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诗外传8.26:曾子有过
原文:
曾子有过,曾晢引杖击之,仆地,有间,乃苏,起曰:“先生得无病乎?”鲁人贤曾子,以告夫子。夫子告门人:“参来,汝不闻:昔者、舜为人子乎?小棰则待笞,大杖则逃。索而使之,未尝不在侧;索而杀之,未尝可得。今汝委身以待暴怒,拱立不去,杀身以陷父不义,其不孝孰大焉?汝非王者之民,其罪何如?”《诗》曰:“优哉柔哉!亦是戾矣!”又曰:“载色载笑,匪怒伊教。”
译文:
曾子犯有过错,父亲曾皙拿棍打他,扑倒在地,过一段时间才苏醒过来,起来说:“父亲你还有气吗?”因此鲁国人觉得曾子贤良,把这事告诉了夫子。夫子告诉他的弟子:“曾参过来,你不知道从前舜是如何做人子的吧?小鞭子就等着挨打,大棍棒就逃跑。使唤他做事,不会不在身旁;拉过来要杀他,一定不能得逞。现今你把自己置身于父亲的暴怒之下,拱手站在那里不走,被父亲打死反而限父亲于不义,这不是最大的不孝吗?你不是天子的臣民吗?杀你又是因为什么罪呢?”《诗经》说:“悠闲自得,美好安定!”又说:“温和言笑,不急不躁,谆谆教诲。”
侠客心得:
任何好的东西一旦成了教条,一定是害人的。孝顺是美德,但是如果一味地顺从不做权衡也会害死人。为了让父亲解气,曾子甘愿让父亲打死。乍看之下象是至孝,像是最高的孝道修为,应该大加褒扬。孔子说错了,错了,完全错了。父亲一怒之下打死儿子,恐怕父亲一生也毁掉了。国法不容,良心不容,社会也不能容啊!这时候曾子你不跑,不是诚心陷害父亲吗?这哪里是孝顺!
孔子用曾子这个例子,教育我们做任何事情都不能照搬教条,都要执两用中,不可偏执于一端。孝顺是出于对父母的爱,不让父母把自己打死更是出于对他们的爱,所以用中是以仁义为权衡的,而不是好名声,更不是利益。
可见,先圣孔子是反对教条的。他教育我们时时心存仁义,时时用中才是正道。
执两用中
无事不亨
教条死板
伤仁害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