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酒微甘

唯读书与写字不可辜负
个人资料
  • 博客访问:
正文

塞缪尔·佩皮斯饕餮的快乐 – 约克公爵酱汁

(2024-01-06 08:33:16) 下一个

2024年开年运气不错,第一次逛旧书店就碰到节选本《The Diary of Samuel Pepys》 ,很老旧的书,hardcover,毛边本,里面没有任何前任书主的阅读痕迹,只是书页泛黄得厉害,dust jacket 也不知有没有,所以便宜,只要$3.99,这是难得捡到的便宜,立刻下手,高高兴兴地捧回了家。

记得当年中国掀起董桥热时,我看过他的一些小品文,且不说他的文字是不是肉做的,但他对英国文人、各种旧书如数家珍,这类文章我是喜欢看的。他有一篇文章专门介绍《佩皮斯日記》,对佩皮斯其人有详尽介绍:

“……英国人都爱鲍斯韦尔的《约翰逊传》,爱佩皮斯的《日記》,说是最佳床边名著,写王政复辟,写查理二世加冕庆典,写鼠疫,写伦敦大火,旧派英国人熟得不得了。《日記》佩皮斯二十七岁写到三十六岁,全本用速記写成,原稿捐给剑桥大学,我去看过,真是天书。……柯林說佩皮斯性情中人,天生率真,《日記》里不怕写尽自己的过失自己的短处,一点不带文人矫情虚伪。父亲是伦敦裁缝,母亲当家佣,兄弟姐妹十一人。佩皮斯早年肄业圣保罗中学,一六五○年进剑桥大学,一六五三年毕业。一六六二年钻研建设海軍课题,两次英荷战争贡献极大大,得查理二世信任,擢升海军大臣,出任国会议员,兴建三十艘軍舰恢复英、法、荷海上均势。一度整肃海军腐化风气,权贵忌恨,蒙冤下狱。不久官复原职,建树更著。佩皮斯退休后和科学家牛顿、建筑家雷恩、文学家德莱顿往来频密,撰写英国海军追忆录《Memoirs of the Navy,1690》,一九○六年经丹尼J. R. Tanner编校出版,影响不大,身后全靠這部青年时代的《日记》名垂青史。”

当时很想一睹这本日记的风采 ,可惜手边一时找不到,网上倒是有,不过那时我于书信、日记还不像如今这样热衷,也就丢下了。没有想到,山重水复,今天在这家旧书店里遇到了。

董桥说这本日记是“十七世纪老英文,用字偶尔古奧,措辞偶尔古拙,”但我读来发觉,17世纪的英语跟现在差别不大,或许因为这是日记,口语体,又或许因为佩皮斯本来是用速记写成的,现在我们读的还原后的文章 ,所以读来轻松。确实偶有古拙之字,但读来并不影响文意,《项狄传》是18世纪的书,我读来感觉比这本日记还难读一点。

上图是佩皮斯手迹,天书一般的速记日记。佩皮斯日记从1660年写到1669年,伦敦G. Bell and Sons出版社出了一套11 册的全本,也算得煌煌巨著了。全部读完也不是件易事,董桥说,“不读是大罪,全读是受罪,节本读完喜欢了再读足本不迟。”

我手上这一册就是节选本,字体这么小,也有305页。如果还嫌太长,可以试读另一册小书,企鹅出版社出过一套丛书 Great Food, 一共19册,收录的都是作家谈吃的文章,包括查尔斯·兰姆、大仲马等,其中第14册The Joy of Excess就是从佩皮斯日记中节选出来的、与吃有关的日记。这本小书就很薄了,想读佩皮斯日记,又畏难的,可从这本书开始读起。我就是如此。

《The Joy of Excess》不知有无中译本,我且译成《饕餮的快乐》。佩皮斯爱吃爱喝,日记里时常提及吃了什么、喝了什么,佩皮斯走到哪都是男男女女吃吃喝喝,非常有人间烟火味。而他用得最多的形容词是:merry、pleased、mighty merry、pretty pleased……,看得出他的日子过得非常惬意,吃得很愉快。有位读者评得很风趣:

Samuel Pepys was the man who knew everyone, went everywhere, did everything, and ate everything. If there was a lobster to be found in the Greater London area, you could be sure you'd find Mr. Pepys happily eating it (or accidentally leaving it behind in a coach).

总之一句话,他不是在吃,就是走在去吃饭的路上。

我也是个好事者,读后大致统计了一下他吃的菜:羊肉、牛肉、鸡、鱼、三文鱼、龙虾、螃蟹、飞禽、甚至天鹅!还有烟熏牛舌,原来那时候的英国人也是什么都吃的啊。油管上有个同好,他做了这道菜,自己尝了一下,吐了。像猪肚牛舌这类食物,私以为只有中国人才能做得好吃。

还有,那时候也有cheese-cake。1667年8月11日,佩皮斯写道:eat some of the best cheese-cakes that ever I eat in my life。cheese-cake也是我的心头好,相比日本的轻乳酪蛋糕,我更喜欢纽约风格的,口感厚重,吃起来才有感觉,我猜佩皮斯那时的乳酪蛋糕可能也是纽约这一路的。

佩皮斯爱喝点小酒,主要是葡萄酒,他经常因贪杯而头痛、呕吐,但仍不改。佩皮斯收藏有各种美酒,他得意地说:which I believe none of my friends of my name now alive ever had of his own at one time。

有一则日记提到中国茶:afterwards did send for a Cupp of Tee, a China drink of which I never had drank before. 此日记写于1660年9月前后,当时明朝刚亡,清朝尚未稳固,那时中国茶已传入英国,不过从日记中看来当时英国人还没喝下午茶的习惯?

佩皮斯偶尔也在日记里直率地记录吃得不痛快的时候,1661年1月1日,在他表兄Tho. Pepys家吃得不好,他写道:but his dinner a sorry, poor dinner for a man of his estate—there being nothing but ordinary meat in it. 1665年9月13日,他和一帮朋友去了Sir W. Hickes家,房子显得很寒碜,吃得也差(其实吃了牛肉、鸽子和鹿肉,这能算差吗?),于是他在日记中记下一笔:He did give us the meanest dinner…and all in the meanest manner…to the basest degree.

中国文人写吃食的文章往往会写出作法或烹饪过程,但佩皮斯不同,他在日记里一般只报菜名,几乎没有做法,这也难怪他,身为王公大臣,他只管吃,哪里会做。日记中我只读到一则写了如何调制mightily sauce。1669年2月10日,他去约克公爵家吃饭,公爵介绍了一款sauce,说是非常美味,公爵吃肉、鸡或鱼都要蘸着它吃。而这个酱汁是西班牙大使教公爵怎么做的。想来佩皮斯与公爵边吃边聊,公爵边吃边夸,顺道就将西班牙大使教的做法说给了佩皮斯听:

"Here he dined [The Duke of York] and did mightily magnify his sauce which he did then eat with everything, and said it was the best universal sauce in the world - it being taught him by the Spanish ambassador - made of some parsley and a dry toast, beat in a mortar together with vinegar, salt, and a little pepper. He eats with flesh or fowl or fish. And then he did now mightily commend some new sort of wine lately found out, called Navarr wine; which I taste, and is I think good wine; but I did like better the notion of the sauce and by and by did taste it, and liked it mightily."

佩皮斯也喜欢这个酱汁,我且管它叫约克公爵酱汁吧,不难做,这些食材手边就有,只是不知每样东西的配比。我想到英国传统parsley cold sauce 与此类似,也许可以参照。但是上网一查,后者的配方里有黄油、面粉、牛奶,而约克公爵根本没有提到。还是自己随意调配罢了。

由于没有加入黄油牛奶奶油之类食材,成品不像一般酱汁那般粘稠。品尝了一下,风味独特,感觉就这样单吃也不错,或者吃薯片时蘸着吃也行。

Anyway, 这是一本有趣的日记,一本趣的小书,适合睡前读上一小段。想到去年上海译文出版社出版了鲍斯威尔的《约翰生传》,正是董桥提到的英国人最爱的两种睡前读物之一。不知他们可有兴趣把另一种——《佩皮斯日记》也出了呢?

最后附上一张牛顿本人保留的《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第一版,上有佩皮斯大名。

[ 打印 ]
阅读 ()评论 (3)
评论
觉晓 回复 悄悄话 实话讲,我现在只能读到十九世纪英文作品,十八世纪难。当然莎士比亚是靠着中译读。
前段时间淘二手常见到Samuel的书,我还想哪里读到,是董桥书里知道他。
项狄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觉晓' 的评论 : 谢谢觉晓阅读。因为佩皮斯日记的原文是天书,我对于它如何从速记转换成现在我们读的样子不太明白,就此问了chatgpt,得到如下答复,又长知识了:

Samuel Pepys的日记并非由他自己进行速记(shorthand)编写,而是由他的助手John Smith完成的。Samuel Pepys使用了一种速记系统,他的日记通常是用一种称为“Shelton's Shorthand”或简称“shorthand”的速记法书写的。John Smith则负责将速记文本转录成标准的英语,并确保日记的保存。这个过程涉及到将速记符号翻译成可读的文字,以还原日记的内容。
觉晓 回复 悄悄话 好介绍。
快乐分享,我前天去参考图书馆借中文书解一月蓝色,哈哈,看见一本董桥作序的,我傻,读了董桥好些书,不知他太太是谁,直到这本董太太的《英伦忆往》。
董桥写英文书介绍,我学到很多。我也刚从二手店回来,淘到豪斯曼名诗集…太开心。
这篇慢慢消化。
登录后才可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