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诡辩:尽快让贪污腐败合法化

(2011-09-24 08:42:17) 下一个

 

 

佚名

 

 

1,中国贪污腐败问题的根源

 

廉政指数(CPI)是一个国家在政治制度方面的指标。2011年,中国在179个国家的“世界各国廉政指数排名”中名列第78名(2007年,第72名;2008年,第73名;2009年,第79名;2010年,第78名)。而西方国家一直就占据着前10名。

 

为什么是这样?有人会觉得是中国的法律监督体制不完善。但除了这个外因,我们不妨从文化、精神、道德等内因上来分析一下。

 

西方社会是建立在以基督教为主的文化基础上的,认为人是自私的,是有原罪的,是不相信人的!所以需要精神上的法律与道德。而新中国前30年的社会是建立在儒教和共产教的文化基础上的,人是善良的,是相信人具有不断完美追求的!所以需要的只是自我的感悟与自省。然而,新中国最近30年的历史表明:中国社会从西方社会引进了资本主义,并与共产主义混合而成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抛弃了儒教和共产教,却没有引进西方的“精神上的法律与道德”,所以导致了中国社会的贪腐问题。前不久,有专家做过一项调查,医生、警察、教师三大职业,是中国民众眼中道德操守最差的,却是西方民众眼中道德操守最好的。这就是“精神上的法律与道德”在人的行为上的作用,因为这三大职业都有相应的职业法规,但是否遵守这些法规,关键看个体,也就是精神的力量。

 

2,廉政制度与贪政制度

 

也有人从制度上提出了不同的观点:发展中国家为何贪污腐败问题严重,而发达的西方国家为何比较廉洁?是因为发达国家实行的是民主制度?还是因为发达国家有完善的法律监督机制?其实都不是!只是因为发达国家实行的是“廉政制度”,发展中国家实行的是“贪政制度”。请注意:是“廉政与贪政”问题,不是“民主与专制”问题。因为亚洲一些民主国家或地区,贪污腐败问题一样很严重,甚至美国也存在贪污腐败问题,廉政指数(CPI)也好不到哪里去。

 

所谓“廉政制度”,就是监察机关依法对国家行政机关和国家公务员的各种贪污腐败行为进行监督、纠举和惩戒的一种职能活动。廉政制度建设需以文化为载体,以舆论为导向;文化建设还应包括廉政内容;廉政与文化相辅相成,不可或缺。这种文化,与国家的宗教信仰和道德体系有着密切联系。施行廉政制度,就会有人和组织机构敢于依法监督各种行政行为,公开检举揭发,并且绳之以法,而且不给官员预先贪污腐败的机会,还在精神上给与相关的亲朋好友以及全社会一种宗教与道德的约束和警示。

 

所谓“贪政制度”,是在强大的官文化和关系网的庇护下,官员们、特殊职业者或权力机构预先有大量的贪污腐败机会,而在贪污腐败以后,让谁检举揭发,谁都不敢不愿。因为反贪污腐败者,根本没有足够的权势来反贪污腐败,甚至害怕得罪他人而失去饭碗,最多就是在网络中说几句风凉话来讽刺一下。如果重要官员参与贪污腐败,政府反贪污腐败的风险就极大,大到会动摇整个社会的稳定。因此,由贪政制度导致的贪污腐败,是很难反对、很难抗衡的。中国这么多年的反贪腐行动收效甚微,就是最好的证明。唯一办法是反对培养贪污腐败分子的摇篮――贪政制度。

 

中国的贪政制度,不仅是官员们保护伞,也是在这个关系网中直接拥有权力的职业人员的庇护所。这样的职业包括前面所说的医生、警察、教师,以及会计、出纳、监测等与商贸经济相关的职业。权力是一切贪污腐败的前提,这与什么党派当政,没有任何联系。

 

3,清官与贪官

 

中国社会最大缺憾是长期的道德教育,培养了太多的清官,至少约束了这些贪官的胃口和胆量。古代中国很多官员,是举人进士出身,饱读孔孟之道,十分廉洁,近乎愚忠,这些人极大地延缓了国家的衰亡,官员贪污腐败也没有当今中国这么猖狂。史书记载着贪官只是些十分明显的大贪官(比如和珅大人),而更多的是无数的小贪官。在中国现代历史上,利用共产教以及其它各种宗教的道德教育来压抑人们的欲望,包括对财富、对情色等等的欲望,约束了贪官的贪腐心理。这些贪官一方面贪污腐败,一方面维护着贪政制度,这样办贪污腐败的风险最小,享受的好处最多。这就是中国社会很难迅速变好,也很难迅速变坏的主要原因。

 

不要以为毛泽东,或者历朝的皇帝曾经成功地打击过贪官,历来反贪污腐败都只是抓几个大典型,也就是防止大贪官摧毁现行的贪政制度,结果是培养了很多小贪官,在继续维护着贪政制度。甚至古代的皇帝也感叹:总不能把所有官员统统抓起来杀了吧?如果这样,谁来辅佐朕?依靠严厉刑法来惩治贪污腐败的这种事后惩治措施,被无数事实证明是根本行不通的!最著名的例子要算朱元璋了――剥皮实草,水银灌顶等等。朱元璋为了防止官员贪污腐败,创造性地发明了这些酷刑,可是效果如何呢?与历朝历代没有什么两样,贪污腐败仍然在明朝无处不在、无孔不入。

 

不要怕人贪心,只怕制度不仁义不道德。儒教并不压制人的私欲,只是不够重视人的私欲,偏重人的私德,因此使得很多中华优秀人才不够自私,不敢于贪污腐败。当今中国实行资本主义、否定了儒教与共产教之后,贪污腐败才开始大肆泛滥。所以笔者也不再恨贪官了,因为贪政制度如此逼良为娼、同流合污,要做清官对大多数官员是不可能的。第一,他们没那么高尚,做清官是清苦的。我们必须假定政府官员与我们普通人一样;他们既不比我们更高尚,也不比我们更自私。第二,在贪政制度下,做清官或者假清官的政治风险甚至高于直接作贪官,因为你得罪了同僚和上下左右,而你取悦的老百姓对于你的仕途前程有什么影响呢?

 

谁是真正的反贪反腐斗士?是记者、网民、法官、举报人?还是反贪局、纪检委、工会、法庭?这些人、机构或组织,中国都有,而实际几乎没有效果,抓了一茬又一茬。为什么?因为中国人的反贪观念,还停留在“以人斗人、两败俱伤”的阶段,大量的举报人被打击报复,虽然同时也有大量贪官伏法被严惩;即使在毛泽东时期,大搞三反五反,也没有真正能够成功地制止贪污腐败,反而是越反越多、贪污腐败分子胆子越来越大。贪官们从小受伟大的马列主义无神论指导思想的熏陶,它们心里根本就没有可怕的地狱,中国传统的道德底线已经被逾越。他们更体会“资本论”的价值和意义,更了解中国的国家法律和制度的缺陷,更明白“天下乌鸦一般黑”的现实状况,更深知百万雄兵护卫的“乌鸦窝”为天下之根本,更懂得“乌鸦窝”利益才真正高于一切。

 

贪官到底是贪政制度的维护者还是摧毁者?从历史的角度来看,小贪官对任何制度都没有危险,是贪政制度的维护者;但大贪官对贪政制度则是天然的摧毁者。所以官员越善于贪污腐败,就越是表明一个朝代将要灭亡,除非这个朝代因为某个伟大人物及时挽救,并实施廉政制度。所以贪官是真正的反贪英雄!因为贪官极力地透支贪政制度的资本,越贪污腐败就越能够动摇贪政制度,就如同透支或借贷过度而导致的经济危机一样。

 

因此,导致中国历朝历代衰亡的英雄,不是反对贪污腐败的侠胆义士、农民起义军、入侵外敌,而是内部朝野的大贪官,他们掏空了国库,砸干了人民血汗,架空了贪政制度。所以大贪官直接捣毁的是贪政制度,清官则对贪政制度没有任何打击力!因此,贪腐越多越严重,越是能够快速导致贪政制度的灭亡。

 

早在公元前500多年前,中国的哲学先驱老子就首先提出“物极必反”的思想。他认为:福可为祸,正可为奇,善可为妖,事物发展到极限就会向相反方面转化。至北宋,程颐明确使用了“物极必反”一词。他认为,阴阳二气交感,化生万物,故万物本身包含着对立,以至互相摩荡,形成往来屈伸的运动。其运动达于极点,即向反面变化,故万物呈现为盛极必衰,动极必静等情况。这就是“物理极而必反”、“物极则反,事极则变”。他又认为,万物消长盛衰,周而复始,而阴阳变化的原因是由于理的存在,即所谓“物极必返,其理须如此”。程颐把先秦以来“物极必反”的思想,发展成为理学上的一个重要命题。所以说,贪腐分子正是他们自己的掘墓人!

 

    4,中西方的贪污腐败合法化

 

如果中国社会要搞真正的政治改革,一个出路是从廉政开始,而不是从民主开始。这当然是政府所希望的,但要达到这样一个目标,没有100年是很难的。另外一个是从容许官员贪污腐败开始,尽快让贪污腐败合法化。所谓上梁不正下梁歪,搞定了贪官,也就搞定了关系网中的大贪小贪。这一点很多人不会理解,但这要比劳民伤财的反贪污腐败措施要可行得多,而且达到政治改革目标所需要的时间,也会大大缩短。

 

同样是一种职业,既然商人可以发财不封顶,政治家同样应该发财不封顶,西方社会的贪污腐败合法化就是如此。但西方社会同时还存在“精神上的法律与道德”,这是西方文化所固有的,所以有一定的约束作用。

 

有人会觉得容许贪污腐败是万万不能的,笔者也认为这不是最佳办法,可是中国社会的潜规则就是容许贪污腐败规则,容许官员贪污腐败,好比允许商人投机倒把一样。但如果中国社会引进了“贪污腐败合法化”,很可能会加速贪政制度的崩溃。发了横财的政府,绝对不会政改,只有贫穷政府才会不断创新、不断政改。这也是当今中国越来越富裕,贪官越来越多,而民众越来越失望,政改越来越没有希望的主要原因。当贪污腐败走向极端,可以终结任何一种制度,包括贪政制度本身。唯一可以将贪污腐败推向极端的措施,就是:让贪污腐败合法化!

 

正如本文开头所说:中国社会从西方社会引进了资本主义,却没有引进“精神上的法律”。因此,个人可以不道德,但中国的社会制度和游戏规则必须道德。斩草要除根,贪政制度就是贪官的根,不可以不除!反贪政制度,不是反党、反社会、反国家,而是让大家思考反贪污腐败的根本措施到底在那里。简单地讲,就是要革政,不要革命;革除贪政制度,对谁的生命都不会构成威胁,只会让我们的红色江山万万代!也不会有这么多人去骂共产党了,共产共同富裕,这个本身又有什么不好呢?只不过当今中国存在的贪政制度,让共产党失去民心。

 

有人说,癌症病人自己不能够对自己做切除手术。但如果在没有外援的情况下,癌症病人自己也明白自己的病情,并且拥有对自己做切除手术的技能,为什么不可以在自己清醒的情况下试一试?

 

结论:让贪污腐败合法化,最大的好处,就是直接让贪腐分子充分表露自己,让大家一目了然,让国家机制溃烂,最终让贪政制度走上不归路,这才是摧毁贪政制度的“良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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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铁森 回复 悄悄话 如果贪污腐败合法化,交税后仍剩不少,贪污腐败会公开化并越演越烈。
文革时,毛泽东依靠群众揭发,成功地制止了贪污腐败。
vesper 回复 悄悄话 同意。谁贪污,谁就交税。多贪就多交。不过这贪污的款,应该设一个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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