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鸡是美洲特产,在欧洲人到美洲之前,已经被印地安人驯化。火鸡的名字在英文中叫“土耳其”。因为欧洲人觉得它的样子像土耳其的服装:身黑头红。欧洲人很喜欢吃烤鹅。在移民到美洲之後,还没有养好鹅就有了吃鹅的要求,于是就吃火鸡,竟然发现火鸡比鹅好吃。而且北美洲有很多火鸡。于是烤火鸡成了美国人的大菜,重要节日中必不可少。
这种风俗已有三百多年的历史了。 据说在一六二零年的圣诞节,大批来自英国的移民抵达美洲大陆的朴里茅斯山。当时,那儿物产贫乏,只有遍布山野的火鸡,于是他们便捉火鸡,作为过节的主菜。这个象征丰收团圆的感恩大餐“Christmas Dinner”和“Thanks giving Dinner”中的“Dinner”原本并非指晚餐。而应该在中午吃。由于感恩节是每年11月第四周的星期四。已经非常接近圣诞节这个一年中的大节日。而圣诞节正是感恩耶稣降临的日子。因此,象征感恩的火鸡大餐便延伸到了圣诞节。
火鸡的做法: 火鸡的最传统做法非常简单,您只需要用盐和花椒末将火鸡里外充分涂抹,然後在烘炉中烘烤3小时左右即可。美国人吃火鸡的习俗是将火鸡的腹内装填各种材料,放入烤箱内烤熟。等烤熟後将整只火鸡端上桌,再用刀叉把烤好的火鸡分切一起享用。换句话说,他们吃的是“全鸡”。至于为什麽不分好再端上桌?这大概就像我们在大年夜吃鱼,不会用鱼片而用全鱼上桌是一样的道理。不但兼顾了菜色的美观和视觉的丰富性。同时,也有全家人团聚在一起的享用大餐的象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