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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S. 菲茨杰拉德的美式早餐: Ham and Eggs

(2023-12-09 09:23:02) 下一个

当我还是个文学青年时,在我的MSN签名上,有一句话保留了很长时间:在灵魂的漫漫黑夜中,每一天都是凌晨三点。

这句话是菲茨杰拉德说的。

张爱玲说成名要趁早,菲茨杰拉德可是做到了。他23岁时出版了《在天堂的那一边》,好评如潮,而且大卖,一周就卖出两万册,真正名利双收。菲茨杰拉德娶不到心中的女神,芝加哥社交名媛Gineva King,转而向泽尔达(Zelda Sayre)求婚,由于第一部小说的成功,他只用三天即娶到泽尔达。如今在北美长大读书的人,有谁不知道《了不起的盖茨比》?这是美加所有高中生的必读书目,1925年这本书出版时,菲茨杰拉德不到三十岁。而那时,海明威还没有写出一部有份量的长篇,《太阳照常升起》要1926年才写出。

也许是名利来得太容易,让他承受不起,把持不住,此后的菲茨杰拉德未能再写出一部超越此书的作品。婚后, 他尽情享受功成名就的快乐,携妻子周游美国欧洲。在一篇名为《请将菲先生和菲太太领到某某号房间》的小文里,他一一细数了从1921年至1934年间周游过的地方、住过的酒店,对酒店的房间、服务、吃食写上几句简单的点评与印象。我数了一下,他大约住过61家酒店,真是佩服他的记忆,但我怀疑这是卖文之作。

上个世纪二十年代的纸醉金迷任是什么样的胃口也消化不了。二十年代,他跟着妻子一起花天酒地,寻欢作乐,无瑕认真创作;三十年代,妻子生病、女儿要读私校,为了应付庞大的开销,他只好当商业作家,胡乱写些短篇小说,据说整个二十年代,他为杂志赶写了160个短篇,每年有25000美元的进账,他一个短篇小说的稿费可高达二千美元,而当时的教师平均年薪不过1300美。即使是这样,他还是入不敷出,还需四处借债,他在商业作家这条路上越走越远,甚至跑去好莱坞当编剧。很多人惋惜他浪费了自己的天赋与才华。海明威在晚年的回忆录里说他从来不认为菲茨杰拉德是个严肃作家,甚至质疑菲氏的写作态度与方式。

他曾在丁香园咖啡馆告诉我他是怎样写出那些他自以为是很好的短篇小说的,它们对《邮报》来说也确实是好作品,此后他把这些短篇小说改写成投寄给杂志的稿件,完全懂得该如何运用诀窍把它们改成容易出手的杂志故事。这使我震惊,我说我觉得这无异于卖淫,他说正是卖淫,可是他必须这样做,他要先从杂志赚到了钱才能进一步去写像样的作品。

但是海明威终归是大男人,男人总喜欢将责任推到女人身上,他认为是泽尔达毁掉了菲茨杰拉德,怪她拉着他到处玩乐,害他没有时间坐下来写作,这也是当今世人的普遍看法,电影《午夜巴黎》和《天才捕手》里的一些情节即是证明。

也许是酗酒害了他,只是这其间的因果关系难以界定,菲茨杰拉德曾辛酸地写道:“先是你要喝酒,然后是酒要喝酒,再然后是酒要喝你。” (first you take a drink, then the drink takes a drink, then the drink takes you.)他真的被酒精给吞噬了。

1987年发表在《美国学者》(The American Scholar)上的一篇题为《菲茨杰拉德的小小酗酒问题》(F. Scott Fitzgerald’s little Drinking Problem)的文章中有许多让人震惊的细节:他一天可以喝上37杯啤酒;在1933年至1937年期间,菲茨杰拉德因酗酒而住院八次,并至少被捕过一次;他粗暴对待与他同居的情妇、八卦专栏作家西拉·格拉厄姆(Sheilah Graham)。酗酒让他被吊销驾照、打架、被赶出俱乐部。有一次,他与两个流浪汉一道喝得酩酊大醉,并把他们带回家,请他们随意穿他的衣服、西装领带大衣任选……饶是这样,海明威对菲茨杰拉德的抱怨之一是他太容易喝醉。酗酒使菲茨杰拉德的日子变得很糟糕。他写道:“我酗酒的事实也许要以痛苦和死亡来偿还……”虽然他因心脏病发作而早逝,我仍觉得酒才是幕后真凶。

酗酒的人从来不缺少为他们的酒瘾辩护的理由, “为了能够忍受她(泽尔达)关于芭蕾舞的长篇独白,酒几乎是我的必需品……”,菲茨杰拉德曾这样说过,总是别人应受指责,其实有可能是他无法面对现实。

多少成年人崩溃在凌晨三点,悄无声息。而菲茨杰拉德大声地说了出来:“在灵魂的漫漫黑夜中,每一天都是凌晨三点。”1936年他在Esquire杂志上写下三篇自白:《崩溃》、《拼接碎片》和《小心轻放》(The Cracked Up, Pasting It Together and Handle with Care ),该杂志当年二、三和四月分期刊载。他说自己就像一只开裂了的盘子(a cracked plate),他坦承自己的失败,他觉得自己被掏空了,押上了身体,也押上了灵魂。

可惜,这几篇文章并没有赢得人们的同情与理解,更糟的是,反而一步削弱了他在文坛的地位,杂志编辑们纷纷怀疑他已江郎才尽写不出小说了,好莱坞制片人觉得他才思枯竭无意再雇他当编剧。朋友们也不理解,约翰·多斯·帕索斯说他有这时间写这种东西,不如好好写小说,实在写不出小说,不如去当记者。海明威瞧不起他的懦弱,甚至拿他开玩笑,什么安排人在古巴杀了他,这样他的妻女就能领到保险金,还写了一首诗嘲笑他。

太伤人了,我真心觉得他俩根本算不上是朋友,熟人而已,只有埃德蒙·威尔逊才是菲茨杰拉德的毕生挚友。

说了半天,我无意回顾菲茨杰拉德的一生,还是让我回到吃喝二字上来。

菲氏最爱的酒是杜松子酒(Gin),他说这酒可以掩盖他喝酒后的口气。他最爱的鸡尾酒是gin rickey,在《了不起的盖茨比》的第七章中,当盖茨比受邀去戴茜家吃午饭时,汤姆·布坎兰端出的就是这一款鸡尾酒。配方、调制都极简单,不过适于夏天饮用,这里我只写出配方,不想再跟着作家们学喝酒了,不然我怕也会染上酗酒的毛病。

2 ounces gin

1/2 ounce freshly squeezed lime juice

4 ounces club soda, or to taste

Lime wedge, for garnish

(以上图片来网络,看上去跟mojito差不多)

那还是做吃的吧。由于写此文时正是清晨,我就做一顿菲茨杰拉德和海明威一道吃过的、最最简单的美式早餐:Ham and Scrambled eggs。

用那时还经常节衣缩食的海明威的话说:It was a big American breakfast with ham and eggs and it was very good. 但对于那时的菲茨杰拉德就不见得了。我知道有一本书名叫F. Scott Fitzgerald's Taste of France: Recipes inspired by the cafés and bars of Fitzgerald's Paris and the Riviera in the 1920s好长的名字。

作者卡罗尔·希尔克(Carol Hilker)收集了60 多种食谱,全是菲茨杰拉德和同期作家们享受过的美食。全书一共七章,分为早餐、中餐、餐前开胃小吃、汤和沙拉、晚餐、甜点及酒水饮料。跟着这本书,你可以坐在蒙帕纳斯林荫大道上的咖啡馆里喝咖啡,可以在 Croque Monsieur 里吃早餐,午餐品尝鱼子酱三明治和香槟,在阳光普照的里维拉海滩上,晒太阳,喝鸡尾酒、游泳,或开着敞蓬车四处游玩,消磨时光;晚上再来一个露天晚宴,或者举办一场绝对不输于盖茨比的派对,当然要供应gin rickety。真正的醉生梦死。

然而,在灵魂的漫漫黑夜中,每一天都是凌晨三点。

再过两周,12月21日就是菲茨杰拉德的忌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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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 ()评论 (6)
评论
四九城 回复 悄悄话 很怀疑菲茨杰拉德和泽尔达到底吃没吃过早餐。喜欢夜生活的人,基本上吃brunch, :)

泽尔达家境富裕,在普林斯顿大学求学期间,加入过都是富家子弟的“午餐俱乐部”,大约是brunch风格。菲茨杰拉德要追泽尔达,大概也是常客。


逗乐而已,不必当真。多谢引路,等我有几乎也尝尝菲茨杰拉德舌尖上的法餐 :——)


觉晓 回复 悄悄话 祝圣诞快乐!新年快乐!
觉晓 回复 悄悄话 厨师长在家不做西式炒鸡蛋。倒是我看见爱尔兰医生打鸡蛋,用不锈钢盆,加牛奶,真的炒出蓬松柔嫩效果。
儿子一定很满意这样的爱心早餐吧。
继续写!
觉晓 回复 悄悄话 “海明威终归是大男人,男人总喜欢将责任推到女人身上,他认为是泽尔达毁掉了菲茨杰拉德,”
这是male gaze 。
读下来,的确没有发挥的比前几篇出色。但是,这不就是你写菲茨杰拉德也有过的过程吗?没有关系。可能天气关系。:)
项狄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觉晓' 的评论 : 我这一篇写得真差。
觉晓 回复 悄悄话 菲茨杰拉德与海明威都参加过一战,酒是战争创伤之一,读《太阳照常升起》时很能感受这点。
我下半年读了《夜色温柔》,觉得它不输《了不起的盖茨比》。特别是关于精神病人的治疗。
厨师长上班就要给客人做美式早餐。昨天给我烤面包,做鸡蛋三明治,吃得我午餐都吃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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