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已经不需要四个季节
我的邻居老约翰长得非常精神,格子衬衫牛仔裤,蓝眼睛没有一点灰尘。体型也保持得好,不像大多数的美国人。
初春的傍晚,我散步路过约翰家,看他手叉着腰站在车库前面,赶几个猫儿回家。这一带每家门前都是木兰树,粗壮高大,墨绿色的叶片厚实油亮,白色的花朵儿散开,像纸巾挂在树梢。
突然闻到黄油和大蒜的香气,我便以此为由头,招呼约翰,问他家在做什么好吃的。
约翰说:”喔是你瑞秋,有几天没看到你了。这不是我家的味道,闻起来不错是不是。可能是凯文家的。喔不对,凯文去养老院了,那房子没人。“
我转头看一眼对面的红砖房子,那个凯文,谢天谢地,终于去了养老院。生完孩子以后,我查过周围有没有注册的性侵惯犯,凯文就是那个离我家最近的。
这话当然不能和约翰说,对他而言,凯文就像可敬的老邻居,高大体面,一样都是蓝眼睛。
我和约翰感觉已经很熟,可以随便带孩子去他家,看他后院的蝴蝶和猫房。
约翰说话很得体,不多不少,让我有时候觉得自己冒失。只有一次,约翰突然问我:”为什么这里住的中国人都不和我打招呼,只有你例外。“
我傻傻地开始解释:”我们中国人习惯和熟人打招呼,生人面前比较谨慎一些。“
”我要搬家了。“ 约翰说。
”为什么?“
”这个地方,天,你没有看到吗,每几个月就变得更嘈杂。我受够了。看看那些买东西的地方,连停车都没有办法。几乎所有的餐馆,所有的,你都必须等位置。"
"你要搬去哪里呢?”
“蒙特利海边。”
“你在那边有房子?”
“是的,要不是海伦还在市里面上班,我早就想搬走了。”
海伦是他太太,二婚。第一次得知,约翰那么厌恶这里,而且都不掩饰。 我还一直以为他喜欢我。 其实我就是那些让这里变得嘈杂不堪的人之一。
约翰终究还是没有搬走。我还是借散步回来的时候和他聊天。除了他,我也没有别人可以聊聊。也许约翰对我,也不过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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