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式的过街,不久前的一个早晨。先看原始材料:
图1
图2
图3
图4
图20
从图1 到图20,基本上是行人过街从“前绿灯”到“绿灯结束”的一个完整流程。图1到图3,图上端的行人“过街指示灯”是红色的“不要走”,可是,“不要输在起跑线上”是明显的“共识”,需要过街的同胞们都争先恐后的迈出了探索的脚步。虽然此时东西向的车辆仍有绿灯信号,而且多辆车还坚实的跨卧在那个斑马人行道上。过街,过街,探索而坚定的脚步。
实际上,在图3中,脚步最快的那位着紫色防寒服左手提粉色手袋的下行女士已经接近完成过街的全过程,在过街的绿灯还没起始之前。
这种“不要输在起跑线上”是北京过街的基本定式。如果,你站在“便道”上的斑马线起始处,等待着绿灯再开始过街,十有八九你是一位才来北京不久的傻冒“老土”,而“老土”中最“土”的就是来自异国他乡的“土老外”。
如此,是不是“咱国式”过马路问题是行人的“文化”问题? 不愿“输在起跑线上”的小聪明?
没那么简单。
如果您认真看了上面的图1到图20,您一定注意到了,在图4至图20这个中间,也就是上下行的行人有过街绿灯和行走权的整个过程,那个过街的斑马线从没净空过。在其间的任何一刻,几辆车大模大样的霸卧在人行道上。
行人不等灯就强行过街,有内在原因。等灯?等灯干吗? 行人的过街绿灯并不保证过街的行人有安全畅通走过去的权利。再看几张图:
图22
图23
图22与图23,戴着帽子口罩、右手拎着兜的老人家在观察企图左转通过斑马线的车,在给车让路。
就是有过街的绿灯,在斑马线上行走,行人没有“实质上”的“行走优先权”。谁厉害谁优先。钢铁的车自然比血肉的躯体厉害。
“咱国式”过马路,不是一个行人“低素质”那么简单的问题。过街的时刻,最无助最需帮助的个体没有被实质保护。怎么办?能偷跑就偷跑,能安全过去就开步走,过街的红绿灯自然成了摆设。
这篇“文化”帖子早就开写,过节没写完,直到此刻。正巧雷洋先生命案的后续出来了。结果是造成雷洋“剧烈逃窜”而“不小心撑死”的诸位警务人员都“没啥大错”而不被起诉。其实,雷洋也是在某种形式的“过马路”中而被“意外撑死”的。一个雷洋“过马路”白白的死了,日后的“过马路”一定会越发的五花八门。
法治的文化? What is tha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