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29229元,日平均工资为111.99元。昨天,国家统计局发布年度统计结果,统计显示,2008年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比2007年增加了4297元,增长17.2%,增幅回落1.5个百分点。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11.0%。平均工资最高与最低行业相差超过10倍。
地区差异
22个省份工资低于全国水平
平均工资存在地区差异。2008年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有9个省区市,占全部城镇单位在岗职工的30.0%;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有22个省区市。
从各省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增长率看,14个省区市超过了全国平均17.2%的增长幅度,另外17个省区市增长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东北工资增长最快,但其人均工资在全国还不如西部职工挣得多。
行业差异
证券业收入最高超过17万元
平均工资存在行业差异。2008年平均工资最高的行业是证券业172123元,最低的行业是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业15663元。
与2007年相比,去年各行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都有不同幅度的增长,绝大部分增长都在2000元以上。最高与最低行业平均工资之比为11∶1。
国家统计局分析,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较大的纺织业和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其在岗职工的平均工资分别为16222元和18572元;平均工资增长率分别为17.0%和11.1%。金融业中的证券业、银行业和其他金融活动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分别为20.4%、27.2%和26.0%。
单位差异
企业平均工资低于全国水平
不同类型单位平均工资存在差异。2008年机关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33869元,事业单位平均工资为29758元,企业平均工资为28359元。
机关、事业单位平均工资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企业平均工资略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格局多年来一直没有改变。
股份制、外资企业高于国企
按注册登记类型看,股份有限公司的平均工资最高,为35324元;其次是外商投资企业,平均工资为32653元;国有单位的平均工资位列第三,为31005元。最低的是集体单位,平均工资为18338元,只有全国平均水平的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