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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粤人赴澳留学档案汇编(百十):增城叉厘黄

(2023-03-06 05:07:08) 下一个

民国粤人赴澳留学档案汇编(百十):增城叉厘黄

增城黄沙头村

此处的叉厘黄(Charles Wong)实际上是其英文名字的直译,其真正的中文名字拼音是Wong Yeung Yee。因整个档案宗卷中都没有显示出其确切的对应中文名,根据读音对译,其名很可能是“黄远贻”。

叉厘黄是增城县黄沙头村人,生于一九○三年二月二日。他的赴澳留学之路与其他人不太一样,走的是一条迂回之路。一九二三年七月十七日,二十岁的叉厘黄与一位与自己年纪差不多的同乡威廉陈(William Henry Chan)一起搭乘一艘名为“乌里马洛”(Ulimaroa)号的轮船,从纽西兰(New Zealand)抵达澳大利亚的雪梨(Sydney)港口。因他们二人都持有纽西兰的回头签证,入境时也表明是来澳大利亚度假旅游的,故澳大利亚内务部要求其在澳亲戚分别代为缴纳给海关的一百镑保证金之后,给予其在澳停留三个月的旅游签证,由是,他们得以顺利入境澳洲。由此可见,他们之前在纽西兰,很有可能也是从中国去到那里读书的,只是限于条件,无法查找到他们以何理由进入纽西兰以及在那里有何活动的档案资料。

想来他们二人在澳游历的过程很愉快。三个月签证一到期,威廉陈便按照规定,于十月十九日从雪梨港口登上驶往纽西兰的“麦卢卡”(Manuka)号轮船返回到他的出发地,但与他同来的叉厘黄却没有和他一起走,而是就此留在了雪梨,并从当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开始,注册入读兰域预科学校(Randwick Preparatory School),成了在澳读书的中国留学生。

当然,能协助他办理在澳留学一事者,是在雪梨唐人街附近矜布炉街(Campbell Street)上经营“新万利号”(Sun Man Lee & Co.)[1]商铺的股东之一黄汝钦(Wong Home)[2]。按照《中国留学生章程》的规定,能够申请中国学生在澳读书之监护人和财政担保人,皆应是其在澳具有永居身份或成为澳大利亚公民之父兄辈。可是,因在澳大利亚国家档案馆中无法查找到黄汝钦的任何资料,我们不知道黄汝钦与叉厘黄之间的具体关系,只能根据惯例,判断他们至少应该是宗亲。在安排好了叉厘黄的入学手续之后,黄汝钦才按照要求,于当年十二月三日填表,以自己所经营的“新万利号”商铺做保,允诺每年供给足镑膏火作为叉厘黄的学杂费等各项开支,向中国驻澳大利亚总领事馆申领他这位亲戚的留学护照。从这样一种申请程序可以推测,可能在填表之前,黄汝钦就与上述中国总领事馆以及内务部有过很好的沟通,并且也得到了很正面的反馈,才能使其申请如此从容。也可能正因为如此,其结果便是,在收到上述申请表格和材料之后,中国驻澳大利亚总领事魏子京于十二月七日为这位从纽西兰转道而来的中国青年签发了一本中国学生护照,号码是356/S/23;而内务部也在五天后为他核发了留学签证,在护照上钤盖了签证印章,并将护照保存在其档案中,这也就意味着他的旅游签证自此顺利地转为了学生签证。当然,按照惯例,其学生签证有效期自其当年七月十七日入境之日起计,为期一年,到期可按例再申请展签。由此看来,整个申办过程都进行得非常顺利。

叉厘黄在这间学校一读就是三年。从他的年纪来说,他此时就读的应该是预科课程,准备由此升读大学。而根据学校的报告,此前他就已经具备了相当的英语基础,在这里也表现得很勤奋,英语能力提升得很快,各科课程作业也完成得很好,而且总是精神饱满、衣冠整洁地出现在课堂和校园,且非常守规矩,知书识礼,颇受老师与同学喜爱。

一九二六年七月,又到了一年一度为叉厘黄申请留学签证展延之时。这一次,内务部没有像前二年那样痛痛快快地批复展签,而是在八月初先行下文到雪梨海关,请其去核查这位中国学生目前到底是在上学抑或利用这段时间打黑工,因为此时的叉厘黄还有半年就年满二十四岁,即将到达中国学生在澳留学的最高年限。按照规定,到达这个年龄的中国学生,必须收拾行李离境回国。而当时内务部最为关注者,便是中国学生在澳期间利用留学签证打工;而一旦发现,轻则警告,重者立即遣送回国。雪梨海关接到内务部指示后,立即派人去了解情况,并于九月初将结果报告给内务部。从他们了解到的情况来看,叉厘黄虽然在八月十四日之后便从上述兰域预科学校退学,但此前一直都在校表现良好;尽管今年上半年有时候有些旷课行为,累计起来达三十多天,只是学校认为这些都是有一定的原因和理由,并且也都接受了他的解释,换言之,这些都不属于违反校规。现在他是住在其监护人黄汝钦的店铺里,但并没有在此帮工,也没有去到其它地方打工,因为他刻下正在申请重返纽西兰。

可是,内务部秘书认为,在半年时间里旷课如此之多,是无法令人容忍的事,属于严重违规,应该立即将其遣返回中国方才符合规定。为此,他在九月三十日致函中国总领事魏子京,一方面对叉厘黄的旷课行为予以谴责,另一方面也拒绝了中国总领事馆为他提出的展签申请,并要求中国总领事馆立即采取行动,将其遣返。

就在内务部与中国驻澳大利亚总领事馆双方文牍往返交涉尚未有结果之际,即将年满二十四岁的叉厘黄已经办妥了返回纽西兰的签证等手续,于十一月五日在雪梨港口搭乘“马希诺”(Maheno)号轮船,告别了黄汝钦以及留学三年多的澳大利亚,直奔纽西兰而去。

叉厘黄的留学档案到此中止。至于他去到纽西兰后是否留在了那里,则不得而知。只是根据抗日战争期间纽西兰华侨联合总会所办的《中国大事周刊》(New Zealand Chinese Weekly News)上每期所刊登出的每位在纽华人缴纳捐款的芳名录里,无法检索到他的名字(即Wong Yeung Yee[黄远贻],也包括“叉厘黄”),很有可能他最终也从纽西兰返回国内发展,或者与当时许许多多从澳大利亚和纽西兰回去的华人学生一样,就此去了香港打拼。

一九二三年十二月七日,中国驻澳大利亚总领事魏子京为叉厘黄签发的中国学生护照。

一九二三年十二月三日,黄汝钦填表代叉厘黄向中国驻澳大利亚总领事馆申领其在澳留学所需之中国护照。

档案出处(澳大利亚国家档案馆档案宗卷号):Yee, Wong Young and another - Student passports, NAA: A1, 1926/17496


[1] 根据鸟修威省档案馆(NSW State Archives & Reocrds)所藏该省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工商企业注册记录,新万利号重组注册的日期是一九一九年九月二日,有三个股东,未有黄汝钦的名字,也许他是此后加股补进去的。见:https://records-primo.hosted.exlibrisgroup.com/permalink/f/1ebnd1l/INDEX1824677。但检索雪梨中国报纸,新万利号早在一九○六年之前便已设立。见:“救济同胞”,载雪梨《东华报》(Tung Wah Times),一九○六年十月十三日,第五版。

[2] 在黄进鸿(Wong Ching Hung)的档案宗卷里,其监护人的名字是黄钦(Wong Home),实际上就是黄汝钦把名字简化了,英文名没有变化。见:Wong Ching HUNG - Chinese student, NAA: A1, 1927/2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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