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论“用艺术之光环护身”和“用名声之光环护身”
作者:郭知熠
有朋友看了我的《从李敖的裸体照到汤加丽的写真集》一文后,对其中所谓的“用艺术之光环护身”和“用名声之光环护身”颇感兴趣。笔者再在这篇文章中对这个有趣的主题作一些进一步的探讨。
所谓“用艺术之光环护身”,是指一个人做某些哗众取宠的事情,但唯恐公众攻击。于是,打出了为了艺术献身的招牌。如此一来,公众就不敢随便进行指责了。这个说法是笔者在讨论汤加丽的写真集的时候提出的。汤加丽就是一个“用艺术之光环护身”的人。她别出心裁地出了一本裸体写真集,宣称她的裸体写真集是为了人体艺术的缘故,赚得了一个“天下裸体第一”的名声。
所谓“用名声之光环护身”,是指一个人在已有的名声之基础上,为了猎取更大的名声,故意地做一些哗众取宠的事情。笔者在讨论李敖公布自己的裸体照片时,指出李敖这样做是在“用名声之光环护身”。
不管是“用艺术之光环护身”,还是“用名声之光环护身”,它们所达到的效果是一样的。这个效果就是起到保护“使用者”的作用。任何人想要用哗众取宠的方式出名,他(她)必须要有一个护身符。这个护身符可以是“艺术”,也可以是“已有的名声”,还可以是其它的某些东西。但笔者在这里必须提醒的是,这个护身符是一定要有的。
目前,有些人想出名想疯了,别出心裁地搞什么“裸奔”。在光天化日之下,在众目睽睽之下,在重要的事件当口,脱光衣服,撒腿就跑。其实,我们看到,这种出名方式是不明智的,也是不值得提倡的。因为它没有我们所提到的“护身符”。
如果使用这种方式出名,出名者的下场是什么呢?出名者的下场是遭到大众的唾弃。要一个人人都不齿的名声其实没有任何好处。这种名声也是短暂的,世人会很快忘记他。
当然,有些人为了出名而出名,哪怕是出了恶名也在所不惜。倘若有这种心理作用,别人就一点办法都没有了。笔者也就在这里白费唇舌了。
所以,如果你想以哗众取宠的方式出名,而又不想让人人所不齿,你需要有一个护身符。精神分析大师弗洛伊德公布他惊世骇俗的“性升华”之理论的时候,他是用了“科学之光环”来护身的。他的护身符是“科学”。总之,有护身符不仅会使你免于更进一步的公众之指责,也许会使你免于可能有的牢狱之灾。
说起“裸奔”,笔者也想起前一段时间,陈水扁要带着家人上街游行。李敖给陈水扁出主意,要他干脆“裸奔”。舆论界一时哗然。如果陈水扁真的“裸奔”,再加上保安人员跟着一起跑,无论他们是“裸奔”还是不“裸奔”,一定蔚为壮观。这一事件一定会载入千古之史册。陈水扁是有名声之光环护身的,因此,他的“裸奔”不象一些无名之辈。只可惜陈水扁没有这个胆量。笔者以为,陈水扁不妨认真地考虑一下李敖的这个“酷极”了的建议。不过,中国人的“裸奔”,多半不会一丝不挂,也许是因为中国之风气的原因吧。
因此,读者诸君,假若你是一个想通过哗众取宠的方式而成名的人,根据我们上面的讨论,护身符对你而言是重要的。但也许你想不到的是,护身符对于你的观众,或者你的听众,或者你的读者来说,也是非常重要的。它也在无形之中起到了对他们的保护作用。
为什么这么说呢?
对于汤加丽的写真集,如果没有艺术这个护身符,一般人就不能正常地讨论它。那些正人君子们就会对此嗤之以鼻,不敢公开地欣赏它。也就是说,少了这个护身符,观众的欣赏就变作偷偷摸摸的了。
不仅如此,观众对它的讨论即使有,也只会是一味地批评,攻击和谩骂。恐怕这样一来,汤加丽就会被唾沫星子淹死。如果加了这个护身符,情形就大不一样了。世上总会有人为裸体艺术进行辩护。汤加丽也不会是完全孤立的了。
非常类似的是《金瓶梅》这本淫书。它也有一个护身符,也就是说,人们认为它的艺术成就很高(尽管淫乱!)。如果不是这个护身符,恐怕即使是那些专家学者也不敢公开地阅读这本书了。更不用说对它的细节进行一些品头论足了。
所不同的只是,汤加丽的这个护身符是她自己宣称的,而《金瓶梅》的这个护身符是后人为了方便而加上去的。郭知熠先生说,这个护身符加得好。加了这个护身符,一般人阅读《金瓶梅》就没有必要偷偷摸摸了。如果你阅读这本书,而有人敢于指责你的话,你尽可以嘲笑他没有艺术这方面的修养和功底(你看,这是多么冠冕堂皇!)。你还可以照读不误。因此,如今《金瓶梅》的读者能够尽兴地读完《金瓶梅》,而不用担心得到任何指责,应该感谢有人加了这个护身符才对。
护身符还可以更有效地保护它的“使用者”,或者说保护它的作者。汤加丽出了一本裸体写真集,自然遭到了大众的嘲讽和攻击。为什么汤加丽能够振振有辞地进行反驳呢?这在于这个艺术护身符。汤加丽甚至还要把攻击她的人告上公堂,也是基于她的这个艺术护身符。不难想象,如果没有这个艺术护身符,汤加丽能够做任何形式的反抗吗?如果没有这个护身符,汤加丽能够做任何有意义的反击吗?这个答案是不言而喻的了。
一个人哗众取宠是为了扩展他的名声,而护身符是为了保护他的名声。这就象“矛”和“盾”的关系一样。“矛”的目的是为了进攻,而“盾”的目的是为了护卫。两者相互拱卫,两者不可缺一。
如果你想以哗众取宠之方式出名,并且能找到这样一个护身符,无论是“艺术之光环的护身符”,“名声之光环的护身符”,还是“科学之光环的护身符”,你一定要视为至宝,千万不要自我毁弃。你一定要牢牢地抓住它,象抓住你的“命根子”一样。
只有愚蠢的人才会自我毁弃他的“命根子”。
首发于《华夏文摘快递》
写于2005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