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曰:“不仁者不可以久处约,不可以长处乐。仁者安仁,知者利仁。”
这句话跟,“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有关联,孔门弟子编辑《论语》,却将它们分开来,真可谓“仁者见人,智者见智”也。
首先,承认富贵人之所欲,贫贱人之所恶,乃人之本性,则“不以其道得之,不处。”就是额外要求,且与本性相悖;那么,“仁者安仁,知者利仁”就非自然可成,需要一定的动力来激发,使人往“安仁”“利人”的方向努力。孔子似乎预先假设人人都想成为君子,“仁者”也是人之所欲也,这是不对的。
其次,富贵人之所欲也,只是表象不是根本,“乐”——好的感觉,才是人之根本欲望。如果贫贱可以使人获得好的感觉,那么人就乐于处贫了。比较“乐”值之人的——动物的——一种本能。
“食色性也。”这才是人的原始本性。在动物世界中,为了争夺食物和交配权是要玩命的。动物都会在脑子里把争的危险与获得快乐的可能进行比较,体格弱小的可能自动放弃,体格强壮的可能选择拼斗。君不见,弱小的雏鹰可能在窝里就被强壮的兄弟姐妹给咬死了。所谓自然选择,优胜劣汰是残酷的。
人是智慧动物,在人的发展过程中,发展出礼法,目的——说白了——就是减少争斗。
所谓“安仁”“利仁”从长远来说是符合这种文明发展方向的,但君子也好,仁者也罢,都是人的提升,而非本质。人的本质还是动物,争斗还是无处不在。我们希望每个人都在法律的范为内争,违法者要收到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