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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步天下】戒戒戒戒之:夸父追日

(2022-05-25 21:56:39) 下一个

我回来了。 一打开电脑, 就看到很多留言。

一篇文章回应不了那么多, 就先回应一下佛弟子随缘而显的帖子。

佛弟子随缘而显说:“讲《妙法莲华经》,还是慎言吧。我读过几年的《妙法莲华经》,我是第五次给你留言了,慎言、慎言。”

呵呵, 我想说:“像你这样留言, 别说五次, 就是五百次, 也毫无意义, 别人根本不知道你要说什么。”

你的博客我去了,

09年1月就开了, 比我还早, 一片文章没有。

你想要说什么, 不妨直接说出来, 想骂人也只管骂出声来。 我觉空大师这点度量还是有的。 你就别神秘兮兮的随缘而显了, 直接显出来。

 

密宗有辩经, 禅宗有验证。

你既然显了五次了, 我就验你一次, 问你三个问题。

问:“本来面目是什么?”

问:“为什么佛无漏而众生有漏?”

问:“为什么佛无生死而众生有生死?”

三个问题其实也是一个问题, 你如果能答出第一个, 第二和第三个问题自然也能答出来。

 

我告诉你,

竹林宗六位开悟的弟子每一个都能答出这三个问题。

你若也能回答, 我便验证你明心见性。

不但是你, 任何佛弟子若能答出这三个问题, 就开悟了。

你若答不出, 就不必再东游西荡随缘而显了。 就像我小时候县城体委大操场放露天电影一样, 赶紧找条小板凳, 占个好地方, 坐下来听我说法。

过了这个村, 就没有这个店了。

大乘八宗我已经说到第七宗了。

说完律宗就剩下密宗, 说完密宗我就封笔收山。 到时候啊, 就没有什么慎言不慎言了, 呵呵, 你就算请我说我也懒得再说了。

 

我们今天讲《十诵律》第十一到第二十卷。

这十卷中犯戒的例子总结如下:

不叠被子, 嗔恨, 只管自己不顾他人, 比丘尼轻语大笑, 比丘比丘尼共乘一船, 独与女人共坐一地, 报复, 骂人, 饮酒, 在蔬菜和水中大小便。。。。。。

 

我不用再列下去了。

我想读者诸君已经开始发晕:“到底要怎样才不算犯戒?”

 

我不是律师, 法律不是我的专长。

在这一点上, 陈珂比我强, 法律是她的专长。

不过还是要班门弄一下斧, 说得不对的, 陈珂可以指正。

 

美国的法律和英联邦国家的法律有一个本质的区别。

美国的法律和佛教的戒律非常类似, 它是以案例为基础的。 出了一个这样的案例, 就制定一条相关的法律。

所以美国的法律是非常的繁琐详细。  

它也是越加越多, 经过几百年, 基本上你一辈子可能碰到的情况都有一条法律在规范。

但社会是发展的, 总是难免有以前没碰到的新情况出现。

碰到这样的情况时, 就会出现法律空窗。

于是, 就需要制定新的法律。

 

因为它是这样一个制度, 所以我们常常会看到一些莫名其妙的法律。

比方说, 你在街上行走, 如果手里拿了一瓶酒, 瓶盖是打开的, 对不起, 你犯法了, 警察就可以逮捕你。

拿瓶酒犯法, 带把枪没事。

再比方说, 某人犯法, 数罪并罚, 判个几百几千年。

好像寿命最长的人也只活了一百二三十岁。

 

但是英联邦国家的立法不同。

它不会那么细, 不会对任何小事都立法。

它是根据一些大的原则来立法。

具体案件则由法官和陪审团根据这些原则, 或以前类似的案子的判决, 来断案。 它的伸缩性比较大, 所以有时会有释法的问题, 就是如何来理解这些大的原则性的法律, 究竟哪一条适用。

 

我个人是比较赞成英联邦的这种原则性立法的。

不必规定得那么细, 大家灵活掌握应用。

所以, 我是不赞同佛陀这种美国式的立法的。 这种方式是开放式的, 没有止境的, 就像夸父追日, 永远也追不上。

比方说, 比丘比丘尼不能共乘一船, 比丘不能独与女人共坐一地。

这些都是防止淫乱的。

可是现在有同性恋, 怎么办?

比丘和比丘, 比丘尼和比丘尼, 可以共乘一船吗?

比丘和比丘, 比丘尼和比丘尼, 可以共坐一地吗?

再问,比丘和比丘尼,比丘和比丘,比丘尼和比丘尼,现在可以共坐一辆车,共乘一架飞机吗?可以去餐馆共一张桌子吃饭吗?

 

佛陀的时代, 没有同性恋的问题, 所以没有立戒。

我们现代的佛弟子怎么办?

还是只能根据大原则灵活掌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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