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从因信称义的角度来看,罗马书到8章已经可以结束了。但显然,保罗的视角比这个主题更广、更远,而“神的信实”、“神的话绝不会落空”,是一个罗马书从始至终都给以重视的主题。特别是对于犹太基督徒来说,因着耶稣基督,神当初给他们犹太人祖先的应许失效了吗?他们被神彻底放弃了吗?外邦人和以色列人在救恩上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关系呢?在9章到11章,保罗花大篇幅论述了以上这些问题。
1我在基督里说真话,并不谎言,有我良心被圣灵感动给我作见证。 2 我是大有忧愁,心里时常伤痛。 3 为我弟兄,我骨肉之亲,就是自己被咒诅,与基督分离,我也愿意。
虽然保罗向同胞传福音屡遭拒绝,甚至被迫害,但他并没有因此而怨恨自己的同胞,而是正如在1-3节所说的,保罗反而为此而极度的忧愁、伤痛,因为自己的犹太同胞,不接受福音,也就拒绝保罗,保罗有种被离弃的痛苦,这痛苦到了一个地步,他宁可与基督的爱分离,自己被咒诅(自己代替同胞彻底灭亡的意思),也愿意换取自己的同胞可以归向耶稣。当然这是不可能的,保罗只是用一个夸张的修辞,来表述自己的伤痛和无能为力!这样的想法,是保罗在基督里说的真话(“在基督里”和“在神面前发誓”的说法类似,表明这话是要向主耶稣负责的,是可靠的真话),绝不是谎言,是他的良心被圣灵感动,给他做见证(良心和圣灵在保罗心里同为他做见证)。这一系列表述,都是为了表明保罗的情真意切,表明他为同胞的忧虑和爱心!就如摩西当年为拜金牛犊的百姓祈求(出埃及记32)!
4 他们是以色列人,那儿子的名分、荣耀、诸约、律法、礼仪、应许都是他们的;
以色列人,是神的选民,以色列这个名字,就是神亲自给以色列的祖先雅各起的名字,也是神拣选雅各作为神的应许之子的标志,也是神白白赐给雅各及以色列人的恩典的标志。之后保罗所列举的福气,都是因他们是以色列人而有的,以色列人是他们享有各样福气的根源。
在出埃及记4:22,神说以色列是我的儿子,我的长子,这名分也是神亲自给的,也是出于神拣选的恩典。
同时,以色列的荣耀也是来自于神,因为神经常与他们同在!
神又与以色列各祖先立了约,从亚伯拉罕到大卫,神是守约的神,祂必会遵守这些约。
神又赐给以色列人摩西律法,使得以色列在其他各民族面前,被羡慕、被称赞!
神又给以色列人命定各种敬拜的礼仪,保罗写罗马书时,圣殿可能还在,以色列人的礼仪也是他们引以为傲的神的赐予!但敬拜的形式留存,敬拜所代表的属灵意义,即指向的主耶稣基督,以色列人却并不真正晓得。
神的应许可能包括神对以色列人历代的多个应许(包括物质的,如土地、后裔;也包括属灵的,如万国因亚伯拉罕得福),神的应许绝不会落空,这也是以色列人的美好盼望和信心所在。
5 列祖就是他们的祖宗;按肉体说,基督也是从他们出来的——他是在万有之上永远可称颂的神!阿门。
除了以上各种福气,以色列人本身时亚伯拉罕的后代,就是他们可夸耀之处,另外,连基督这位万有之上,永远可称颂的神,都是从亚伯拉罕而出,这是何等的荣耀。不过,最后一句那个他,也有的译本认为是天父,这有一定的理由,因为基督出于犹太人,也是神赐给以色列人的福气,因此,颂赞这位赐予各种福气的父神,也很自然不过。而且,在11:33-36,同样有一段赞颂神的话,前后呼应。
6 这不是说神的话落了空。因为从以色列生的,不都是以色列人;
虽然以色列人有这么多的福气,但他们却拒绝接受基督所传的福音,这是否会导致神的话(指神关于给以色列人的应许、以及神在以色列人身上的目的)落空,神的各样应许会失效吗?
当然不会。保罗先给了我们一个结论,这也是9-11章的主题,神的话、神的应许绝不会落空!之后,保罗给出为什么不会落空的解释。
因为从以色列生的,不都是以色列人。这句话,什么意思?和神的话不会落空,有什么关系呢?最直接的理解,就是虽然都是以色列的后代,但并不是所有的人,都是信主的以色列人!第一个“从以色列生的”,指的是肉身的犹太人,第二个以色列人,指的是与神立约的以色列人(真以色列人),为什么这么说?接下来保罗就会解释。
7 也不因为是亚伯拉罕的后裔,就都做他的儿女,唯独“从以撒生的,才要称为你的后裔”。
正如亚伯拉罕,他的后裔有两个,以实玛利和以撒,按传统以实玛利是长子,但按神的旨意和选召,和撒拉生的以撒才是神应许的继承者,即以撒才是亚伯拉罕的后裔,以实玛利和他的母亲夏甲就被亚伯拉罕遣走了。神说,唯独“从以撒生的,才要称为你的后裔”,所以说,不是从以色列生的,都是以色列人!肉身的以色列人,都是亚伯拉罕的后裔,但只有从以撒生的,才是被拣选的神的儿女,是真儿女!
8 这就是说,肉身所生的儿女不是神的儿女,唯独那应许的儿女才算是后裔。
为什么以撒才是神的儿女?因为他是按着神的应许而生的,而其他亚伯拉罕靠肉身所生的那些儿女,就不是神的儿女。所以说,唯独那应许的儿女才算是后裔。“才算是”,也隐含着神的拣选的恩典。
9 因为所应许的话是这样说:“到明年这时候我要来,撒拉必生一个儿子。”
9节引用创世纪18:10来支持保罗的论述,证明以撒就是神应许的那个亚伯拉罕的后裔,而不是亚伯拉罕其他的子女。进一步说明,不是从以色列生的,都是以色列人!即不可能所有的以色列人都会接受耶稣,而接受基督的以色列人必然是神应许和选召的人,它纯粹是出于神的恩典,而不是靠人的意思。
10 不但如此,还有利百加,既从一个人,就是从我们的祖宗以撒怀了孕, 11 双子还没有生下来,善恶还没有做出来——只因要显明神拣选人的旨意,不在乎人的行为,乃在乎召人的主—— 12 神就对利百加说:“将来大的要服侍小的。” 13 正如经上所记:“雅各是我所爱的,以扫是我所恶的。”
为充分解释6节上这个主题,保罗又加多了一个例子,就是雅各。可能你会认为,以实玛利被弃绝,可能是因为他是使女所生的缘故。保罗就加多一个雅各的例子,来否定这样的看法。因为雅各和以扫是同一个母亲所生,又是双胞胎,但神却拣选了后出来的小的雅各,神根据什么如此拣选呢?保罗说,不是靠两个人长大之后的行为,而是靠神的旨意。因为,神的拣选在他们没出生以前,就已经决定下来了。所以保罗说,“只因要显明神拣选人的旨意,不在乎人的行为,乃在乎召人的主”。这里保罗就提出一对新的概念,拣选和行为。
13节引自玛拉基书1:2-3,用来小结雅各被拣选的理由,一个被神爱,一个被神恨恶,当然,这里恨恶,是和爱相对的反义词,更对的是修辞上的用法,而不是说神真的恨恶以扫。在创世纪29:30-31说雅各爱拉结,恨利亚,也是相同的修辞手法。另外,在申命记2:5 记载,神赐给以扫,也使他成为大族,也可看出神并不是真的恨恶以扫。
14 这样,我们可说什么呢?难道神有什么不公平吗?断乎没有!
既然神的选召不凭人的优缺,而是靠神的旨意,那么神会不会失去公正呢?所以14节跟着就提出这个问题,难道神有什么不公平吗?即使以实玛利、以扫做的再好,已经注定不被拣选,注定不是神的应许的儿女?这公平吗? 保罗的回答是,断乎没有任何的不公平!下面就紧接着相应的解释。
15 因他对摩西说:“我要怜悯谁就怜悯谁,要恩待谁就恩待谁。”
保罗先引用了出埃及记33:19, 神显现祂的荣耀给摩西时,讲的这番话。实际上并没有从正面来回答14节的问题,而是仍然你是从神的主权、神的至高旨意来论述,人根本没有资格来问出这个疑问。因为从怜悯和施恩典这个角度来说,完全是神的自由,身为罪人的我们根本不配问出这样的问题,罪人把人对于公平和价值的理念居然要加在神的身上,岂不是岂有此理!不仅如此,罪人还要求神按照人的公平理念来行事,岂不知神有祂自己的公平理念,祂的怜悯和恩待,绝不会按人的心意而发,而全然是按祂自己的旨意和目的。
总罪的角度来说,人都是罪人,人的结局都是灭亡,神完全可以不拣选任何人,任由这些人沉沦灭亡,这显然也是公平的。但神不会如此,因为祂是怜悯慈爱的神,祂断不会任由所有人都灭亡,因此,祂拣选一些人让他们得救,这如何可以说祂不公平呢?难道让所有的人都灭亡就是我们想要的公平吗?
16 据此看来,这不在乎那定意的,也不在乎那奔跑的,只在乎发怜悯的神。
因此,16节小结到,神的怜悯和恩待,根本不在乎那为此而定意的人,也不在乎靠人的努力而奔跑的人的意思(使用运动员的情景来比喻人的努力),而只在乎发出者怜悯和恩待的神自己。因此,神的怜悯,神的拣选,不在人的努力和心意,而全在于那位发怜悯的上帝自己。
17 因为经上有话向法老说:“我将你兴起来,特要在你身上彰显我的权能,并要使我的名传遍天下。”
17节保罗更进一步,不仅神施怜悯是出于祂至高的旨意,连让谁刚硬,抵挡神的旨意,也是出于神的至高旨意,而不以人的心思意念为出发点,也不会随着人的心思意念而行事。引用的例子就是法老,出埃及记几次记载神使法老刚硬,不放以色列人出埃及,很多人将使得法老刚硬,理解为任凭法老刚硬,就是出于人的理念,无法接受神问什么会让人刚硬,做邪恶抵挡的事,那样对于法老岂不是不公平吗?公义的神,岂会做这样不公的事?这样的理解,和14节提出质疑的人其实一样,也是落入把人的意念强加在神的身上的误区。以赛亚书 45:7就说:“我造光,又造暗;我施平安,又降灾祸;造作这一切的是我耶和华。” 说的就是这个意思。
神为什么使得法老刚硬,祂的目的是:我将你兴起来(这个词是把某人兴起来为完成某一个特定的目的),特要在你身上彰显我的权能(拯救的大能),并要使我的名(拯救者、大能者)传遍天下。因着法老的刚硬,以色列人无法离开,神才能不断的彰显祂的大能和奇妙的作为,神的名也得以传遍天下。法老的刚硬实际也是神达到这个目的所使用的器皿,法老是邪恶的,逼迫以色列人的,但神也使用他成为神达到祂的至高旨意的器皿,法老的刚硬也成为以色列得拯救的一个因素,这是神的主权,我们这些和法老同为器皿的人,有什么资格去质问神呢?
需要注意的是,神让法老刚硬也是在法老自己主动心硬抵抗神的旨意之后发生的,让一个心里刚硬的人继续刚硬,也隐含着神对人自由意志的回应。
18 如此看来,神要怜悯谁就怜悯谁,要叫谁刚硬就叫谁刚硬。
18节为15-17节做小结,这样看来,无论是怜悯谁,还是让谁刚硬,就都是神的主权,都是神定意要做的,而不是随任何人的定意。怜悯摩西,是神的主权,使得法老刚硬,也是神的主权,并都有神自己的目的和美意,断乎不是人可以判断和质问的!正如诗篇8:3–4所说:“我观看你指头所造的天,并你所陈设的月亮星宿,便说:人算什么,你竟顾念他?世人算什么,你竟眷顾他?” 不是人配得什么?而全然是神的恩典、神的怜悯,以撒不配得神的应许,雅各也不配得神的应许,全然是神的拣选、神的怜悯、神的恩待,这样看起来,人如何有资格问神,你公不公平呢?!保罗实际上并没有正面的给出对这个问题的解释,而是从神的至高主权,来宣告,人完全没有资格质问神是否公平!既然无权无资格问,保罗自然没有必要详细解释为什么!而这个问题,本身可能就是一个奥秘,无论使用哲学、逻辑、推理、经验,可能都不会得到一个令人完全满意的答案。而慈爱、公义的神,祂做事的目的也必定是好的、是于爱祂的人有益的,正是8:28 那句“我们晓得万事都互相效力,叫爱神的人得益处,就是按他旨意被召的人。” 阿门!
1-18节,保罗以“为犹太同胞拒绝耶稣而伤痛”开始,然后提出,因为这么多以色列人拒绝耶稣,因而无法得到耶稣的救恩,这表明神当年给列祖的应许落空了吗?断然不会,因为本来就不是所有的以色列人都被神选召,成为神的儿女。正如以撒被召、以实玛利被舍弃,雅各被召、以扫被舍弃一样。如此一说,就会有接着的疑问,神这样行是不是不公平啊?断乎不是,因为怜悯谁、不怜悯谁、或是让谁刚硬抵挡神,都是神的主权,神不会追随任何人的定意,神要怜悯谁就怜悯谁,要叫谁刚硬就叫谁刚硬!
注释:从以上的经文,很多信徒会联想到两个复杂的神学问题,一个是预定论,包含双重预定论;一个是神的预定的至高主权和人的自由意志的关系。这两个问题,在这里显然找不到全面的答案,也不是保罗在这里所要讨论的主要问题。而这两个问题,也实在是个奥秘,经过几百年来的讨论,众多神学家也没有讨论出一个明确、多有共识的答案来。
备注:我的这些”罗马书读经笔记“,很多地方参考了D.A.Carson NIV Zondervan study Bible,"圣经综合解读”,周兆真罗马书中文圣经注释,鲍会园罗马书天道圣经注释,李思静博士的一些讲道内容、以及其他一些参考书目。非常谢谢这些学者提供的一些见解。求圣灵继续带领,使我可以完成罗马书的读经笔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