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的足迹

只觉得今天平淡生活的点滴都是明天美好的回忆.让我的博客成为我在记忆河边栽下的一棵棵小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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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了,跑了

(2010-06-25 20:35:36) 下一个


其实不知道今天几号.在警察写报告时候,才看见,是13号,还好不是星期五,否则,又会冠以黑色了.

一切好象都是注定的.

本来1点去图书馆取回我预定的书后,是该直接回家,却想去MALL里买点做蛋糕的配料和器具,饿着肚子便去了.

先把车停在了MAXI那边,又嫌位置太小,不好倒出来,看到前面CIBC那里,刚好有两个连着的车位,要泊进我的大车,就相对简单.稳稳的泊在位置中间,给右边那个空车位留了绝佳的空档儿.我们老祖宗说过,福兮,祸之所伏.因为后来的事情,就出在那个位置上.

买了东西出来,不急不徐,搁在后面,放好,准备离开.却在司机位置旁的车窗上,发现插了一张极小的纸条,用法语写着,"下面是撞了你车的乘客坐的那边的后面车门的车牌号,XXX,XXX,车名,车型,车色颜色,车内有俩妇女和一小孩".最后落款,"不用谢".

拿到那张纸条,我吓一跳,以为是我把别人碰了,自己跑了,让人留言了呢.再看条,又跑到左边看车门,真的,是让人撞了个小凹进去,象我这般粗心的人,如果不是有人提醒,还不知道哪天才会看到.

再找个路人甲帮忙看条,是那个意思,我看明白了的.刚好没带手机,就先开回家,在家里打了电话报案,警察后来又电话我,让我回到事发地点.得,谁知道警察几点来,我先吃完饭再说.其实是用趁吃饭的工夫,给手机充充电.因为总没人给我电话,我的手机,也似聋子的耳朵.

回到MALL里,停到差不多的位置,给警察局打电话.留下手机号,开始等.幸好借的书还在车里,不至于很无聊.可是好困啊,下午应该是午觉时间啊.大约一个小时后,手机响起,警察的,说,马上出发来事发地点了,我告诉他我手机快没电了,我在某个地方等着.来了,直接上哪里找我就好.然后开始打盹.

眼睛时睁时闭,生怕警察来了找不到我.整的好不痛苦.也不知道等了多久,一辆警车从我面前过,赶紧开车门,跟他打招呼.然后,把好心的陌生目击证人的匿名条子递个他,他又要了我的车号,车证,车险等,记录下来,并叫我做个declaration,就是那种简单的报告.把发生的事情写下来就好.还好,这些时有看英文,三下五除二写完,签字,交给他.

"我刚才查了一下,这个信息是准确的.有这辆车,车牌车型和颜色,全都吻合."

"把这个档案号报给你的保险公司就可以了."他把那记录了他警号及档案号的小单子给我.事情就算了结了.应该是暂告一段落.然后,应该是两年后,等着开庭.

那个倒霉的人,我并不想把事情弄大的.你也没把我的车撞很厉害,停车场的位置本来是小,你的速度也不会快,但是,你要是留个条,其实,也是你的保险公司赔偿,跟你没太大的关系.要是你态度好,也许,我都不会要你赔,因为我的车是双保,因为我也经常蹭到别人的车.但是,现在,性质变了,你叫"hit and run".就成了犯罪了.

想起年,03年,那个平安夜的晚上喝多了,在停车场撞了我车门的人,第二天又碰到他,跟他说了头晚的事,他马上认错,并把他保险公司的单子给了我.我电话到警察局去,要求取消报案,都没办法停,他们说,他已经造成了事实上的犯罪,就因为他当时没留下来解决,而是选择偷偷离开.其实,当晚,他是喝得有点晕晕乎乎,并不知道他在倒那皮卡的时候,碰到我的车.

好多事情,实话实说,其实,是最坦然的.错了,认了.谁也不能把你怎么样.赔偿的事,不是有保险公司嘛?

以后我要是蹭到别人的车,我一定会留条道歉.坦然面对自己的错误,心,才会得到真正的安宁.

今天的事情,就是个教训.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人在做 , 天在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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