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关于路线错误问题
1930年5月邓小平由东兰到河池和陈豪人会合。这以后,邓小平是前委书记兼七军政委;张云逸为七军军长;陈豪人为政治部主任。
邓小平在《七军工作报告》中写:“七军党的组织:……前委在河池代表大会改选名单为:邓斌、陈豪人、张云逸(军长)、李谦(师长)、袁振武(团长)、许卓(团政)许进(师政)、李朝纲(士兵)、黄一平(团政)……”
关于路线错误:
陈豪人的“七军工作总报告”中,关于七军召开党的第一次代表大会接受“立三路线”认识到:“邓拔奇从中央来,正是‘立三路线’全盛时代,他带中央六月十一<日>决议的精神,向七军党的代表大会报告。因此,……对于目前政治形势完全同意中央的意见。
中央南方局给七军的指示,是要七军在夺取广州,完成南方革命胜利的总路线之下,迅速向柳州桂林发展,……
大会通过了以上‘立三路线’的指示,乃给予七军前途以许多危害。”
邓小平在《七军工作报告》中,也如实写道:
“十月二日在平马开了一个前委会议,拔奇同志出席,报告六月十一政治局的决议,我们接受了这个路线……”
“河池会议完全在接受立三路线下开的,确定了第七军的任务是‘打到柳州去’‘打到桂林去’……”
“我相信即使立三路线没有传达到七军,七军一路仍是会犯不以群众为中心而以军事为中心的错误,这仍然是走了立三路线……”
邓小平在《我的自述》中谈到立三路线时,承担了责任:“……那时根本没有什么路线问题的认识和觉悟。经过一番争论,我终于全部接收了立三路线,结果使红七军脱离了右江根据地,又错误地决定了打武冈,进行梅花战斗,使部队受到很大损失,我作为前委书记,对此要负主要责任,这是无可推卸的。”
但毛毛书中却说:“ 邓岗和陈豪人,对于在红七军中推行‘立三’‘冒险主义’对于红七军的一再失利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毛毛不顾事实,将责任全推给邓岗和陈豪人,有失公正。
邓毛毛还写道(会议时间在1930年10月):“在会上,中共南方局代表邓岗(拔奇)坚持遵照立三中央的指示,让红七军首先攻打柳州。……政治部主任陈豪人也积极支持这一主张。”毛毛又写道:“……这时中央代表邓岗和龚楚、陈豪人等指责邓小平违反中央命令,坚持要先打柳州的方案。”“红七军前委内部,从未消除过分歧,按父亲的话说,就是一路上天天吵,吵了一路!”
但从邓小平在《七军工作报告》中写道:“……不过我们认为执行此路线不是先下柳州,而是先取得桂林,因为下桂林后才能与外面政治影响联系起来。同时估量到打柳州的困难,也必须以桂林为中心向柳州推进才有可能,不过在庆远、融县应创造相当基础,对柳州取一个包围的形势。”
就是在毛毛的书中,也有这样的诉述:“最后,在会上,父亲提出,由河池到东南的柳州,隔着一条大江,不好打,可以先打东北面的桂林,然后再打柳州。这一意见取得了多数代表的同意。”
由上可见,邓小平领导的前委虽有意见分歧,但仍然执行的是以攻打大城市为中心的立三路线。
顺便再说一下,毛毛描写的领导层的“矛盾尖锐”情况,与事实不符。
尽管党内意见有分歧,但邓与陈的工作还是配合得很好的,在右江,邓小平、陈豪人深入基层,邓小平在1931年4月29日《七军工作报告》中,谈到有的县“……党的中心是在极少数知识分子手,他们的基础多是破产的地主富农……且逐渐新豪绅化,把持了党及政权、军事机关,派人去改造,他们可以阻止你与群众接触,派去的人实在太弱,常常把他们没办法,后来我和陈豪人自己下去,虽有相当成绩,但因干部缺乏,每县找不出一个中心,我们也不能常在下面,故甚困难,……”。
可看出,邓对陈还是持肯定态度的。
更不存在毛毛书中所说的“红七军的指挥权,又重新回到了邓小平、李明瑞和张云逸手中。”(毛毛著《我的父亲邓小平》上卷,p.261)。
曾有不少论著认为30年11月上旬邓被撤销前委书记职务。经考证,认为当时邓小平并没有被撤销前委书记职务。(陈欣德《关于左右江革命根据地若干问题的考证》 中共党史研究1994.1期)
自1930年5月份邓小平和陈豪人河池会合之后,邓小平就一直担任红七军前委书记兼政委的职务。河池会议以后,邓小平更是兼任了红七军战斗力最强的十九师的政委,根本就不存在红七军的领导权被剥夺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