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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讲理

(2015-08-14 17:04:36) 下一个

瞎猫讲故事-3

听这个故事您需要一点想象力,历史场景的想象力。四十年前北京风和日历的一天,一个穿戴整洁的青年,正准备穿过宽阔的马路去对面的玉泉路车站乘坐地铁。对年轻人来说这是一个即熟悉又新鲜的地方。他在这里读过两所小学,其中之一就在玉泉路附近。这一带有很多军队大院,年轻人曾经在其中的一个大院渡过了他的童年。他知道什么是纪律,也喜欢读书。不过在那个风和日历的午后,他不是北京人,即没有当地户口也没有工作,是个刚从乡下来的土帽。他一边沉思一边横穿马路,那时的汽车和行人并不很多。蓦地,他发现一个着装威严的警察向他走来。警察真的是向他走来了,他有点不知所措。“同志,你好!”警察(年轻人脑海中跳出叔叔两字)一个立正,带着雪白手套的右手碰在帽檐上,一个标准的敬礼。年轻人有点慌了,不知道是不是应该还礼,也不知道怎么还礼。“过马路应该走人行横道线,您知道不知道?”年轻人:“我,这个......。”年轻人本来是不结巴的,正相反,他的口齿一向是挺利索的。“行人需走人行横道线1957年就规定了,你怎么会不知道?”警察很严肃地说。“嗷,是吗?”年轻人答应着,接着就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人行横道线就在那边,以后要注意。”警察又一个敬礼然后转身走了,这个年轻人就是我。在我的性格中并没有藐视权威、无视法纪的品质,但不知怎的,我感到警察的这些举动和这番话有一种说不出的古怪别扭,甚至滑稽可笑。“1957年就颁布了交通法”,对,就是这句话。听到这句话,我不仅不感到羞耻而且感觉警察叔叔简直就是不讲理了。新中国的交通法颁布不到十年,中国就开始了文化大革命,文革那年我刚满十一岁。“行人需走人行横道线?” 1966年、1967年、1968年,北京的街头?1969年我就离开了北京,去了河南的一个劳改农场。郑州、信阳等大城市到处是要饭的。告诉他们,行人要走人行横道线?后来我就回到了常熟老家农村插队。当地农民有的从未去过几里开外的市镇,如果我告诉他们有人行横道线这回事,他们会把我当外星人。在老家农村一呆就是八年,在一个饭都吃不饱的年代,你感到人生是如此莫测,如此严峻,’如此没有希望,The last thing on your mind is人行横道线之类的琐碎条文。

老百姓口头说的讲理,是一种感觉。说某某不讲理是指所说和所做的在感情直观的层面上感到不对劲,不合常情和常规。也就是一个外部现象和大脑感觉世界应该是如何这样一个相对固定的模式不符合。而这个模式是大脑本身运作方式(进化的结果)以及历史和文化综合作用的结果。这个感觉或者直观,不一定符合外部自然世界和现象。

明白了这一点,就不难理解我们的感觉常常是与一些“现代化”的方式方法不相匹配的,错位的。在这个意义上科学是不讲理的,数学是不讲理的,法律是不讲理的,市场是不讲理的。在秋菊打官司这个故事里秋菊感到法律和法院是不讲理的。刚刚看到的一个美国电影《Still Mine》(还是我的)里面的主人公,一个八十七岁的老人深切感到新的建筑法规是不讲理的。中国在美移民打孩子屁股被捕,感到美国的法律是不讲理的。

所以,讲理与否与其说是一个理论问题不如说是一个文化和历史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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