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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裔美国人集中营系列11——战后赔偿与平反

(2025-05-30 06:22:54) 下一个

(校注:二战后的头二十年里,这段日裔美国人集中营历史长期被忽视或压抑。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美国民权运动风起云涌,为日裔美国追求正义和公平提供了契机。)

年轻一代的日裔美国人60年代起受此启发,发起了“平反运动”,旨在争取联邦政府就其父母和祖父母在战争期间被监禁一事做出正式道歉和赔偿。他们更关注监禁所造成的制度性不公和精神创伤,而非可量化的财产损失。该运动在1976年首次取得成功,当时杰拉德·福特总统宣布监禁是“错误的”,是一个“国家错误”,“绝不会再发生”。[244]福特总统签署公告,正式终止第9066号行政命令,并为监禁事件道歉,并表示:“我们现在知道了当时应该知道的事情——不仅那次撤离是错误的,而且日裔美国人过去是、现在也是忠诚的美国人。无论是在战场上还是在国内,日裔美国人的名字都曾被载入史册,并将继续铭记于史册,因为他们为我们共同国家的福祉和安全做出了牺牲和贡献。”[245][246]

争取”平反”运动(在官方层面)由日裔美国人于1978年发起。在战争期间曾与政府合作的日裔美国公民联盟(JACL)也参与其中。该联盟要求采取三项措施:向每位被拘留者赔偿2.5万美元;国会公开承认美国政府犯下的错误并道歉;以及拨款设立一个为日裔美国家庭子女设立的教育基金会。

1980年,在卡特政府的领导下,国会成立了战时平民安置和拘留委员会(CWRIC)来研究此事。经过三年调查后,1983年2月24日,该委员会发布了一份题为《被剥夺的个人正义》的报告,谴责监禁是不公正的,其动机是种族主义和仇外思想,而非事实上的军事需要。委员会建议向遭受监禁的日裔美国人支付2万美元的赔偿金。[248] 集中营幸存者根据此报告,起诉联邦政府,要求赔偿2400万美元的财产损失,但败诉。[247]

校注:校注:1983年,在CWRIC发布报告之后,William Hohri 作为全国日裔美国人赔偿委员会(NCJAR)的主席,代表约25位曾在二战期间被强制关押的日裔美国人,向联邦政府提起集体诉讼,要求每人赔偿约22万美元,以补偿因强制迁移、财产损失和宪法权利被剥夺所造成的伤害。该案被称为 Hohri v. United States,最初被联邦地区法院以‘主权豁免’和‘诉讼时效已过’为由驳回。案件上诉至最高法院后,于1987年被裁定以程序性原因维持驳回结果,并将案件发回下级法院,但未改变实质性结论,从而终结了诉讼。Hohri v. United States 案件虽在法律上未获成功,但在道义和政治层面取得了重大进展,成为推动政府承认错误并进行赔偿的重要催化剂。

日裔美国人推动了平反运动,该运动影响了关于赔偿法案的广泛辩论。由于联邦预算状况不佳以及日裔美国人仅占美国人口1%,支持率并不乐观,该法案能否在20世纪80年代获得通过存在疑问。然而,四名有战争经验的日裔美国民主党人和共和党人,在民主党众议员巴尼·弗兰克(Barney Frank)的支持下,发起了这项法案,并作为首要任务推动其通过。[249]

1988年8月10日,美国总统罗纳德·里根签署了《1988年公民自由法案》。该法案由众议院的巴尼·弗兰克、诺曼·峰田和鲍勃·松井等多位众议员发起,参议院的斯帕克·松永也获得了75位共同提案人的支持。该法案规定,每位在法案通过时仍在世的前被拘留者将获得2万美元的经济赔偿,总额达12亿美元。赔偿对象、赔偿金额,甚至金钱赔偿是否合适,这些问题在日裔美国人社区和国会内部引发了激烈的争论。[250]

(校注:该法案通过的得票数如下:1987年9月17日,美国众议院以243票赞成、141票反对通过该法案。1988年4月20日,美国参议院以69票赞成、27票反对通过该法案。该法案由民主党议员主导推动,最终获得约八成民主党议员与近半数共和党议员支持,体现了在该历史正义议题上少见的两党合作。里根总统最初反对该法案,但在新泽西州共和党州长托马斯·基恩的强烈游说下,他最终签署了该法案。

该法案明确承认政府在战争期间对日裔美国公民的强制迁移和拘禁违反了宪法原则;并正式道歉;每位仍在世的被拘禁者获得 20,000美元赔偿金。不过,该法案的赔偿对象和道歉并不包括当时的一代日裔移民(Issei),因为根据美国国内法和当时的国际法,美国在战时拘禁敌国(日籍德籍意籍)侨民是合法行为,并无违法。)

 

(图片说明:华盛顿白宫,1988年,里根总统签署公民自由法案。图片来源:日裔美国人集中营英文维基页面。)

(校注:除里根外的其他八位人士分别是:斯帕克·松永(Spark Matsunaga) — 夏威夷州参议员;诺曼·美奈塔(Norman Mineta) — 加利福尼亚州众议员;帕特·赛基(Pat Saiki) — 夏威夷州众议员;皮特·威尔逊(Pete Wilson) — 加利福尼亚州参议员;唐·杨(Don Young) — 阿拉斯加州众议员;鲍勃·松井(Bob Matsui) — 加利福尼亚州众议员;比尔·洛威里(Bill Lowery) — 加利福尼亚州众议员;哈里·加吉哈拉(Harry Kajihara) — 日裔美国公民联盟(JACL)主席。

照片中的四位日裔美国国会议员中,诺曼·峰田和鲍勃·松井,出生于加州,分别被关入哈特山和图莱湖日裔美国人集中营;斯帕克松永,出生于夏威夷,未被关押,而是夏威夷出身的100独立营和后续的442团级战斗队的成员;帕特赛基(女),出生于夏威夷,未被关押。)

1992年9月27日,乔治·H·W·布什总统签署了《1992年公民自由法案修正案》,该修正案额外拨款4亿美元,以确保所有仍在世的被拘留者都能获得2万美元的赔偿。 1991年12月7日,珍珠港事件50周年之际,他再次代表美国政府正式道歉,并表示:“在缅怀历史时,重要的是正视过去。任何国家,如果不能清醒地审视其历史的荣辱,就无法完全理解自身,也无法找到自己在世界上的位置。我们美国人民承认历史上存在这样的不公正。对日裔美国人的拘禁是极大的不公正,绝不会再发生。“ 截至1998年,已有超过81800人符合条件,并向他们发放了16亿美元的赔偿金。[251]

根据美国2001年的预算,国会授权将十处拘留场所保留为历史地标:“曼扎纳尔、图莱湖、哈特山、托帕兹、阿马奇、杰罗姆和罗沃等地将永远提醒人们,这个国家未能履行其最神圣的职责,即保护其公民免受偏见、贪婪和政治私利的侵害。”[252]

1998年,比尔·克林顿总统授予日裔美国人是松丰三郎(Fred Korematsu)总统自由勋章,这是美国授予平民的最高荣誉。克林顿总统在致辞中说道:“在我们国家不断寻求正义的悠久历史中,一些普通公民的名字代表着数百万人的灵魂:普莱西、布朗、帕克斯……今天,我们将是松的名字添加到这份杰出的名单中。” 同年,是松担任旧金山一年一度的樱花节游行的总指挥。[253] 2011年1月30日,加州首次举办年度“是松公民自由与宪法日”活动,这是美国首次为纪念亚裔美国人而举办的此类仪式。[254] 2011年6月14日,秘鲁总统阿兰·加西亚就其在二战期间拘禁日本移民(其中大部分移民被转移至美国)一事道歉。[195]

校注:普莱西,Homer Plessy,路易斯安那的一位1/8非洲血统的混血儿,1896年 Plessey vs Ferguson的原告,因有色人种身份被要求离开白人车厢,最终最高法院以“隔离但平等”为依据,合法化了种族隔离制度。

布朗,Oliver Brown, 1954年 Brown vs Board of Education案件的黑人原告,为女儿争取就近上白人学校争取权利,最终最高法院推翻Plessy判例,裁定隔离本身就是不平等,宣布种族隔离违反宪法,被视为美国民权运动转折点。

帕克斯,Rosa Parks,黑人女裁缝师,1955年因拒绝为白人让座而被捕。她的遭遇引发了马丁路德金领导的蒙哥马利公交抵制运动,成为非暴力抗议的象征,被誉为现代民权运动之母。

克林顿在表彰是松的时候提到上述三位,意在赞扬美国历史的民权进步离不开普通公民的勇敢和坚持宪法权利,塑造美国社会理念中的平等自由和社会正义。) 

(图片说明:日裔美国人集中营事件中三个著名的法律抗争人物,从左至右:是松,安井,平林。他们是二战时期美籍日裔在最高法院起诉政府强制收容令的原告。图片来源:日裔美国人集中营英文维基页面。)

 (校注:在日裔美国人集中营事件期间,许多日裔美国人奋起抗争,其中是松丰三郎(Fred T. Korematsu) 的案件是抗争至最高院的案件之一。以下节选自Fred T. Korematsu的人物维基英文页面,详细介绍了这个代表日裔美国人命运缩影的他在集中营事件中的经历及其后续影响,由ChatGPT翻译,供读者参考。

是松1919年出生于加州奥克兰。太平洋战争前参军被美国海军以胃溃疡名义拒绝。珍珠港偷袭爆发后,他所有工作都被弄丢。是松企图通过眼睑手术来假装成为白人,改名克莱德萨拉尔,声称自己是西班牙和夏威夷后裔。随后因拒绝迁移入集中营被德威特的军方人员逮捕。

美国公民自由联盟(ACLU)北加州分会的负责人厄尼斯特·贝西格(Ernest Besig)询问他是否愿意利用自己的案件来测试日裔美国人拘留的合法性。是松同意了,并被指派给民权律师韦恩·M·柯林斯(Wayne M. Collins)。全国ACLU反对贝西格代表是松打这个案件,因为许多高层成员与罗斯福总统关系密切,而ACLU不希望在战争期间被视为负面势力。尽管如此,贝西格决定接受是松的案件。

是松认为,“人们应该有公正的审判机会,在法庭上以民主的方式为自己的忠诚辩护,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人们被关押而没有任何公正的审判。”1942年6月12日,是松收到了审判日期,并被要求支付5000美元的保释金(相当于2024年的96,222美元)。在1942年6月18日是松的提审后,贝西格缴纳了保释金,他和是松试图离开。当他们遇到军警时,贝西格告诉是松跟他们走。军警将是松带到了普雷西迪奥(Presidio)。1942年9月8日,是松在联邦法院受审并被定罪,罪名是违反了公共法第503号,后者将违反行政命令9066下发的军事命令定为犯罪,并被判五年缓刑。他被从法庭带走,送回了坦福兰集结中心,之后他和家人被送往犹他州托帕兹的中犹他战时安置中心。作为一名非技术工人,他每月仅能领取12美元(相当于2024年的230.93美元),在营地里每天工作八小时。他被安排住在一个马厩里,只有一盏灯泡,后来他说:“监狱比这里还好。”

是松的行为既受到了称赞,也遭到了批评。许多居住在西海岸的日裔美国人配合了政府的拘留命令,希望通过此举证明他们作为美国人的忠诚,其中包括日裔美国公民联盟的成员。因此,是松因反对政府命令而遭到了鄙视,甚至在许多日裔美国人眼中,他被视为威胁。当是松的家人被送往托帕兹拘留营时,他回忆说自己感到孤立,因为他的被拘留同胞认出了他,许多人(如果不是大多数人)认为如果与他交谈,他们也会被视为麻烦制造者。

是松随后向美国上诉法院提出上诉,法院于1943年3月27日同意审理,但在1944年1月7日维持了原判。他再次上诉,将案件提交给美国最高法院,最高法院于1944年3月27日同意审理。1944年12月18日,在由大法官休戈·布莱克(Hugo Black)编写的6比3的判决中,法院裁定,尽管强制排除在宪法上具有疑问,但在“紧急和危险”的情况下是合理的。

从犹他州的拘留营释放后,是松不得不向东迁移,因为法律不允许前拘留者返回西部。他搬到了犹他州的盐湖城,在那里继续为抗击种族歧视而斗争。他仍然意识到日裔美国人之间存在不平等,因为他在日常生活中亲身经历了这些不平等。他在盐湖城找到了一份修理水箱的工作,但在工作了三个月后,他发现自己比白人同事的工资少了一半。他告诉老板这是不公平的,并要求获得同样的工资,但老板只威胁说要报警,试图仅仅因为他是日本人就让他被逮捕,于是他辞去了工作。之后,是松失去了希望,保持沉默超过三十年。他的女儿直到上高中时才得知父亲的经历。

1983年11月10日,旧金山联邦地区法院法官玛丽琳·霍尔·帕特尔正式撤销了是松的定罪。是松在帕特尔法官面前作证时说:“我希望看到政府承认他们的错误,并采取行动,确保这种事情永远不会再发生在任何种族、信仰或肤色的美国公民身上。”他还说:“如果有人应该做出赦免,那我应该是那个原谅政府的人,因为他们对日裔美国人做了不公正的事情。” 帕特尔法官的裁定为是松洗刷了冤屈,但无法推翻最高法院的裁决。

是松于2005年3月30日去世。是松临终前说过:“我永远不会忘记我的政府这样对待我。我真心希望这种事永远不会因为某人长得像我们国家的敌人而发生在任何人身上。” 他还敦促大家 “抗议,但不要用暴力,也不要害怕发声。一个人可以改变事情,即使这需要四十年。” 加州大学尔湾分校法学院设立了以他的名字命名的法律与平等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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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ankTruce1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可能成功的P' 的评论 : 可可说得对,加强自律的职业操守还是很重要的。不过部分新闻报道和一些人把个别现象推广到更广大的整体的做法也不好,强化了对华人的负面观感。
FrankTruce1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可能成功的P' 的评论 :
高妹是业内人士,说的也是实情。以前拿到博士学位基本都是想留就可以留在学术界,但是现在博士太多,学术界的教职太少,基础学科的博士们出路又很狭窄,所以很多滞留成了千年博后这样的临时性工作,为了潜在的教职卷生卷死。

不过,这个我对砍经费倒逼学术界的扩张能否有效果持比较悲观态度,只能边走边看了。优秀的头脑对科研界的出路狭窄得有心理准备,不然读完博士就失业的话,心理落差太大了会受不了。
可能成功的P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FrankTruce1' 的评论 : 本来也不高调。希望的是自律的人更多。
可能成功的P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FionaRawson' 的评论 : “学术界早就人满为患”,这个我还真不知道呢。我以为现在是华尔街和硅谷吸引了绝大多数人才。高妹有第一手资料,值得信服。
FrankTruce1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FionaRawson' 的评论 : 不过,你说的这个打赌蛮好玩的:)你该会赢的。
FrankTruce1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FionaRawson' 的评论 :
哈哈,高妹爽快人!一步到位到集中营该不太可能,但是两党都有将美国竞争力不够的现状归罪于中国的样子,在美国的华人们难免做夹心饼干啊。现在的针对中国留学生的取消签证的样子,有些日美君子协定的味道,以后再来美国的大陆学生该会少不少,我们已经在美国生活的人可能得更低调了。

削减研究基金而扩张其他的开支,怎么也不像是能提升美国竞争力的举措,这点我看法和你不一样。藤校和其他更顶尖的实验室看上去夸张,但是这个该是科研产业的竞争结果,削减经费的正面作用在我看来即使有也会很有限。限制大实验室的经费获取,让更多小实验室能获得公平机会该更好一些。
FionaRawson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FrankTruce1' 的评论 : 真凡到现在也没弄明白我的党派啊?之前拜登在位那四年,我也是度日如年来着。你这个系列,刚开头我没打算跟来着,因为我知道你的意思。也因为我微信群里的教授们叫了好几个月了,我已经烦透了(后来我说:你们谁四年之后要是没被关进集中营的,给我一千块钱;谁关了,我给他一千块,好不好?老实点了。)

我能理解他们,砍研究基金嘛!问题是那一个个巨无霸大实验室,养了那么多博士、博后,毕业后找不到教职,工业界又不需要那么多高级人才,一个个头发变白了,都还在火坑专业里拿着底薪挣扎。学术界早就人满为患了!学历早就白菜化了!一年上百篇论文互相卷。别的咱们不说,这四年真能给这些藤校的大实验室减减肥,好事一桩。以后,你会体会到的。
FrankTruce1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可能成功的P' 的评论 :
可可的补充很好,宪政是为民众伸张权利的保障。一个允许挑战的制度才可能得到更好的完善。
可能成功的P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FionaRawson' 的评论 : +1,老百姓告政府的权利以及限制政府权力无限扩大,是宪法很重要的一部分。美国司法一直在各种官司的挑战中不断进行修正。
FrankTruce1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FionaRawson' 的评论 :
高妹来美国比我还早一点吧,我们成长的时代可能看到的是美国最好的时代,当然,这也意味着接下来的时间会非常的颠簸了,系好安全带吧,唉。

美国社会相对来说政府的管控比中国要松一些,各种社会组织的运作空间还是有的,也为可能的纠错提供了机会。中国政府的管控更严密,执政党更倔,制度的变革更缓慢和艰难。
FionaRawson 回复 悄悄话 艾玛,老布什和克林顿都出场了?感觉咱们这些“老筒子”也跟历史拉上线了啊:)

总体来说,美国的认错态度还是不错的。中国,那必须是“由上(最高领导人)而下”才有平反的可能。由下而上从来都不行。
FrankTruce1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黎程程' 的评论 :
程程的问题非常尖锐。确实令人遗憾,美国政府在战后赔偿中,只对被拘禁的日裔美国公民进行了补偿,而并未包括那些同样被关押、但由于当时法律禁止他们归化的日裔一代移民。他们虽然在美国生活多年,却始终被排除在公民权之外。

类似地,当年参与修建太平洋铁路或巴拿马运河的华工,也多数是被当作“便宜好用”的劳力工具。他们既没有公民身份,也得不到法律保护。修完铁路后,很多华工的工资和遣散费被克扣——这是太平洋铁路公司当时的“惯例”,而联邦政府则对这些非公民劳工的权益基本袖手旁观,怎么还会赔偿呢?
FrankTruce1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新燕山夜话' 的评论 : 欢迎新燕山朋友!

从美国政府的过去10年的运作来看,这个担忧不无道理。华人且行且珍惜,自求多福吧。
黎程程 回复 悄悄话 我个人支持赔偿被监禁的日裔,文明社会不应该限制人的自由,有错必纠。

我的问题是:美国政府赔偿过那些被强迫修铁路、修巴拿马运河的华工了吗(包括他们的后代)?死了那么多华人。
新燕山夜话 回复 悄悄话 昨天的日裔,明天的华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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