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经智慧-程颐详解讼卦九四:回归天性,安顺平和
天水讼,易经第六卦。讼卦上乾下坎,内心阴暗凶险而外表刚强好斗,一副斗公鸡的样子。内心的凶险情绪像滔滔洪水,而对外又像钢铁侠一样勇猛,所以天水在一起自然不会谦恭有礼,而是争讼。为了趋吉避凶,讼卦的要旨是“有孚窒惕,中吉终凶”,意思是“建立互信,压制好斗的情绪,谨慎小心,走中道才能吉祥,坚持争斗,凶险无比。”每一爻都有自己独特的环境,和自己特有的性格,所以化解争斗的方法也不尽相同。前面有两篇文章谈到了初六和六三,两者都是阴处阳位,因此其化解之道基本上都是基于阴变成阳,端正性命,守持正道为主的。那么九四阳居阴位,如何化解争讼之心呢?爻辞说:
九四,不克訟,復即命渝,安貞吉。
《象》曰:復即命渝,安貞不失也。
九四,不能胜讼,洗心革面(渝),克己复礼(复),守持天命(即命),安静守正,大吉。孔子补充说:克己复礼,守持性德,去掉刚强好斗的性格,安身立命,矢志不移。
程颐说,九四本性阳刚,而身在乾卦刚健之体,不中不正,本性喜好争斗。身处九五之下,九三之上,而且与初六相应与。九五是君王,没有争斗好胜之心;六三居下体,本性柔顺,不是参与争讼之辈;初六,相应与而且本性柔顺,也不是争讼之人。因此九四虽然刚强好斗,没有与他争讼的对象,争斗就没有兴起的原由,所以说“不克讼”。另外,身处柔位,与柔相应,柔也有化解和制止争斗的功能,也不应该有争斗好胜之心。如果能克服其刚强愤怒、争强好胜的心,回归天命,洗心革面,心平气和,变得安静持守正道,就会大吉。“天命”的命,也就是正理,失去正理叫做“方命”,所以用“即命”表示恢复理性。“方”是不顺从的意思。《尚书》说“方命圮侯(不顺从天命侯国倾塌)”,孟子说“方命虐民(不顺从天命,残虐百姓)”,都是不顺从天命的意思。如果刚强而不中正,就会躁动不安。不中正,所以不能贞正,不安静持守中正就好争讼。如果道义上不能赢而放弃争讼,回头持守正道,变躁动不安而成安然守正,于是就吉祥了。
九四的刚强好斗与他所处的位置不符,四位的柔顺对九四的性格有些好的影响,减少了其争讼之心,致使讼事无疾而终。九四刚明,有自知之明之智慧,调整自己的性格,由刚强转向柔顺(九四变六四),卦象从争斗的讼卦一跃而变成风水涣卦,巽顺之风吹散了争斗之戾气,突然云开雾散,天朗气清。
程颐原文:
程傳:四以陽剛而居健體,不得中正,本為訟者也。承五履三而應初。五,君也,義不克訟;三,居下而柔,不與之訟;初,正應而順從,非與訟者也。四雖剛健欲訟,無與對敵,其訟無由而興,故不克訟也。又居柔以應,柔亦為能止之義,既義不克訟。若能克其剛忿、欲訟之心,復即就於命,革其心、平其氣,變而為安貞則吉矣。命謂正理,失正理為方命,故以即命為復也。方,不順也。《書》方命圮侯,孟子云:方命虐民。夫剛健而不中正,則躁動故不安處。非中正,故不貞,不安貞所以好訟也。若義不克訟而不訟,反就正理,變其不安貞為安貞,則吉矣。案:朱子語類問易最難點,如訟九四“不克訟,復即命,渝,安貞,吉”。六三,“食舊德,貞,厲,終吉”。伊川作變其安貞為“安貞”作一句讀,恐不甚自然。p313-314
-------《周易解注傳義辯正》卷一,長沙彭申甫编辑,第313-31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