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说在北京的日子是1996年的事,最早却是在1979年12月。这得说清楚那次到北京的原因。
我是在1973年偷渡去香港的,假如早一两年的话,可能会以难民身份去了美国;之所以这样说,是在我到了香港之后曾求助于教会的团体,希望他们能帮助我移民到美国。然而得到的回应是“在1972年中美建交后,美方取消了偷渡者以中国难民身份移民的签证类别”;假如在美国有亲友,是可以在亲属移民的理由给予协助。
1972年中美建交给逃港者最大的好处是将过去被视为“投敌叛国”而改为“非法探亲”,据说是周恩来回应美国记者发问时说的,所以后来将逃港者投入监狱的方法改为收容后释放,除非偷渡前犯有刑事在身。然而当已逃港后以香港人身份偷偷地回去与亲人会面是不允许的,一旦被发现则可能没收香港身份证发回原籍(有关系的早就打招呼有免死金牌了)。
更大的转机在1978年,为了解决广东三角州群众的生活困难,允许逃港者来往,方便她门接济亲人。这种政策并没有公开,所以广东各地执行不一样。1979年中,我的教授告诉我,他通过某些渠道知道中央有文件落实到广东了,因为他自己也曾是个逃港者,比较关心,但他并没有看到真正的文件(现在看来,应是1978年12月在十一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国策)。
我的心是七上八下,想回去见见双亲,而当没有这份文件的话则极有可能被发配原籍,再也回不了香港的可能。几经考虑后,觉得没甚么大不了,在香港数年经半工读也取得了学位,回去只是打回原形而已。于是事前通知广州的舅父,尽可能安排在有关系的旅馆居住,倘派出所查核时便于逃脱;同时在广州的时间之是与父母会面,随即北上旅游,算是赚了采头。
后来是乘火车经鹰潭﹑上海(游过苏州及杭州)﹑泰山然后到了北京。在京也不过四五天,游过故宫﹑长城﹑颐和园等而已。之后是乘火车直到深圳,免得夜长梦多。
最初是选择住华侨饭店,因为没办法拣,北京只允许(香)港澳(门)人士及外国人入住指定饭店。然而华侨饭店客满,由他们安排到前门的北京招待所。
那一间招待所在前门的大栅栏,离后来的“麦当奴”不远,当时是没有“麦当奴”的。印象较深的是,招待所的位置在前门大街门楼之前的一条小巷进入,应是在现时的珠宝市街之内。
招待所是类似四合院的房子,每间房内有双层木床两个,房外是木板門间隔,室内有火炉供暖。厕所是公用分男女的旱厕。没有浴室,要洗澡得去前门大街的澡堂。
南方人去澡堂的机会不是没有,当年在香港也见过澡堂的招牌,是谁去就不清楚。对我而言,人生第一次去澡堂是在北京。
买票后掀起布帘进入一个大厅,中间是个大水池,或许北京人称之为“澡池”, 池内飘着零乱是小浮片,池边有服务员在代客磋身(我没有要这服务,是要另外付费的)。
有个小房间内设保管箱,锁匙在门前交费时就收到(离开时缴回)。脱得光条条后将衣物放到保管箱,锁上后也就转到澡池入池。最初感觉非常不舒服,南方人极少赤裸裸与人共处,更不用说在满浮浮片的水池了。经历数天火车的颠簸,不洗澡也受不了。同时在澡池中的其它人似乎满不在乎,有人作游泳状,也有人相邻着对话。
匆忙浸了一会,真正洗澡是在没有间隔的花洒下,这才是常用的方式。现在在国内旅游,相信没有几人有这种体验了。第二次是半年之后在陕西的华山脚下,没有第三次。
回到招待所时,服务员打招呼说次日会带去毛泽东纪念堂参观。本来是没有意愿去的,据说入住的客人都会服从这种安排,只好答应了。
次晨到了天安门广场,毛泽东纪念堂前排了非常长的队伍。服务员带我到前面去,大概说我是香港人的原因,没有排队直接进去,服务员就自己走了。
跟着队伍绕毛泽东的遗体转了一圈,发觉其遗体的脸部有一小块的凹陷了的,明显带暗。后来查资料,据说苏联的专家来得稍晚,完善处理遗体的时机失去导致。现在去瞻仰其遗容应该没有当时那么接近,远观的话,是真正的遗体还是蜡像就不好说了。
想来有点怪,毛泽东及蒋介石两人至今都没有入土为安。蒋介石的遗容是见不到的,躺在棺木内,外面围着大理石完全密封。1975年到台湾慈湖时看见过。毛泽东生前每隔一段时间就让老百姓在中国折腾一番,他老人家大概没有想到自己死后也得让人折腾,或者会没完没了;两者的出发点大不一样,毛泽东是让人民提高革命思想,而将他折腾是使他的遗体不变下去。在我看来,毛泽东遗体长期安放在天安门不大合适,一来经常折腾总会有差错的时候,千年僵尸是在密封的保存环境才能出现;二来没见后继者年年去瞻仰,反而每隔段时间登上天安门时遥遥看看(也不得不看),于是乎也想学学他的威风,又给人民来一番折腾。听说湖南人也考虑到一些,想接他回湖南安葬。
再说回北京,大冷天游长城不大好玩,故宫和颐和园在那时的游客也不算多。
那一年还没有外汇券(发行于1980年4月,与人民币等值,却比人民币好用得多,可以在友谊商店购买售价极昂的进口商品,普通国人是进不去的),到任何地方买东西与普通人同价,幸而在广州与舅父换了不少人民币及要了些粮票,要不然在旅游的过程中麻烦大了。
同年12月底,乘火车直到深圳,过了大桥后才感恩老天保佑。只是没有想到连7个月都不到又踏上去北京的火车。
1980年6月结婚,老婆在婚前就说了度密月必须到北京,只好奉命重游;这还不算,岳母与她的姊姊陪同,好在她们到北京后就先打道回香港,因为她的姊姊要移民法国去。后半段多了内蒙﹑山西转回武汉,再回香港。
这一次不大一样的是北京多开放了些酒店供选择,港币在两次都不能流通,却又不准用流通的人民币,手上多了一种全新的货币称之为“外汇券”;付酒店房租必须用它,一旦被旅游点的售票员辨认出来自国外的也必须使用它。“外汇券”在1979年印的,却是在1980年4月才正式发行,而原来在广州提前换的人民币因人多而用得也快,当到底时也不得不换“外汇券”了,苦头随之而至。原因是每到一地多是乘汽车到景点或到小饭点吃饭,根本不收“外汇券”,说到破天也没有用。寻常百姓没见过,尤其是背面使用的是英文说明。大多数人是如此,也有人看到我们的衣着不一样,跟着背后求兑换,兑换率比面值高得多,但一般不敢换,怕的是“便衣”,便宜没到手却先去派出所;故而往往在酒店或饭店与服务员换的,兑换率略高于面值,与“黄牛”去比则差远了 - “外汇券”流通到199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