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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新诗写壮怀,谁知销骨更招灾。
文学上的“反标”事件交待的最详细的是《水浒传》中宋江的“反标”。《水浒传》中,梁山泊的首领宋江在浔阳酒楼上醉酒题诗,写下了《西江月》一词和附诗一首,结果被小吏告发,最终将宋江逼上梁山。
闲来乘兴入江楼,渺渺烟波接素秋。呼酒谩浇千古恨,吟诗欲泻百重愁。
赝书不遂英雄志,失脚翻成狴犴囚。搔动梁山诸义士,一齐云拥闹江州。
“唤酒保,索借笔砚。起身观玩,见白粉壁上,多有先人题咏。宋江寻思道:“何不就书于此?倘若他日身荣,再来经过,重睹一番,以记岁月,想今日之苦。”乘其酒兴,磨得墨浓,蘸得笔饱,去那白粉壁上,挥毫便写道:
“自幼曾攻经史,长成亦有权谋。恰如猛虎卧荒丘,潜伏爪牙忍受。不幸刺文双颊,那堪配在江州。他年若得报冤仇,血染浔阳江口。”
宋江写罢,自看了,大喜大笑。一面又饮了数杯酒,不觉欢喜,自狂荡起来,手舞足蹈,又拿起笔来,去那《西江月》后,再写下四句诗,道是:
“心在山东身在吴,飘蓬江海谩嗟吁。他时若遂凌云志,敢笑黄巢不丈夫。”
宋江写罢诗,又去后面大书五字道:“郓城宋江作”。
文革中的“反标”就不一样了,很多事件,层出不穷,数不胜数,许多真人真事、珍人珍事!现在看来大都是“拼凑”、“构陷”、“无限上纲”、随意曲解的荒唐滑稽剧和不该发生的“乌龙”事件!
“文革”之中,中国大陆对毛泽东的“个人崇拜”,达到无以复加的地步,毛泽东真的成了一尊神。然而,攻击毛的“反动标语”层出不穷,屡见不鲜。
“文革”开始,在“林副统帅”的极力倡导下,“忠字化”、“红海洋”、“红宝书”、“早请示晚汇报”……成了新的宗教仪式,对毛泽东的顶礼膜拜达到从未有过的巅峰。
每家必布置一个“忠字台”,“台上”必供毛的石膏像(街道居委会的人挨家挨户检查落实)。因此,石膏像一时供不应求,买不着--不能说“买”,要说“请”--请不着。一时大胆--也是一时糊涂的郑家瑾,也许是被时代的狂热所感染,也许是对美术的偏好,他犯了个大错:自己动手制作毛泽东石膏像。就美术的角度而言,制作石膏像并不难,制好模具,灌注石膏,脱开模具以后,完好无缺者便为正品;若有瑕疵,毁了重来。稍有差池,罪责难逃。果然,一次制作中,不小心碰破了石膏像的手臂,趁无人之际赶忙放进一只小木箱,谁知当合上箱盖时又压破了像的头部。次日清晨,当他以为神不知鬼不觉地要将石膏碎片倒入厕所时,恰遇一位腹泻的教师。于是被指控为毁坏毛像,“恶毒攻击”。
宪法第二条规定:“凡是投寄反革命匿名信,秘密或公开张贴、散发反革命传单,写反动标语,喊反动口号,以攻击污蔑伟大领袖毛主席和他的亲密战友林彪同志的,都是现行反革命行为”(被概括为“恶攻罪”)。
有人书写一副标语“为世界革命出力!”,“力”字写成了“刀”字便成了“反标”。
反动标语的简称。以为“出刀”就是捅刀子,破坏世界革命。
有人回忆自己的 “现行反革命”案:一幅“伟大领袖”与他的“亲密战友”的画像后面,写了句话:“这个人真稀奇,一切过错推给刘少奇……”公检法军管小组说是他写的,逮捕后施以“车轮战”逼供,以“现行反革命”罪判处五年徒刑,送到农场劳改。
不堪回首,现在看来纯属“乌龙事件”的反标事件在当年岂止千千万万!有的人将毛泽东的画像搜集起来组成一个“忠”字,结果被人揭发是将毛主席的“头”当作“字”的笔画,简直就是极大的亵渎!被当作“现行反革命”受到严惩......。“文革”中的“反标事件”可以说是罄竹难书(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