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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说说中美三个联合公报和美国的台湾关系法(TRA)

(2023-11-01 06:24:45) 下一个

       首先要声明,写这个小贴士不代表政治立场,纯粹是本着科普的目的给不读书看报,和对美国的体制一知半解的人提供一些基本常识。

       其次,什么是三权分立,是哪三权?从联邦法律制定、执行、和宪法解释的角度,用最简单的话说就是:制定法律的叫国会(Congress of the United States),执行法律的叫白宫(白宫里住着总统,President of the United States, 另外总统不是美国各个州长的头,他们没有隶属关系,和中国各个省长和党中央国务院的关系不一样),最终宪法解释和拥有司法权的叫最高法院(Supreme Court of the United States)。美国联邦法律都要通过国会来制定,这和中国不太一样。中国的法律不一定要通过国会(即人大)来制定,有些经过了比如香港的那个法律,即使经过国会,也是以全票通过的形式。

       在这个基础上我们理解一下中美联合公报和台湾关系法。中美三个联合公报是从1972年至1982年,美国行政机构,即美国总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签署的公报,即一中原则,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这个公报没有经过国会所以不是法律,没有法律效力。1979年,因为美国转而从支持台湾到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外交关系,所以同时制定了台湾关系法——Taiwan Relations Act(TRA), 这个是通过国会制定的,具有法律效力。

        美国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中华民国这一个中国的两个地区的一切行为都是以以上的公报和法律为准则来执行的,这就是为什么你不能帮台湾侵略中华人民共和国,也不能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略台湾,尤其是TRA这条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明文规定美国需要提供台湾武器而保证台湾具有自卫能力,美国有保护台湾的义务。美国在台湾的实质大使馆AIT,America's de facto embassy in Taiwan,表明了美国实际上和台湾实行的就是国与国之间的外交。这是美国在签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联合公报的同时,用来制衡中国的台湾关系法律所规定的。当然这40、50年间发生了太多的事情,不论公报还是法律起初都有很多grey areas,我有时间会一一缕顺。一个例子就是在TRA里说美国要保护台湾,但是并没有说怎么保护,保护到什么程度。近几年美国比较明确地表明只要台海开战,美国就一定会以武力保护台湾。什么叫契约精神?这就是,而且必须要遵守包括遵守和中国的联合公报。

        其实台湾除了在联合国没有席位,其它的都应该满足了,没有寻求独立的必要,这是我的观点。民主地区,人均GDP很高,和一百多个国家免签,美国实际上对待台湾就是象对待一个国家一样。反观中华人民共和国,为了让一个非洲小国公开喊出:支持一个中国政策,得花不少银子人家才会这么喊,没有免费的承认,所以那些国家拿住你这个软肋就狠狠宰。美国也一样,动不动就拿台湾制衡中国,可中国却只能让人拿捏住,什么也做不了。当然台湾的地理位置的确具有战略优势,如果中国收回台湾,美国在太平洋就失去了很大的控制权。这就是为什么中美两国要在台湾归属问题上博弈的关键。老话说“无欲则刚”,不论中国、美国、还是台湾,哪一方在台湾海峡没有野心都会安然无事,享受太平。还有句老话“人心齐,泰山移”,如果中国人齐心,不打架,不争个你死我活,没有这些个只想着凌驾于人民,为了一己私欲而幻想完成所谓民族霸业的土皇上,两岸完全能够和平统一,美国就再也说不出来什么了。在此之前,我是相信美国当世界警察,比疯子、魔鬼和独裁者控制世界要好得多得多,所以我在这里为美国贡献GD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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