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 (55)
2011 (364)
2012 (478)
2013 (771)
2014 (821)
2015 (202)
2016 (192)
2017 (90)
2018 (89)
2022 (291)
全国实行商品房之前,很多事业单位都搞最后一批福利房。
福利房,就是单位根据统一的分房规则和方案,给全体职工每人分配的一套房子。首先是“分房方案”,要全体职工上上下下讨论好几次,制订者希望照顾各方面的利益,但实际上也是不可能的。比如说“双职工”和“父子两人”。“双职工”只能有一套房,“父子两人”就要两套房。这样一来,“离婚”的就多了。其实,有“父子两人”这样的关系在一个单位工作的,也就是靠关系进来的(退休的书记和当兵的儿子)。
这还不是最棘手的。按照“分房方案”,那就是“论资排辈”。一个是按照工龄计算,这个计算,大家都可以理解;另一个是按照官职加分,这个计算,职工意见很大。但“分房委员会”说了,总不能说让书记领导和大家一样吧?最后看看这样两套房:在同一层楼,书记四室两厅,对面是一位新来的大学生,两室两厅。看看同样楼层的结构,两边都是三室两厅,实际上就是把这边的房间“挖”了一间给书记。
这个不说了。“分房方案”定下来之后,到了最后,总会有一些人“分数”一样的,那又按照什么来划分呢?按说应该“抓阄”。有人说:那不行!谁的后台硬,谁就先选房!果真就是如此。
最后看看新来的大学生,拿到的房子基本上都是“顶天立地”!中间的好房子,多数都是领导汉不,以及快要退休的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