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诗外传3.27:晋文公尝出亡
原文:
传曰:晋文公尝出亡,反国,三行赏而不及陶叔狐。陶叔狐谓咎犯曰:“吾从而亡,十有一年,颜色黯黑,手足胼胝。今反国,三行赏,而我不与焉,君其忘我乎?其有大过乎?子试为我言之。”咎犯言之。文公曰:“噫!我岂忘是子哉!高明至贤,志行全成,湛我以道,说我以仁,变化我行,昭明我,使我为成人者,吾以为上赏。恭我以礼,防我以义,藩援我,使我不为非者,吾以为次。勇猛强武,气势自御,难在前则处前,难在后则处后,免我危难之中,吾以为次。然劳苦之士次之。《诗》曰:‘率履不越,遂视既发。’今不内自讼过,不悦百姓,将何锡之哉!
译文:
古书上说:晋文公曾经流亡,返国后给有功的人行赏三次,都没有陶叔狐。陶叔狐对咎犯说:“我跟着他流亡长达十一年,脸色晒的黝黑,手足都是老茧。现在回来了,三次行赏,而偏偏没有我的,君主忘了我吗?还是我犯了大错?先生试着帮我说说。”咎犯说了,文公说:“哎呀!我怎么能忘了那位先生!最贤良高明的人,志向高远,德行完美。使我深明道义,以仁德教育我,培养我的德行,晓明我大义,使我长大成人的人,我给他上等奖赏。教育我恭敬有礼,用道义防护我,不是我违反道义胡作非为的人,我给他次一等的奖赏。武力高强,勇猛无敌的人,有不可侵凌的气势,困难在前面就往前冲,困难在后面就在后面守,救我于危难之中,我给他更次一等的奖赏。但是劳苦的人士是最后考虑的。《诗经》说:‘遵循礼法不逾越,看见问题就行动。’如今陶叔狐不反省自己的过错,不帮助百姓解决问题,我怎么赏赐他!
侠客心得:
陶叔狐陪着重耳流亡十一年,觉得自己劳苦功高,应该得到奖赏。重耳告诉他,你那点跑腿的功劳,怎么比得过那些培养我仁德,教育我做人,使我长大成人的人?你不要倚老卖老,要好好反省提高自己的修养,多多帮助国家百姓做点事。你这样整天只知道吃喝玩乐,我怎么奖励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