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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粤人赴澳留学档案汇编《开平卷》(7)——司徒见乐

(2024-07-25 07:31:57) 下一个

民国粤人赴澳留学档案汇编《开平卷》(7)——司徒见乐

开平龙口里

开平县赤坎镇地处四邑水陆要冲,于清朝时起便成为当地著名的水陆码头,自清末开始也成为著名侨乡,该埠下属之龙口里也自此形成为当地天主教传播的中心,教堂巍峨。一八九九年二月一日出生的司徒见乐(See Tho Kee Lock),便家住龙口里。

一九二二年四月,年满二十三岁的司徒见乐从家乡去到香港,搭乘“丫拿夫拉”(Arafura)号轮船,准备经澳大利亚雪梨(Sydney)转道前往澳属海外领地纽几内亚(New Guinea)投靠亲友,目的地是位于新不列颠岛(New Britain Island)上的亚包(Rabaul)埠。亚包是该领地的首府所在地,自十九世纪末年(亦即清朝末年)该地成为德国殖民地时开始,华人便陆续到来此经商做工,到一九一四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后该地为澳军攻占成为澳大利亚海外领地后,移居该地之华人继续增加,此时已聚居有数百人,他们基本上都来自广东省,且大多为四邑开平人。可是,当司徒见乐从香港订好船票准备上船时,得知亚包当局并不一定能准允他登陆上岸,且拒绝其入境的可能性最大,于是便紧急致电求助于定居在雪梨的叔父司徒千(Geo See Hoo Ten)。司徒千是英国圣公会下属之英格兰教会(Church of England)在雪梨西郊砍舞市(Homebush)的教堂牧师,也置有产业,叫“司徒千屋”。司徒千接到侄儿的求助后认为,既然他已经为此次旅行花了大笔的钱而又无法保证能前往入境亚包,最佳办法便是在雪梨呆上一二年,上学读书,方不枉此行。为此,他紧急联络位于雪梨城里的斯多德与霍尔斯商学院(Stott & Hoare’s Business College),希望该学院能够接受其侄儿司徒见乐入读,从而使其获得申请入境澳大利亚的理由。四月二十六日,该商学院院长致函海关转内务部,表示愿意接受司徒见乐注册入读该校。为此,司徒见乐为其入境澳洲走出了关键的一步。

司徒见乐预先通过叔父司徒千的安排是有道理的。五月十日,他随船抵达雪梨港口,但被海关拒绝登陆入境。由于此前他就与叔父司徒千有所联络沟通,故后者在海关没有接到他并得知其被拒绝入境之后,便紧急联络中国驻澳大利亚总领事馆求助。中国总领事魏子京了解到这件事情的来龙去脉之后,当天就致电内务部秘书,希望其伸出援手,让司徒见乐能够在澳洲入境,使之可以进入学校读书,不要让他空手而归。针对目前的情势,魏总领事给出了具体的建议:由内务部致电美利滨(Melbourne)海关,当“丫拿夫拉”号轮船按照预定航程继续前行驶往该埠时,准司徒见乐在那里临时入境一个月。透过此项安排,司徒见乐本人将可以随船当晚启航,前往美利滨,在那里入境。而中国总领事馆便可以利用上述一个月的入境有效期,为其办理留学护照并请内务部加持核发签证。在魏子京总领事递送紧急公文给内务部商洽司徒见乐入境事宜的同时,司徒千也紧急致电内务部秘书,请求协助办理此事。得到对方首肯后,他也于次日便赶乘火车前往美利滨,准备在那里迎接侄儿。二天后,内务部秘书正式复函魏子京总领事,同意了上述安排。五月十五日,司徒见乐在美利滨得以入境,并随后跟着叔父司徒千乘坐火车返回雪梨。

六月七日,司徒千以监护人的身份填好申请表,正式向中国驻澳大利亚总领事馆申请司徒见乐的学生护照和签证。他以其个人的信用做担保,应允每年可提供足镑膏火给其侄儿作为留学之费用,让其入读斯多德与霍尔斯商学院。由于事先已经对此申请人和担保人都已经有所了解,接到申请后,中国总领事馆便很快给予了处理,并于六月十三日由魏子京总领事签发了一份中国学生护照给司徒见乐,号码是156/S/22。内务部也因事先便已通过了上述申请,因此在接到中国总领事馆递交上来的上述护照之后,也于六月二十一日在上面钤盖了签证章,签证有效期自司徒见乐入境之日起算。[1]

也就在魏子京总领事签发护照给司徒见乐的当天,后者便如愿注册入读雪梨的斯多德与霍尔斯商学院。从该商学院的报告来看,很显然,二十三岁的司徒见乐此前早已在家乡抑或省城完成了中等教育,甚至也受过一些高等教育,并且在此过程中就学过英语多年,有一定的语言基础,因此,尽管在澳洲入学读商学院时显得英语能力有限,但在仅仅一个月的时间里就已经能通读课本并写作课程作业;到这一年的年底,他的阅读能力和会话能力已经有了长足进步,写作也显得很自信,可以应付自如了。

进入一九二三年,尽管开学后司徒见乐也仍然返回商学院照常念书上学,表现也一如其往,但他在读了一个半月之后便已萌生退意。三月十五日,司徒千致函内务部秘书,告知已经年满二十四岁的司徒见乐近期就准备返回中国。因其签证是到五月中到期,他不准备再申请展签,但也不再去上学,而是准备利用余下的二个月左右的时间游历一下澳大利亚,以期对这个国家有所了解与认识,希望予以批准。既然一切都已在其计划安排之中,并且也表明要按时离境,内务部秘书便乐见其成,五天后就予以批复。

事实上,就当时的交通便利条件及道路设施情况而言,二个月的时间并不足以让司徒见乐游历完澳洲的几个主要城市。因此,他无法在五月中旬按预订计划离开澳洲,而是拖延了一个月左右的时间,才完成了其澳洲游历考察。到六月十三日,他终于在雪梨登上驶往香港的“获多利”(Victoria)号轮船,返回家乡。

虽然司徒见乐在澳洲所呆的时间刚刚超过一年又一个月,但他真正在商学院就读上学的时间也只有十个月左右。他是属于不是以留学为目的而来到澳大利亚,但最终却以中国留学生的名义在澳留学者。

不过,三年后司徒见乐曾经有过重返澳大利亚的打算。一九二六年十月九日,司徒千通过雪梨的一位政界朋友向内务部长提出,因他本人计划近期回中国探亲,希望能让其侄儿司徒见乐前来澳洲作为替工,在其离澳期间代为照看自己的物业及相关生意,故特向内务部长申请司徒见乐的商务签证。但六天之后内务部长便通过其秘书复函,以司徒见乐不符合规定为由,拒绝了上述申请。由是,司徒见乐最后想来澳洲做工的打算落了空。此后,澳洲再也找不到与他相关的信息。

一九二二年六月七日,司徒千填表向中国驻澳大利亚总领事馆申请侄儿司徒见乐在澳留学所需的学生护照。

一九二二年六月十三日,中国总领事魏子京给司徒见乐签发的中国学生护照。

一九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斯多德与霍尔斯商学院院长致函海关转内务部,表示愿意接受司徒见乐入读该校。

一九二三年三月十五日,司徒千致函内务部,告知司徒见乐计划近期回国,希望内务部准允其休学二个月,在签证到期前得以游历澳洲,然后离境。

档案出处(澳大利亚国家档案馆档案宗卷号):Lock, See Tho Kee - Education exemption certificate, NAA: A1, 1926/18274


[1] See Tho Kee Lock - Issue of Passport - Certificate for Exemption from Dictation Test, NAA: B13, 1922/7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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