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特兰大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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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聚: 梦中情人

(2008-04-16 22:56:28) 下一个

                                                      梦中情人

对于花,各种花,我总一见如故,很多时候颇有相见恨晚之情。即便那小的玲珑,淡的清雅的野花,都能给我带来一方碧蓝天一泓清澈水的感觉,更不消说那倾国倾城的牡丹,雍容华贵的秋菊,和傲雪独霸的梅花了。。。然而对于樱花,我是“不见其人,先闻其声”。

第一次见 樱花是七年前的春天。

在一望无际的 Texas 一口气住了 11 年, 2000 年夏天,我们举家搬牵到东海岸一个不大不小的城市,脚刚一落地,我就爱上了那个地方,因为空气里少了令人窒息的潮湿的热浪,人马上就爽朗起来。由于人生地不熟,头半年,我们暂时住在一套环境优美的公寓里,等到对那个城市了解的差不多了,住公寓的新鲜感也随之耗尽,于是,半年后,我们再次搬家。我们家那栋房子的前主人是位在当地颇有名声的高尔夫运动员,真正的单身贵族,听邻居们讲,她在这栋房子里一共没住多少天,然而院子前前后后却修饰得一丝不苟。圣诞节的前一个星期搬进去的时候,我对这栋房子并没什么特殊的好感,然而,到了来年春天,我就被自家的美景震慑住了。首先是前院左面的两棵跟房子差不多高的 Dogwood ,花型简洁大方,花色洁白如雪,很快便听人说,那是 Virginia 的州花州树,难怪,一出门,到处可见大小不一,形状各异的同类植物。我家 Dogwood 的另一面,也就是前院的右侧,有个建造的非常精致的苗圃,在 Dogwood 盛开的早期,苗圃里除了中间两棵比 Dogwood 稍微矮一点的还没有抽芽的小树之外,全是些我叫不上名字来的绿色植物,然而,它们的绿却是极丰富的,嫩绿,黄绿,深绿,甚至还有算不上绿的米黄,紫红,蓝灰。。。突然有一天,记不得那是周末还是周日,总之,我一出门,就呆在了自家的大门口,我用力眨眨眼睛,下意识摇摇头,以证明我不是在梦里,因为,我竟然看见了我梦寐以求的似花非花的樱花!

记忆里的樱花是人格化的,因为她与我最亲密的友人息息相关。

那是一个平淡的过早炎热的春天,传达室的老章从走廊那头边走边喊:“小张,日本来信!”我的心砰砰跳着,几乎要从嗓子眼里挤出来,我知道,那一定是小莉的来信,然而,小莉真会来信吗?小莉来信的话,她又会写些什么呢?当我迫不及待地打开那封轻得觉不出任何重量的信时,所有的猜测都有了答案,里面只有一张长方形的明信片,但那不是一个普通的明信片,因为上面有小莉的照片,照片上的小莉穿的是日本女人的和服,一套极其耀眼华丽的服装,她的肩上还搭着个漂亮的小花伞,她扁平而微翘的下巴拘谨地往里收敛着,她的脸没有一丝表情,那上面一定涂了太多的粉,白的象套了个石膏面具,要不是她红的出奇的嘴唇,她看起来简直就跟死人没什么两样!然而,永远留在我记忆里的,不是她那张不真实的脸,而是她身后奇丽的背景,那一定是个公园,公园里远远近近密密麻麻的全是樱花树,那粉粉的淡淡的颜色才是真实的,可是,那真实的背景在视野里却渐渐变得如烟如雾。。。

原来东海岸是如此美丽!当我很快了解到,欣赏樱花的最佳地方竟然是离 Richmond 只有一个半小时之遥的华盛顿时,接下来的那个周末,我们举家再次来到首都。这次,我们开了近三个小时才刚刚路过五角大楼,一路上车辆一个挨一个,等接近观赏樱花的最佳地段时,才发现这里也象中国的首都一样拥挤,然而,那时候的我完全是超然的,除了自己的心声,什么都听不见,我顷刻之间象坠入了一个无与伦比的绝美梦景,抬抬头,透过挂满团团粉红色樱花的层层枝节,我看到天空是蔚蓝蔚蓝的,我喜欢那样仰望樱花的感觉,她高高在上,轻盈而朦胧,喔!我竟想起了那条 粉红色的纱巾 ,我少女时代的那面迎风飘扬的旗帜!是的是的,多少年过去,偶尔,它依然那样真实地飘扬在我的眼前,那可真是妈妈送给我的最漂亮的一样东西,它粉中带红,红里透粉的色泽曾经给我营造出多少阳光般灿烂的心境啊。。。

我真想哭上一场,为了樱花。

许多时候,我看上去似乎坚强而冷静,可是,当我因为某种难以表达的心情,或者仅仅出于某个极其平常的生活细节,我却脆弱得不堪一击,那种时候,由于年龄,由于身份,由于场合,由于环境,由于种种不能左右也不能改变的现实,我所能做的,就只有象一切正常成年人一样,那样的理智,那样的冷静,那样的成熟,那样的高尚。。。

然而我是欣悦的,内心充满阳光的,一个浪漫而忠诚,真实而遥远的景致无条件地陪伴着我,它高贵而亲切,安逸而温柔,她竟象我梦中的情人,与我不离不弃,不猜不疑,当它虚无缥缈的时候,却比任何时候都真实,轻风拂过,落在手心里的花瓣犹如天堂降下的雪花,与我共同编织一个粉红色的美梦;当它几乎就要显得真实一些的时候,它却比这世界上任何事物都虚无,它如云似霞, 如梦如幻,就象我少女时代那条粉红色的薄纱巾。。。

啊,我永远的梦中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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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河聚 回复 悄悄话 回复康萧恩的评论: 谢康萧恩鼓励和指教!
康萧恩 回复 悄悄话 情景交融,美!
“等到对那个城市了解的差不多了”、“有个建造的非常精致的苗圃”、“白的象套了个石膏面具”、“要不是她红的出奇的嘴唇”中的“的”似为“得”之笔误。
dailin 回复 悄悄话 河聚,谢谢你。其实写东西在于真情流露,唯有真情才感人,就象你这篇文章所体现的;而写景也是为传意,并非克意去做什么。不知你是否同意。
河聚 回复 悄悄话 回复dailin的评论:谢林黛!我写景色是最头痛的,你可以看出这篇稿子真正描写景色的文字还是寥寥无几的,这方面你比我强多了。
河聚 回复 悄悄话 回复二道桥大巴扎的评论:谢扎兄欣赏,就象我刚给亦是先生回的那样,这篇稿子的题目可能真的不妥当,岑岚给我发过信息,提起过这事,因为文章中的我是女生。。。不过,假如大家能看出次文写的是意境,是心绪的话,那可能问题也不大。所以,你期待的白马王子其实根本就不存在,他在意境中。。。
河聚 回复 悄悄话 回复亦是的评论:先生所言极是,因为匆匆忙忙出手,没作过多修改,就是题目也不见得贴切,我这人是最不会起名字的。
亦是 回复 悄悄话 快人快语快手笔。
中文写作,英文地名还是译成中文好些,原英文名可以放在中文名后边的括号里。尽量不出现或少出现英文词,显得规范一致,也照顾到不懂英文的读者。
标点符号中的句号用的过少,是否可以做些改变。当然,标点的使用,每个人都有不同的习惯。
一孔谬见,至希原宥。
二道桥大巴扎 回复 悄悄话 好笔法,一直操心着白马王子何时出现?硬没等上.寄情美丽的樱花,净化心灵世界,好意境.雅!
老秃笔 回复 悄悄话 回复河聚的评论:
哎,我这马屁总是拍到痛处。段数太低了。不好意思啊。以后不再说了,上来就是一个好字罢了。嘿嘿
硃砂河 回复 悄悄话 又是一位爱花的MM。文章写的很动情哦。
河聚 回复 悄悄话 回复老秃笔的评论: 老秃,经你这么一解释,我心中的疙瘩算揭开一点了.说实话,刚才那阵委曲得差点哭出来.正值花季,也许真的是有点过敏.
老秃笔 回复 悄悄话 啊,我说的花痴没有贬意。说你喜欢花的高尚趣味,不是民间所指“花痴” 。 写的的确非常好。难得这么落花流水,妙笔如花。怎么大家现在比较花粉过敏呵?
dailin 回复 悄悄话 河聚,终于等来你的"梦中情人"了,好文,仿佛可以摸到你的心。很喜欢。
河聚 回复 悄悄话 回复老秃笔的评论: 老秃,非常感谢!但总得你那"花痴"怎么看怎么别扭,怎么想怎么接受不了.我写这片文章完全是一股冲动,处于某种情绪,某种心境,是那种没经过反复改写,一气呵成的东西.我们常在键盘上敲字的人可能都有同感...
老秃笔 回复 悄悄话 写得极好啊。显然是个花痴。跟黛玉葬花有一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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