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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5月浙江解放,军管会不承认律师这一职业,我父亲只好从杭州回到金华,租了两间民房暂时闲住。 当时我父亲已经五十四岁,但由于他早年就参加过旧民主主义革命,思想还算开通,是个接受新事物极快的人。他本来最佩服孙中山,一部《三民主义》背得滚瓜烂熟;解放后买了许多单本的毛泽东著作认真地看,很快就对毛泽东佩服得五体投地,对新民主主义革命也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当时二野军大三分校正在金华招生,他一方面鼓励我和二姐夫一起去投考军大,进军大西南,一方面他自己通过当年与谭震的老关系,进了由谭震当校长的浙江省干部学校学习,毕业后被分配到温州筹建温州市法院,仅仅因为是供给制,无法带我母亲同行而没去报到。不久就到上海定居,经同乡人樊崧甫的介绍,参加了上海市政协政法研究小组活动。政法研究小组一共九个人,任务是讨论研究国家将要发布的法律和条例。 在这里,有必要简单介绍一下樊崧甫这个人,并介绍一桩至今鲜为人知的有关毛泽东被捕的公案。 樊崧甫是国民党高级将领之一,也是我父亲青年时期的好朋友。他号称“长胜将军”,因他指挥作战时总是骑着一匹白马,因此也称“白马将军”。1933年蒋介石发动对闽赣苏区的第五次“围剿”,他是主力部队的军长。1934年苏区反“围剿”失败,全军撤退,开始了“两万五千里长征”,他又奉命追剿堵截。就在这一时期,毛泽东不慎被捕,被押解到樊崧甫的面前。毛泽东当然否认自己的身份,但他是苏维埃政府主席,樊崧甫手上有他的资料和照片,形象鲜明,仅凭他一句话,是无论如何也否认不了的。不过樊崧甫这个人第一比宋希濂聪明,宋希濂抓到瞿秋白以后,立刻喜孜孜地打电报通知了蒋介石,以致后来宋希濂和瞿秋白的关系相处得很好了,想给瞿秋白开脱些许都不可能,蒋介石下令处决,他不得不遵命执行,只能在行刑之前给一些感情上的“优待”。樊崧甫抓到毛泽东以后,甚至在明确了毛泽东的真正身份以后,根本就没跟蒋介石提起过一个字,因此得到了处理毛泽东的“绝对自由”。第二,樊崧甫虽然是“国军”的军长,但他是“洪帮”中人,对“党争”的认识和兴趣都不是很强,而对传统的“义气”和“天下大事,分久必合,合久必分”却十分相信。因此,毛泽东能够运用他的三寸不烂之舌,投其所好,以“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以及“彼此各留一条后路”打动他,让樊崧甫悄悄儿地把他放了。 这件事情,当然是绝对秘密的,除了樊崧甫和毛泽东本人之外,不可能有第三个人知道。 正因为樊崧甫与毛泽东之间有过这样一笔默契的“交易”,1949年5月上海战役之前,蒋介石电令樊崧甫去台湾,樊崧甫居然借故没有遵令,为此蒋介石下令逮捕樊崧甫,关进了提篮桥监狱,直到上海解放,才被放了出来;而上海解放之后,对他这个当年围剿过苏区的战犯,陈毅市长不但没有把他抓起来,而是派专人先去保护他的住宅,后来专门把他请到市政府去谈话,接着请他出任上海市政协委员、虹口区政协主委,还给他分配了许许多多社会工作,诸如抗美援朝委员会委员、爱国卫生委员会委员等等,在1951年的镇反大逮捕中,他也得到了特殊的保护。所有这些,同乡人都无法理解,为什么共产党偏偏对他这个“血债累累”的战犯网开一面。只有他自己一个人心里明白:毛泽东是个讲信义的人,当年那桩“彼此各留一条后路”的交易,如今得利了。 1956年元旦,我回上海去探亲。当时我已经离开部队,在国务院直属的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工作,还没有结婚。我一到家,发现本来相当胖大的父亲,竟然瘦了许多,满脸胡茬儿,额头上出现了皱纹,而且天天晚上总要到十点钟之后才回来,几乎没工夫跟我这个难得回家的儿子多说几句话。当时父亲已经被上海市司法局吸收为刚建立不久的上海市第一法律顾问处民事组的组长,是新中国第一批律师,工作忙固然是原因之一,但总还不至于忙成这样吧?1953年我曾经参与上海市法院的建院工作,并担任处理积案办公室秘书,当时的积案真是堆积如山,连星期假日也经常要下里弄发动群众调解案件,但也还没有忙到天天夜里加班的程度。 直到我的半个月假期即将到期,母亲方才隐隐约约地透露:我父亲天天晚上很晚回家,不是在法律顾问处加班,而是在樊崧甫家里帮他写一份十分重要的材料。具体什么内容,我母亲不知道,但是听我父亲说起过,如果材料写得不对头,不但樊崧甫的脑袋保不住,只怕我爸爸的性命也要搭进去。难怪他们俩这一个多月来,体重全都降了十几斤! 我一听这话,心里不禁犯疑起来。樊崧甫的历史和身份是公开的,人人都知道他当过国军军长,多数人都知道他前后参加过三次“围剿”。既然大张旗鼓的镇反运动都保护他过关了,是什么案件,竟使他陷入了新的困境,连累得我父亲也因此吃挂落? 尽管母亲再三嘱咐我千万不要向父亲提起这件事情,但我还是忍不住,终于在一天夜里,父亲稍早回家,我看他情绪也不是十分沮丧的时候,向他提出了这个问题。 我父亲叹了一口气,语重心长地说:他也为是不是应该告诉我这件天大的绝密案件而苦恼过,经与樊崧甫再三商讨,最后认为他们俩年纪都大了,是不是能够平安地闯过这一关,还两说着,因此觉得有必要让一个局外人知道这件事情,即便一旦他们两人因为这件案子而死于非命,也好有个知情人能把这件事情的真相流传下去。尽管他也知道这样做很可能会把我也牵连在里面,甚至因此而一辈子不得安生,但是也顾不得了。 事情的起因是:1955年年底的某一天,突然有两个扛着少将肩章的军官,开着车子来拜访樊崧甫,递过来的介绍信,是中央军委的。见面稍微客气几句,立刻切入主题:“据说二十年前你曾经逮捕过毛主席,现在请你把这件事情的经过回忆一下,详细地写成材料,两个月以后我们来取。这件事情是绝密的,对任何人都不要说起。如果走漏了消息,一切后果由你自己担待。”说着,把介绍信收了回去,就走了,也没有留下联系电话和地址。樊崧甫急得灵魂出窍,尽管人家再三交代这是绝密的事情,但事情太大,他自己一个人难于决断,不得不把我父亲请去商量对策。 按照樊崧甫的看法,他与毛泽东之间的这桩买卖,是两人的默契,毛泽东不可能告诉任何人,包括执行优待政策的陈毅在内,都可能不知道之所以要特别优待樊崧甫的真正原因。这两个少将的出现,说明毛泽东要向他樊崧甫下手了。因此,这是一件凶多吉少的事情,不管他把毛泽东写得怎么好,终究难免一死。我父亲听说是这样一件事情,当时也大吃一惊。他反复思考以后,觉得事情也许不像樊崧甫所想象的那么严重。因为这件事情简直就是中国近代史的一个转折点:如果樊崧甫当年也与宋希濂一样,把抓到毛泽东的消息上报蒋介石,中国的历史可就真的要改写了。尽管樊崧甫参加过三次“围剿”,的确杀人如麻,但若从中国的革命史上分析,却又是个立有大功的人,不是罪人。如果毛泽东要想从历史上抹掉这件事情,上海一解放,就可以授意陈毅把樊崧甫抓起来,或公开枪毙,或秘密处决,都是很容易的事情。既然解放初期没那样做,说明毛泽东还是“以义气为重”的,是要给樊崧甫以报答,而不是恩将仇报。樊崧甫则说:彼一时也,此一时也。解放初期,共产党要团结各民主党派和各方面人士,不得不做个样子给大家看看,如今国家的政权已经巩固,就可能会翻脸不认人了。他拿当时正在进行的反胡风集团为例,解放初期也是拿胡风当朋友的,曾几何时,不是就拿胡风当反革命办理了吗? 两人经过反复磋商,最后樊崧甫还是接受了我父亲的建议:不管他毛泽东是不是会出尔反尔,也不管这件事情给樊崧甫带来的是祸是福,既然是中央军委出面来了解,说明毛泽东已经在党内或某些人之间公开了这个秘密。因此对樊崧甫来说,对策只有一条,那就是一切都如实写出,绝不编造一个字。因为只有如实,才能与毛泽东所说的对得上号,不然就会牛蹄子两掰着,永远无法核实了。退一步说,即便毛泽东没有如实说出,那么我们交给中央军委的,也是一份真实的史料,至少我们不会愧对历史。 材料的难写之处,在于事隔二十多年,樊崧甫又是个有名的“酒糊涂”,当天的事情,一喝酒就会忘得精光,何况是二十年前的往事?当时下手抓捕毛泽东的人,早已经不知去向;他们俩当时的谈话,大概意思虽然还记得,具体的来言去语,现在也想不起来了。因此这一个多月来,他们天天晚上碰头,写出初稿以后,那真是字斟句酌,反复回忆,反复修改,烦恼、恐惧加上辛苦,使得两人都掉了十几斤肉,头发也白了许多,一向嗜酒如命的樊崧甫,一个多月来居然点酒不进,都快愁死了。 我的看法,和我父亲差不多。作为一个党员,特别是像毛泽东这样的人,绝不会因为自己曾经被捕就把这段历史隐瞒起来。既然他作为历史问题向组织上说出来了,作为组织,就必须进行核实。这是例行手续,没什么可奇怪的。至于对外不公开,那是因为考虑到毛泽东的声誉,特殊人物特殊处理嘛。 果不其然,我回到北京以后,过了两个多月,爸爸来信说:材料交上去两个月以后,那两个少将第三次来找樊崧甫,说是所写材料经毛主席本人看过,认为基本如实,而且引起了毛主席的联想,又补充了一些具体的细节,如今这一段历史更加翔实了。为了感谢樊崧甫的证明,他们拿出两千元人民币,作为稿酬。一场虚惊,就这样画了个完满的句号。那两人临走的时候,说他们是南京军事学院战史研究室的,并再三叮嘱:至少在三十年之内,这件事情不许扩散。——在他们想来,三十年之后,樊崧甫早已经故去,却没有想到我父亲为了多一个见证人,会把事情的始末告诉了我。如今又三十年过去,保密的期限已满,这桩“天大的秘密”,也该可以“解密”了吧! ——节录吴越著《我的爸爸是冤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