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容是一种需要共处时才会具有的一种特质。矛盾如果势不两立,却又要共处,要么就必须求同存异。也就是学会共处。再不然就相互离远点,眼不见心不烦。否则,只好消灭一方来保证另一方的存活,也就是置其于死地而后快,以便彻底拔掉这个眼中钉,肉中刺。但这样做的结果,往往都是两败俱伤。家庭如此,社会如此,国家还是如此。
包容是一个人精神生命强健的一个重要特征,只有这样才能有容乃大,兼收并蓄。一个人如此,一种文化也是如此。对喜欢我们的人要包容,对不喜欢我们的人也要包容,反之亦然。对称赞我们的人要包容,对批评我们的人更要包容。对比我们强的人要包容,对比我们弱的人也要包容。包容其实就是自我超越的开始。而一个人完成自我超越的一个有效的途径就是自我批判。差不多就是古人所说的“三省吾身”,其实就是反思自身的不足。
与别人的批判比起来,自我批判的精神其实特别重要,它是一种内省和反思,是目光向内的凝视。是面对自身的不足而做的的义无反顾的挑战。面对自己的缺点,甚至是丑陋,确实很痛苦。但如果看到了自己的不足,却又不敢于面对,假装心安理得,那就是一种懦夫的行为,是一种变相的逃避。
解剖自己才是最为痛苦的一件事,需要双倍的勇气。人的批判精神大多的时候都是对着别人,而且还带着一种居高临下的挑剔,似乎这样才能够获得一种正义的力量。因为当一个人在批判别人的时候,隐含的前提就是他自己是正确的,而别人都是错误的。所以一上来就喜欢批判别人的人,而且是暴跳如雷的那种,一般的也相对缺乏自省意识,而且还多半都心胸狭隘。只知道批判别人,除了强化自己的正确性之外,于自己的进步并无任何的补益。
可是并不是说不能批评,而是要深思熟虑,寻求怎样把自己对错误的体验,通过一种有效的方式加以传达。这就不再是简单的指责,而是分享你的感同身受,以避免别人犯同样的错误。传达的是爱,而不是恨。
批判别人的人,一定要掌握批判的武器才能做到尽可能的公正。比如法官,他的评判必须基于法律,而不是自己的好恶。也就是他必须基于一个公共的尺度和原则。就像对高度的评判必须基于海拔的道理一样,否则只有相对的意义,没有绝对的意义。所以统一基准很有必要,否则就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从这个角度看,犹太教只信奉一个绝对的、唯一的上帝,确实是一种有智慧的做法。至少它不至于把人造成为一个又一个的神。神一多,标准就不好掌握,困惑就多,麻烦就大。
所以教育孩子,更重要的是教育他有包容的心,博大的心胸,和原谅别人的雅量,而这恰恰是最难做到的,也没有任何一种功利化的考试会对此加以衡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