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谷雄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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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粤人留学澳洲档案(四六):中山黄海澄、黄海燕兄弟

(2014-11-25 06:59:38) 下一个


民国粤人留学澳洲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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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六):中山黄海澄、黄海燕兄弟

中山黄氏兄弟同样也是在一九二十年代末拿到留学签证,但最终也未见其踏上澳洲大陆之踪影。

黄海澄(James Wong) 生于民国五年(一九一六年)八月十六日,黄海燕(Walter J. Wong)生于民国六年(一九一七年)十月二十八日,为兄弟俩,皆中山县青岗村人。

黄氏兄弟的父亲黄舜(Thomas Wong)大约在一八九八年前后从家乡浮海南下,几经磨难,终于在雪梨与乡人或宗亲Arthur Wong合伙开办了一家名为茂生号(Mow Sang & Co.)的果栏,并同时兼做船票等其它中介代理。到了一九二八年,他的两个儿子已分别十二岁和十一岁,他觉得不能再耽搁他们的教育了,要把他们带到身边,提供给他们较好的西式教育,遂于五月八日入纸中国驻澳大利亚总领事馆,为其子申请来澳留学生护照及在澳留学签证。他以其拥有一半股份(股本1000澳镑)的茂生号(位于雪梨唐人街附近之欧田模路[Ultimo Road])作为担保,并得到他的合伙人Arthur Wong的加持,承诺每年供给俩儿子膏火各六十澳镑,安排他们入读位于雪梨唐人街附近的私立英文学校,即唐人英文书院(Chinese School of English)

因为当时香山县刚刚改名为中山县,黄舜就能即刻在申请表上填写籍贯为中山而非香山,足见他还是非常与时俱进之人物,也很可能是以作为国父孙中山的同乡而自豪。故而一知家乡改名,便立即采纳。

此时的中国总领事仍然是魏子京。他在接到黄舜为俩儿子的来澳申请之后,遂即就为黄海燕和黄海澄兄弟俩签发了中国护照,编号分别是511/S/28510/S/28。五月十八日,他将这些申请资料附在一起,致函内政部秘书,为黄氏兄弟留学澳洲申请入境签证。

内政部对待这样的申请很认真,也很仔细核查。通过调查,他们得知,黄舜和Arthur Wong在茂生号公司各拥有一半股份,公司雇有三个员工,年销售额为三万澳镑,年净利润为七百五十镑。黄舜还在东区孖霖罢(Maroubra)埠有二栋别墅,而Arthur Wong也在马力围(Marrickville)埠自置有住宅,与家人同住在那里。看起来,他们都是有一定资产的华商。黄舜曾于一九一五年三月二十九日离开雪梨返回中国探亲,一住就是五年,到一九二0年八月十二日才返回澳洲。因此,在他探亲期间,上述二位儿子出生,与其回国探亲日期是相吻合的,可确认黄海澄和黄海燕皆为黄舜之子无疑。上述种种,皆与一九二六年实施的中国学生入境新条例相符,故内政部于一九二八年六月二十三日核准了黄氏兄弟的入境签证。

但黄氏兄弟的留学档案到此就中断了,无法查找到他们最终是否前来留学以及(如果来澳的话)何时到达澳洲的任何信息。就是说,尽管黄海澄和黄海燕兄弟在家乡接获了中国总领事馆的护照和入境签证,但他们显然就没有来澳洲留学。因为二十年代末三十年代初,中国战乱频仍,黄家在家乡遭受变故是有可能的;而澳洲自二十年代末受国际经济危机的影响,在三十年代初也重创工商业,也许黄舜由此而返回中国也说不定。当然,这些都是推测。因无资料,我们实在无法得知,到底是何原因导致黄氏兄弟未能赴澳留学。


192858日,黄舜为其子黄海燕来澳留学向中国驻澳大利亚总领事馆申请护照和签证所填写的申请表。


申请表上所贴之黄海燕之照片。


192858日,黄舜为其子黄海澄来澳留学向中国驻澳大利亚总领事馆申请护照和签证所填写的申请表。


申请表上所贴之黄海澄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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