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抓壮丁 当我二十几岁生活在中国的时候,我参加过好几个朋友的婚礼,吃过婚宴,闹过洞房,却从未当过伴娘。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西方文化虽然开始渗透中国人的生活,婚纱摄影已经悄然兴起,但是普通的中国老百姓依旧沿袭传统,时兴中式婚礼,西式婚礼很稀少。
九十年代初,我从中国来到了美国。先是住在东部纽约,再后来居家迁移来到了西部加州,前前后后算起来,我也生活在这块土地上有二十个年头了。他乡早已是故乡。在美国,我参加过许多人的婚礼,有白人的,中国人的,伊朗人的,印度人的,也有中西合并的。花样繁多。参加婚礼,当然也参与过婚礼。细算起来,不算婚礼帮忙做傧相,我有过三次做伴娘的机会,这让我深感荣幸。谁说伴娘只能由未婚的姑娘来担当?我这个结了婚的女人,照样也做来像模像样地。
第一次做伴娘,是我刚来美国那会儿。那时,我啥都不懂,对什么都好奇。
有一次,我和老公参加一个留学生聚会,正在大口啃鸡腿,有一个长相很一般般的、年龄三十左右的女生坐在了我的身旁。她和我搭讪,套我近乎。聊着聊着,她开口问我可不可以当一次伴娘。
“给谁当伴娘?”我鸡肉塞在嘴里,口齿不清地问。
“给我。”
“你和谁结婚?”
“这个你先别问了。如果你愿意的话,我再告诉你该怎么做。”她的话还没有说完,我忙不迭地点头:
“我当,我愿意。”兴奋得一个晚上没有睡觉,好像是我要再结婚穿婚纱似的。
“是伴娘,不是新娘。有你什么事啊,看你瞎起劲瞎高兴。”老公给我泼冷水。
“哇,那你可不知道。那是要穿漂亮裙子给所有人看的。这个道理给你这个男人讲简直就是对牛弹琴。”
新娘是州立大学的学生,上海人。她要嫁的夫婿是一个白人。婚礼将近,仪式会在一个高档俱乐部举行。男方家里会有许多的来宾到场。新娘的家人在上海签证被拒,无法赶来。她一下急闷了,怕娘家人这边太冷清脸上不好看,所以赶紧到学校来“抓壮丁”,扩充人数,让她的颜面上有光。哦,原来我就是被她抓来的壮丁呀。
“如果人家问起来,你就说你是我的表妹。”新娘再三嘱咐我。
“好的。”我听话地点头。
后来,她又在纽约市抓到另外两个壮丁。那两个壮丁开车从纽约市下来,就临时住在我的家里。她们自己带了许多衣服,气质一看就是老纽约人,一副高傲见过世面的样子。我一问,知道两个人都过了三十岁了,却还在寻寻觅觅之中。我问她们是怎么认识新娘的,她们说她们也不认识。新娘有个老同学在上海,七拐八拐地和她们也是朋友,于是新娘打电话求助,她们说反正没事做,就答应下来了,算是出来玩儿一玩儿。
纽约市的人看所有的人都是乡下人,当然包括我。她们住在我这里无聊,就问我附近有什么精品店可以逛逛,我想了半天,说了一句:“有。就是K-Mart。那里的东西便宜。”她们听了相互看了一眼,再也没说啥。后来我才知道,K-Mart基本上是最低档次的大陆货百货商店。可是,那个时候我才落脚在美国,只去过K-Mart。毫无疑问,我在她们眼里是乡下人中最山坳里的人了。
结婚前两天,我们被新娘拉去做了一次彩排。新郎又白又胖,比喻为胖猪一点不为过。只见新娘从正前方走来,一个人假装手捧鲜花的样子。我问旁边的女孩,好像西式婚礼是父亲把新娘交到新郎手上。她怎么一个人在走路?女孩悄悄告诉我说,那个搀扶她的壮丁还没有找到呢?什么?这不还差两天就结婚了呀。这事可玄乎。
新娘结婚那天一大早,天还是蒙蒙亮的,我们就被一辆车拉到一个白人的家里开始化妆和做头发。那个白人女人的发廊就开在自己家的车库里。她穿了个睡袍,睡眼惺忪地。见我们人来齐了,她赶紧煮了一壶咖啡,然后就精神抖擞地开始干活。她说我们亚洲人的头发太软无法定型,又说我的头发少不能盘起来。我见她一边抱怨一边干活,怎么都感觉她的潜台词是嫌弃新娘给的钱太少。最后,她给我们的头发喷了好多的发胶,又往头上插了许多亮闪闪的头饰。我睁开眼睛对着镜子一看:我的妈呀,这是谁呀。脸上涂了厚石灰的我,头发被高高盘起,好像一个土堆窝旋在头顶,怎么看都像是当年的日本艺妓。我回头看那两个,她们俩也好不到哪里去。最后,她帮我们打了眼影修了眉毛,又涂胭脂,才看起来有点人气少些鬼气。临出门的时候,我顺手用餐巾纸把脸上的白粉抹去一大半。
婚礼还算气派豪华。男方家里确实来了不少人,男士西装革履,女士珠光宝气。女方这边也来了不少人,有十几个,好多都在大学校园面熟的人。相比之下,中国人逊人起码三筹,西装是国内买的,软塌塌的一点都不挺括,皮鞋也是颜色乱配搭,有几个男生的头发也不知道理一理,长得可以母鸡做窝下蛋。女孩子的裙装也普遍是中国式的套装,土得掉渣。说到底,那个时候的中国人普遍还没有见过这种礼仪场合。所以,也没啥好比的,人家是中产阶级的经济条件,财大气粗,咱们是第三世界出门留学的穷学生,一穷二白。
婚礼是在俱乐部的大厅举行。宾客落座,音乐响起。我和另两位女孩一起挽住男方挑选的伴郎,缓缓走入大厅,一直走到礼台上。上海新娘虽然会算计钱,但是她打扮伴娘还是舍得花钱。面子要做足。因为我们的出现直接代表了她文化背景,家庭实力。我们三个伴娘,今天可都是她的表妹妹呢。她眼光很特别,给我们挑选的长裙是淡紫色,手上的鲜花也以紫色调为主。这样的颜色,穿在我们苗条的东方女孩的身上,别提有多神秘,更显温柔婉约高贵之美。走进大厅的一刹那,我突然感觉自己代表的不只是新娘,而是一个中国人。我在心里对自己说,腰板一定要挺直,表情一定要自然,要微笑,要笑得自然不卑亢。
当我们从铺着厚厚的羊毛地毯走过的时候,我看见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在我们这几个中国女孩的脸上。我们分两边站好。这时,《费加罗的婚礼》响起。新娘在一个中国男人的搀扶下好像从天边走来,那么慢,那么飘柔,那么美好。听着庄严的音乐,经历这样的场面,我想谁都会情不自禁地要流眼泪。我感觉到旁边的两个女孩也在强忍着。不能哭,要笑。女孩碰了碰我,我看她在做深呼吸状,于是我也深呼吸。好容易才让心情平复。但是,在新郎和新娘互相宣誓要携手到老,贫病相守的时候,我看见新娘的肩膀不住地抖动。她一定控制不住在哭。此时此刻,我的眼泪也不听话了,就这样任它流个不止一直到婚礼结束。
晚上,我们一群中国人在一个餐桌上用餐,他们都说今天新娘的脸面撑得够好,看看这三个伴娘多漂亮啊。在餐桌上,我才知道,那个充当新娘父亲角色的人,是一个留学生的父亲,他是来这里探亲的,没想到,在最后一刻也被抓壮丁充当了一回西式婚礼的父亲。老人家感慨万千,说了一句发人深省的话:“你们这些孩子,在外面讨生活,着实不容易啊。”
大家一致公认三个伴娘给新娘的婚礼增色添彩。这的确不是假话。当我们在休息的时候,很多白人都走过来和我们说话,夸我们漂亮。晚上的舞会上,有个小伙子不断地邀请我跳舞,他看我的目光简直让我受不了了,有那么点咄咄逼人,又深情款款。他问我结婚了没有,我说结了。他摇摇头不相信,问我:“那你的婚戒呢?”啊,谁说结婚一定要戴戒指的。我说我没有戒指。他笑笑再没有说什么。我受不了这个白人的目光,赶紧找了个理由去喝水。后来,我才反应过来,敢情西方人那么重视结婚戒指,原来它是一个分辨结婚和未婚的标志啊。
明天就算喝西北风,也要拉上老公去给我买戒指,哪怕它是废铁一块呢?只要是个圈能套进我的左手无名指就行了。
这就是我第一次在美国当伴娘的经历。可惜婚礼的专职摄影师照了好多的相片,后来却没有送给我一张。那两个纽约伴娘第二天就开车回纽约了。我又回到了类似灰姑娘的生活:去餐馆打工做女招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