许多人会无妻无后。这时,社会的制动介入,为保证社会的稳定,以牺牲少数人的交配优势为代价实现社会维稳成本最低:一夫只有一妻。反观一妻多夫在微观上就已不合理:孩子血缘对多夫是不确定的,财富如何确保被自己的后代享有?这在没有剩余价值产生的原始社会当然不成问题,估计今天一无所有的流浪汉、无家可归者亦不会对一夫一妻的婚姻产生多大的兴趣,当然动物的本能依旧有的。
婚姻和爱情是两码事,至少在婚姻产生的大部分时间是如此。想想包办婚姻至今仍然在世界不少地方存在,而爱情至上的流行不过是近百年的事。琴瑟和鸣对大众而言实在是侈望。如今物欲横流,爱情更是稀罕物种,如果没绝迹的话。
现在想想确实是中国的婚姻法有点过分,男女本身上是不平等的,所以在法律上应该保护女性的。这也是文明的一种体现。
所谓的一妻多夫只是个形式(孩子只知母,不知其父) 而已.
别傻咧.
至于将来,婚姻会变成合同制,也有可能会发展到包括一夫一妻制甚至N夫N妻制多种方式自由选择。但是要结婚的人必须签订合同,规定义务和权利。不履行就由法院进行制裁。
而到最后,人类社会的婚姻制度必将消亡。到时候男人不用担心老婆带了财产跟人跑了,女人也不用担心生了孩子没有经济来源。男人和女人也不用非得结婚才生孩子,才有保障。那时候还用结婚吗?
所以把婚姻非要定义为男女之间的是狭隘的过时的旧思想了。反正以后大家结不结都一样,那谁跟谁结也没什么差别了。
不要约束,就没有了法律(保护弱者的), 没有了道德,。。。最后,就回到了混乱的无政府状态。
未来的社会, 人们都不想要约束, 只有弱者才需要一个条约(婚姻)来保护自己, 强者都不希望有条约来约束自己. 最后, 根本没有人能够达成协议(婚姻).
前面的论据还讲出一些道理,结论却是典型的胡说八道了。
N对N的婚姻会囊括了一妻多夫和一夫多妻的所有缺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