蟹爪莲

人生在世,以诚相待足矣。 我对人生充满希望,但随遇而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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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吴李邱坚决不承认反革命林豆豆得知公审“两案”,立即和张清林给黄火青写了一封长信,其中说:我们感到震惊和遗憾的是您把林彪冤案仍说成所谓“反革命集团案”,不仅把林彪冤案与江青反革命集团案相提并论,而且把林彪列为反革命集团一案之首。这不是违反了事实和混淆了是非吗?!把祸案与冤案、罪犯与被害混为一谈,把江青、张春桥、姚文元、王[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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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法庭给律师戴上“紧箍咒”1979年《刑事诉讼法》第28条规定:“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可是“两案”律师到司法部看的第一个文件是1980年10月11日司法部制定的《律师小组办案基本原则》。其中说:“案件已经反复查证,起诉的罪行事实清楚,[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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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小平同意特别法庭起用律师1980年7月,中央政治局在决定“两案”审判时,邓小平请律师沙千里(全国政协副主席)、史良(民盟主席)看看起诉书。8月26日,五届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8月底,彭真根据1979年《刑事诉讼法》第26条,提出特别法庭“还是有律师好”,邓小平同意了。9月初,司法部副部长陈卓主持挑选“两[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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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克诚主张不审讯黄吴李邱1980年春节,原新四军3师的刘震(军事科学院副院长)、洪学智(总后勤部部长)、吴信泉(军委炮兵副司令员)去给老师长黄克诚拜年。鉴于始终没有发现黄吴李邱涉嫌“两谋”的罪证,黄克诚说:我负责审查与林彪有牵连的干部,黄吴李邱的问题虽然严重,但是没有牵涉什么阴谋,还是要按人民内部矛盾来办,可以降职降级处理,给予安置[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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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11 17:51:22)

日本人把昙花称做“月下美人” 朋友家的昙花一夜间齐绽放,香气袭人。 其实花朵可以开一夜,晚八九点展开,清晨才闭合。连花茎剪下,一碗昙花蛋花汤抚慰了淡淡的惆怅。 [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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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吴李邱对“南逃广州”一无所知黄永胜坚决否认“南逃广州”。费四金证实:“黄永胜没有说第二天去广州。他出差都要提前讲,我要准备换洗衣服和每天的药。”鲁珉交代:9月12日晚王飞安排南逃时说,明晨5点,我们到西郊机场先打电话叫黄永胜来,再让黄永胜打电话叫吴李邱来,走也得走,不走也得走。江腾蛟1980年11月27日第三次出庭时供认:“周[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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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立果让王飞转林彪给黄永胜的信1971年9月15日,周恩来在人民大会堂福建厅主持中央政治局会议。长桌上摆着一个大搪瓷盘,里面有两页被周宇驰撕碎又拼起来的白纸(林彪手令和林彪给黄永胜的信)。北京卫戍区动用大批民兵,在怀柔直升机迫降现场找了整整一天才搜集起来的。林彪给黄永胜的信是1971年9月10日刘沛丰(空军党办处长)从北戴河带回北京的,内容是:“[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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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法宪、王洪文狱中吐露实情“两案”公审结束,1981年7月15日中午,王洪文、吴法宪、江腾蛟、邱会作合监,允许他们下棋、聊天。王洪文说:“毛主席说林彪的问题,比历史上任何一个问题,其影响都大。毛主席还说不能用处理杨成武(中央军委副秘书长、代总参谋长、中央专案组二办主任)的办法对你们。除张春桥、江青以外,汪东兴最积极急于处理你们。”[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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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专案组反复诱供邱会作1972年3月上旬,李震第三次审问邱会作,仍然集中在“八八”问题上。此后一个多月中,中央专案组几乎天天审问,说的话都差不多,直接压供、诱供,只要邱会作说一句“同意吴法宪的交代”,就一切问题都解决了。李震说:吴法宪已经把主要问题交代清楚了,中央领导同志很赞赏。吴法宪有出路,正在给他找房子,安排他一家人住在[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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