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一位女大学生手淫说起
作者:郭知熠
笔者最近在网上读到一篇文章,文中讲了一个故事:
某高校的一位女大学生,可能是因为情欲难耐,偷了她们宿舍走廊里的灯泡,作为她暗地里手淫的工具。因为走廊里的灯泡被盗,整个走廊变成一片漆黑,于是,众人开始大骂,这些小偷偷得也太离奇了,居然连走廊里的灯泡也不肯放过。
某天这位女大学生肚中疼痛难忍,被一帮同学强迫拽起送往医院,同时,人们也就发现了这只“被盗”的灯泡。
这件事情发生后,这位女大学生羞愧得无地自容,以至于企图自杀以求解脱。
看完这个故事后,笔者觉得对手淫这个问题,应该有争论的必要。郭知熠在此发表对这个问题的观点。欢迎有兴趣的读者加入这个讨论。
手淫,是男人或者女人的一种自慰的方式。当人们感到性饥渴时,手淫可以使得这个性饥渴得以消失。因为手淫不需要合作者(也许有时对女性需要合作物),手淫是人类性欲得到满足的一种方便的替代品。
人类“发明”手淫,其实是人类文明发展的一个极其重要的一步。当然,这只是笔者个人的观点。笔者不知道其它的动物是否也会“手淫”,不知道手淫是否是人类的专利品,但人类的手淫确实是人类的一项伟大的“发明”,因为这个“发明”直接地解除了我们的性紧张。我们应该感谢手淫这样一个“发明”。
郭知熠以为,如果人类不发明手淫,人类有许多的性饥渴就无法得到满足,相应的暴力行为(如强奸)也许就会频频发生,或者,有些人有足够的自制力,他们能够用他们那无限的自制力压抑住他们的性饥渴,但这种过度的压抑一定会导致疾病发生。因此,手淫的发明对人类的文明发展是有功的,而不是有害的。
我们再来看看社会上的情形。很多人都在偷偷地手淫,但却不能承认自己在手淫。这个女大学生的例子就是一个很好的证明。这个女大学生在手淫,也许很多的男女大学生也在手淫,但他们只能是偷偷摸摸的,一旦被别人发现,他们就会感到羞愧。这个社会也会很快地使得他们身败名裂。殊不知,那些看似道貌岸然的其他人之中又有多少人也在偷偷地手淫?只是这些人没有被别人发现而已。
笔者有时候对这些类似的社会现象感到很不解。为什么人们不能承认自己手淫?为什么我们甚至听到手淫这个词,在心里就会有某种程度上的恶心感,而我们还要偷偷地手淫?依我看,世界上没有什么东西与人类的性相比拟:明明我们都需要,却要装作不需要;明明渴求,却要装作无所谓;明明人人都在想,却人人都要对性大肆讨伐,谈性色变。有些人说,人类怎么怎么虚伪,郭知熠先生也在其它的地方说人类如何如何虚伪,可是,人类在性这个问题上应该是最最虚伪的。
但笔者还是要为手淫正名。至少如果我们发现某些人手淫,我们不应该歧视他们。我们不能给他们社会之压力,以至于他们因羞愧而自杀。我们应该对此表示理解,我们应该安慰他们。
那些所谓的教育工作者,在你们发现手淫案例的时候,不应该象发现了新大陆一样地兴奋,以为找到了一个绝妙的反面教材。因为你们也在手淫,或者曾经有过手淫。
写于2006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