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 (613)
2007 (556)
2008 (369)
2009 (298)
2011 (232)
2012 (174)
2013 (145)
2014 (89)
2015 (101)
2016 (83)
2017 (53)
2019 (76)
2021 (62)
2022 (116)
2023 (95)
要获得来美的商务或旅游签证,申请人必须证明其短期进入美国的目的仅为旅游或短期商务活动。要有合理的旅游目的,有足够经济能力支付申请人旅游和在美国期间所需费用;在国外有不可放弃的居住权;有短期停留后必须回国的不可分割的社会、经济和其它关系。
根据1952年《移民与国籍法》修正案条款中第214(b)段:如果申请人不能向领事官员提交上述材料以消除其移民倾向,领事官员将不会为其签发签证。
申请这两种签证的必备材料如下:
B-1签证:B-1签证签发给赴美从事短期商务活动的申请人。商务活动包括协商签订合同、参加展览或会议、短期培训或与供应商或客户洽谈业务。
B-1签证的持有者不得在在美停留期间就业。B-1签证的申请人应在面谈时携带其拟在美从事商务活动的相关材料,包括:
1、发自美国邀请方的邀请函原件,详细说明访美目的、在美停留时间以及由谁提供所有费用。
2、与美方合作伙伴签订的合同、其它协议或来往信件等证明与美国邀请方的合作关系。
3、如来美检测、购买机器、软件或其它设备,请提供该设备的相关信息,如产品宣传手册或产品目录等。
4、证明在中国的公司真实性的文件,如公司的营业执照、信用证明以及所从事的商务活动的证明文件。
5、申请人还需提供文件证明中国对其具有非常牢固的约束力,如:存折(不要银行存款证明)、在职证明、财产证明、结婚证、家庭合影等等。
如申请人曾经访美,请提供相关文件给予证明。
B-2签证:B-2 签证签发给赴美国旅游的申请人,包括观光、治病、探亲访友以及参加会议。该签证持有者不得在美国停留期间就业。
申请人需要出示:
美方亲友的身份证明,如:护照和签证复印件、绿卡复印件。
美国的亲属或朋友的邀请信,或证明参加了旅游团或会议的信件。
证明申请人经济能力或在美国亲友的经济能力的文件。
证明申请人个人情况的文件,如结婚证书,在职证明,存折(不要银行存款证明),工资单,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