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问篇第八:为命裨谌草创之
原文:
子曰:“为命:裨谌草创之,世叔讨论之,行人子羽修饰之,东里子产润色之。”
译文:
夫子说:“郑国的政令辞章,是由裨谵草拟,世叔详加审理,掌使官子羽加以整理修饰,东里的子产加以润色。”
短评:
这里的“命”,应该就是郑国治理国家的重要文献,包括法律和外交等各个方面。裨谵是个有想法的人,所以由他来起草。据说他在城里也是一副江郎才尽的样子,必须跑到乡下,才搞定了草稿。世叔善于外交,自然由他审理矫正。子羽是行人,传管外交礼节的,所以由他修饰以符合外交礼仪。子产有文采,他能使辞章更加华美庄严。
可见孔子很重视团队的合作。团队成员各尽所能,才能创造优美华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