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向学的日子和新生活
(2006-03-10 00:5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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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在远郊的我不得不离开这住了8个月的地方。因为即将就读的学校在另一个城市,和这里是完全相反的方向,坐城铁也要6个小时往返。我不得不在就职的公司和即将就读的学校之间找一处容身的地方。幸而有一起入学的朋友,她也面临房子的危机,于是我们决定一起租住一套小的两卧。也是皇天不负我,在不懈的努力和不厌其烦的咨询后,我们找到了一栋建于80年代初期的,即将要拆迁的一套小公寓里。公用的厨房和卫生间,还有阳台,如愿以偿的两卧。终于可以一个人使用一间屋子了,莫名的兴奋和激动。总之,一切都还算顺利,我们在开学前的一个周末,搬了进来,当然在这之前,少不了一番忙乱,没有炊具,没有家具,我们的前房客,只留给了我们一台洗衣机和一个鞋柜。于是我们奔忙于新家和超市之间。生活必需品总算买的差不多了,于是开始新的生活。
学校熟悉而陌生,真正让我为难的是瞒着学校的工作。公司离学校很远,城铁一个小时,汽车要20分钟,算上等车的时间,差不多要2个小时。上午要上班,下午和晚上有课,于是回家的时间就很晚了。每天披星戴月的,日子倒也过的飞快。在这种不得不的忙碌中,我和同屋的关系也越来越远。6个月后,她突然告诉我自己找到了归宿。不能说不惊讶的,也无可否认的一份失落。远在天涯的我们本来相依为命, 可是现在一个突然选择中途离开,那种被抛弃的感觉,第一次这么强烈的感受到,其中更现实的事,就是房租。她走了,可是当初的租房契约上,我们两个人的名字并列,押金也是共同的,月租也一起支付,现在怎么办呢?我可以理解她的选择,她有追求幸福的权利,我们虽然是好朋友,可是最终还是要嫁人的。这样想来,我是应该祝福她的,可是祝福的话语,却怎么也说不出口。我也许真的太小气了。根据契约,即使一方提前搬离,只要另一方还在居住,契约就生效,即因为我的不退出,她不得不支付剩下的半年的房租,而且也无法抽出押金。那一刻,当我说,我没有要搬的意思,也没有可去的地方时,我确信她恨透我了。可是我确实别无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