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这么解释斯德哥尔摩症,也称 “人质情结”,“人质综合症”,但不限于人质身上。作为一种创伤羁绊,被害者对加害者产生情感,同情并认同加害者的某些观点和想法;只要加害者存在,被害者就可能对加害者产生强烈的情感。根据弗洛伊德理论,斯德哥尔摩症是一种自我防卫机制,当受害者相信加害者的想法时,她们会觉得自己不再受到威胁。
划重点。第一,不限于人质。第二,是一种自我防卫机制。有这个信息壮胆(垫底),我认为门罗小说 Haven (《圣所》)里的丹晨 (Dawn) 有斯德哥尔摩症。
丹晨事事看丈夫脸色,用她姐姐的话来说, “Dawn’s life is devoted to her husband,” 或者再直接一点,“Her life revolves around that man.” (p. 113) 家里的衣服不送洗衣店,因为丈夫杰斯柏嫌店里上浆过重,都是丹晨和女佣在家手洗。做的饭,也挑三拣四,咸了淡了,过生过熟。最过分的是有一次饭已经快吃完了,丹晨问他喜不喜欢,他说一句 “不喜欢” 就放下碗来另做花生酱三明治,任她的笑容冻在脸上,“the laugh vanished into her tight lips and heroic self-control” (p. 118) 旁观的 “我” 看不过去,猜测是否那天他工作不顺,但就算诊所里发生事故死了人也迁怒不到家人头上啊。丹晨何尝没有想到这一点,但她只是沉默着,忏悔着。(She was all contrition. p. 118)
杰斯柏是当地首屈一指的外科医生,小镇的英雄和励志典范。他看诊时亲切耐心,跟下属互动平易近人,诡异的是一进家门,就挑剔得不近情理。为什么?也许门罗给了足够的暗示,也许没有,毕竟她开宗明义就把关系撇了个干净, “all this happened in the seventies, …and there didn’t seem to be an unusual amount of liberation or defiance in the air.” (p. 110) 不挑战权威的唯一出路是屈从。丹晨不是护士,她从护士学校退学做了家庭主妇,但是受过的训练已经足够她默认并服从 “护士的腿,医生的嘴” 的职业规则,医生 (同时是丈夫)拥有无可置疑的权威,是高高在上发号施令的那一方。(参考导演和演员的关系。)对了,他还救过她。他们初次见面是在急症室,他治好了她的急性阑尾炎。因为大难不死,故而以身相许,就算日日贬低面损,也举案齐眉如常。。。斯德哥尔摩综合症的面目越来越清晰。
除去医生身份,杰斯柏为人如何?他是凤凰男,不屈不挠,奋斗成才, “He had grown up poor but smart and had taught school until he could afford medical training.” (p. 115) 他种族歧视,称洗衣店的中国人 “Chinks” (p. 113),丝毫不理丹晨的柔声抗议。他性格拧巴,一方面对自己的苦出身讳莫如深,同时又不屑于跟同一层次的社交圈子礼尚往来。他趣味狭窄又自以为是,坚持音乐无用 (They had no use for it, so they hated it. p. 125),听音乐会的人是附属风雅 (“All in the hope of appearing high-class”. P. 125) 他缺乏同理心,公开嘲笑长姊做音乐的职业选择。他的社交礼仪堪忧。丹晨偷偷组织的小型音乐会让他怒不可遏。看他怎么发泄怒气?不说话也不脱外套,只是瞪着眼睛走到厨房,开了一罐猪肉黑豆倒在盘子上,回到餐厅里开始大嚼,旁若无人地刀叉乱响。 “I have never seen him eat like this. His table manners have always been lordly, but decent.” (p. 124) 这样的婚姻,哪有什么平等和尊重可言?
赶走了客人,羞辱还没完。杰斯柏说跟聪明人交谈才有趣,(“Once, he said that it was a pleasure to have an intelligent person to talk to across the table.”) 丹晨自然点头称是,然而丈夫不依不饶,怪笑一声直到她羞红了脸。 (“and when my uncle laughed in a particular way she turned red.” p. 126) 要换来死心塌地,必得恩威并施。丹晨收到一条鸡血石项链作情人节礼物,惊喜掉泪。故事的最后,长姊的葬礼在离小镇不远的教堂举行,丹晨认出了几个熟人,马上为丈夫的威望自豪。“Quite a few of your uncle’s patients have made it out here,” Aunt Dawn said softly. “That’s nice. There isn’t any other doctor in town they would do this for.” (p. 120) 荣辱与共欣欣然如此,洗脑术不得不服。
实话实说,我觉得 Haven 令我失望。人物性格云山雾罩,近乎不知所云,网上有人直接宣称这是最不喜欢的一篇门罗小说。小说普遍为人诟病的有两点。一是时态变化。小说通篇用过去时,但有两处突然换成了现在进行时。一处是杰斯柏回到家打断了音乐会;另一处是在葬礼上赶走了预定的乐队,换上了他带来的人弹管风琴。为什么时态变了?有什么特别的原因吗?不得而知,也没看到门罗解释。另一个问题是,“我”。整个故事的叙述者是一个十三岁的女孩,丹晨的外甥女。因为父母不在家,所以 “我” 来跟姨妈姨父暂住一年。从故事叙述的角度来考虑,这个安排很方便,但是非常牵强。一个不喜欢小孩子,极度反感社交的姨父怎么会答应这样的请求呢?
虽然有这么多不满,我还是为门罗的语言和叙事能力所折服,写下了这篇书评。想起张爱玲说《传奇》再版请炎樱设计封面,“炎樱只打了草稿。为那强有力的美丽的图案所震慑,我心甘情愿地像描红一样地一笔一笔临摹了一遍。” 如果说丹晨是斯德哥尔摩症患者,那么我得的就是 “文字哥尔摩症”,对优美的语言毫无抵抗力:)
觉晓留言真性流露,隔屏可见。
Munro笔下还有情人是医生的。男主是老师的、电台主播、等。
我现在读网文很少。留言必是真。
留言不为礼尚往来。
前后读了五篇门罗小说,但也注意到男强女弱的夫妻模式(传统)。还有一点有意思,Haven 和 Amundsen 里的丈夫都行医。
写博,留言本是乐事,平常心就好:)
Munro小说里探讨夫妻关系的贯穿不少篇目。读了多了,我是这样想,原来早些年加拿大妇女在家地位真的不高,甚至不比妇女能顶半边天的同时期中国妇女强呢。
而且她有写过女方条件差,男方富裕的。非常有意思,她里面的冷嘲讽比张爱玲,嗯,你可以很好琢磨。
看见你先前的回复。哈哈,因为你现在留言少多了,我才敢留言。
我很同意你那篇文章的,佩服你指出的勇气,而且很有张爱玲风格:)。
如果我再留言再有错误,概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