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谷雄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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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团体制与抗战时期广西的军事动员 /刘文俊

(2009-02-16 05:58:54) 下一个

民团体制与抗战时期广西的军事动员

刘文俊

  抗日战争爆发前,广西境内的常备军只有两万多人;芦沟桥事变发生后,广西当局在几个月之内即派出40多个步兵团开赴前线对日作战,并且此后具备连续军事动员的能力。其动员规模之大、效率之高,在全国首屈一指。广西的战时动员之所以较为成功,民团的编练,民团功能扩大,应为主因。事实上,新桂系对广西民团在抗战动员(包括军事动员、政治动员、民众动员、交通动员、精神动员等)中的作用曾大肆宣传夸耀,当时一般人对广西的民团体制也有所认识,但有关论著或语焉不详,或夸大其词。新中国成立后,由于人们对民团武装存在成见、对广西民团体制缺乏正确的认识和研究,广西民团在抗日战争中的作用长期被忽略。因此,有必要重新审视广西的民团武装,本文拟就民团体制在广西抗战军事动员中发挥的作用谈一些看法。

一、广西民团体制的形成

    1930年夏天,中原大战结束,李宗仁、白崇禧等人败退广西。蒋介石趁新桂系新败之机,驱使陈济棠的粤军和龙云的滇军侵入广西,同时指使湘军进逼湘桂边境,企图消灭桂军,吞并广西。当时新桂系兵力单薄,难以抗衡各路军阀。为了摆脱困境、扩充实力、解决兵员不足的问题,新桂系领导人认为必须大规模训练民团。1930年冬,新桂系当局在南宁成立广西民团总指挥部,划全省90多个县为12个民团区,各县设民团司令部,各乡()、村()征集壮丁组织民团大队、民团后备队。第二年,广西省主席黄旭初在《草拟广西省建设计划之意见》的“军事建设计划”部分中,提出了确立民团组织体系的原则,即“军事组织,应就组织民团制度加以改进,其系统为省政府—区指挥部—县司令部—乡镇大队—村街队”[1](P122)。此后,这一组织原则基本确立下来。尽管广西民团的最高指挥机关屡有变动,但省以下的民团组织体系却较为稳定,即将全省划分为数个(各个时期不同,先后为126812)民团区,各区成立民团指挥部,设指挥官一人(兼行政监督),副指挥官一人或二人,另有参谋长、参谋、副官、政训指导员等若干人,建特务队一队或二队;各县成立民团司令部,设正副司令各一人,司令由县长兼任;乡()设民团后备队大队,设大队长副大队长各一人,大队长由乡()长兼任;村()设民团后备队,队长由村()长兼任。有些县在县与乡()之间还设区,一区由数个乡镇组成,一区中的民团后备队编为联队,联队长由区长兼任,设副联队长一人辅助。各县民团的团队有以下几种,即常备队(1933年冬停征)、预备队、后备队、特种后备队(19346月起编训)、冬防特编队。在组训民团之初,新桂系特别重视常备队,常备队停征后则以后备队为主。新桂系要求每村()应将年龄、身体状况等条件合格的壮丁尽数编成后备队一队。后备队内分为甲级队、乙级队。甲级队由年龄在18岁至30岁的壮丁编成,乙级队由31岁至45岁的壮丁编成。甲、乙级队中以913人为一班,设班长;每三班或四班为一排,设排长;若干排为一队,由队长指挥,副队长一人协助。队相当于军队的连,乡()级的大队相当于营,区级的联队相当于团。

    新桂系以法律形式规定1845岁的壮丁“均有参加民团之组织与训练之义务。此种义务,由保卫国家种族之责任而来,任何人均不能规避”[2](P4)。训练的内容起初仅限于军事训练,后又增加了政治训练、生产训练、识字训练。军事训练的课目有学科和术科两类。学科计有游击战术、防空防毒常识、救护常识、间谍常识等;术科有制式教练、阵中勤务演习、游击战演习等。军训时间,城厢团队每年3月至8月,乡村团队每年9月至次年3月的农闲时节(民团团兵不脱离生产)。每个团兵都要训练180小时以上。团兵训练期满退伍后还要在每年元月4日至10日复习一周。政治训练的课目包括“党义”、“中国革命史略”、“帝国主义侵略中国史”、“自治概要”等。生产训练所设的课程有“农业技术”、“生产教育”、“合作组织”等[3](P25-31)。识字训练的教材由广西有关部门编写,内容包括“三民主义”、“社会常识”、“科学常识”等。后备队的训练,起初由军校毕业生任督练官及助教,后来乡村长由民团干部学校毕业生充任,遂改由乡村长负责训练,督练官和助教负责辅佐指导。团管区的训练者则由部队军官担任。为了培养民团干部,新桂系设立了民团干部训练队、民团干部学校,其成员所受训练时间更长、课目更多。

    此外,为了达到“全省皆兵”的目的,当局还要求大学、中学的学生和各级公务员普遍接受军训。学生军训的目的一方面是为了让学生掌握一些初步的军事知识、培养刻苦精神,另一方面也是为民团培养军事干部。公务人员军训从19344月开始,前后共计两期,1万余人参加了军训。军训的内容与一般国民军训相同,时间也是180小时[3](P66-71)。广西民团制度的特征是“全民训练”,“即不问人民之职业属性及阶级属性如何,凡属壮丁可为民族生活效力者,皆须参加民团组织。故学生军训与公务员军训就广义言,悉为民团训练之一部分”[3](P4)

    广西民团在组训初期,其职能局限于军事方面,即扩大兵源、便于实施兵役法、根除匪患等,后来随着训练内容的增加,职能随之增多。为了指导各方面建设,19323月,广西当局公布了《广西施政方针及进行计划》,随后又颁布了“三自政策”和“三寓政策”。“三自”指“自卫”、“自治”、“自给”,即在军事上实现自卫、政治上实现自治、经济上实现自给。“三寓政策”是指“寓兵于团、寓将于学、寓征于募”,它是实施“三自政策”中“自卫政策”的具体方案。19343月,广西当局制订了《广西建设纲领》;19358月,广西党政军联席会议再次修正通过了上述纲领,并发布全省实行。纲领规定三民主义是广西建设的指导思想,广西要大力进行”四大建设”,即政治、经济、文化、军事四方面的建设。其中“政治建设”部分第三条规定:“以现行民团制度,组织民众,训练民众,养成人民自卫、自治、自给能力,以树立真正民主政治的基础。”[4](P1-4)

    新桂系把训练民团作为主要手段,把民团作为推动各项建设的中心力量。黄旭初说:“广西建设的社会动力,是用民团的方法,将大多数的生产民众加以组织训练,成为巩固的集体组织,发生强大的集体力量,来推动全部的建设工作。”[1](P81)白崇禧说:“民团本来是广西原有的东西,不过从前的民团,没有组织,没有训练,没有目标。现在我们把它改良,充实内容,在军事上求自卫,在政治上求自治,在经济上求自给。”[1](P68)总之,新桂系当局力求“用民团组织与训练方法,养成民众的军事常识与技能;用民团组织力量去推动并改进一切生产事业,及经济建设;用民团纪律和团结精神去健全乡村组织;运用民团组织,去推行有计划的文化运动,提高民族意识;运用民团制度去训练民众,组织民众,造成建立新社会秩序的中心力量”[5](P33-34)

    由于“同中国历史上所载的,和其他各省一般民众所认识的民团的性质、目的,是完全不同的”[6](P42),所以新桂系把经过改造、职能增加的广西民团称为“新民团”,以区别于原先的地方性自卫团队,即“旧民团”。为了加强民团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巩固基层政权,新桂系又在乡镇、村街两级实行“三位一体制”:在人事上,乡()长、村()长兼任国民基础学校校长和民团后备队大队长、队长;在事务上,乡()()公所、国民基础学校、民团后备队队部三个机构合并办公,人员互助工作,办公设备互用;在工作关系上,以乡()、村()公所为中心领导机关,运用民团的组织力量推动建设,以基础学校实施教育,以教育的力量辅助建设工作的进行,而统一于乡()长、村()长的领导掌握之下。乡()长、村()长多为民团干部学校的结业学员担任。一人兼任三职,既可节省经费,又可消除三职不协调的弊端。

    可见,民团组织在广西政治、经济、文化、军事领域都发挥着重要作用,民团在社会生活中处于中心地位,我们不妨把这种军事集权式的政权组织模158式或社会动员方式称为“民团体制”。19406月,根据国民政府的规定,广西的民团制度被废除;从19407月起,广西各县分别成立国民兵团团部及区乡()保队、甲班,“原有县民团司令部及所辖各级组织,一律改组”,广西民团体制随之解体。“此一更制,就国民兵团之组织内容言,与民团制度相似之处甚多。且广西所有之特色,均已罗入‘国民兵团’法令之中,改组之际,并未引起重大影响。广西过去办法,似颇与中央意旨,不谋而合。”[3](P14-15)可见,民团体制对抗日战争后期的广西社会仍存在影响。

二、抗战时期广西的军事动员

    芦沟桥事变发生后,广西群情激奋,桂系首领力主发动全国抗战,并迅速成立了广西动员委员会,由李宗仁主持广西的动员工作。在广西军队开赴疆场前,广西当局以李宗仁、白崇禧的名义发布了《告同志及民众书》,指出“民族之存亡,决定于这次自卫的战争”,号召人们“加紧青年军训,充实民团训练,履行兵役义务”[6](P7-8)。广西人民响应爱国将领李宗仁、白崇禧的号召,立即动员起来,而军事力量的动员尤为迅速。

    ()正规部队的充实编组。早在1935年,新桂系当局就制订了战时动员计划的腹案,即一旦对日战争全面爆发,则迅速把桂军(含第七、第四十八两个军)5个师扩大到16个师,按照这个目标,用两年时间进行军官、兵员、武器装备和军需品的准备。抗战爆发后,桂系按上述计划进行动员,第一步装备3个军北上抗日。原来桂军每师辖3个团,现在按乙种师编制,每师辖2旅,每旅辖2团,即每师要新增1个团。原有的第七、第四十八两个军所需兵员征调退伍老兵归队补足;新成立的三十一军,军官从南宁军校调配,士兵需征调民团编成。一经号召,各县民团后备队的团兵皆踊跃报名应征。不满一月,三十一军即齐装满员。“无论征编或征补,首先从特编后备队调拨;特编后备队不足时,则征调受训期满退伍团兵”[2](P109),特编后备队、退伍团兵比一般仅受180小时训练的普通民团后备队受训时间长,这就保证了新兵的质量。至于武器装备,除以前从国外购进的外,其余多为广西各兵工厂的产品。所需军装由桂林、柳州、南宁的被服厂赶制,布鞋则动员各县群众捐赠。另外,桂系当局还新成立了两个炮兵团和两个工兵团,其兵员也多系动员民团团兵入伍。总计第一批北上抗日的广西部队共有十多万人[7](P31)9月中旬,第四十八军从南宁出发,乘船到广州转乘火车北上。9月下旬,第七军从桂林出发,步行到衡阳后转乘火车北上。10月上旬,第三十一军装备完毕也开赴前线。除把全部主力部队派往前线外,广西还把建成不久的空军编队交由国民政府军事当局节制,并把军事工业(包括轻机枪厂、重机枪厂、步枪厂、迫击炮厂、子弹厂、飞机修理厂等)移交给国民政府军工部门统筹管理。

    抗战开始后,桂系当局派出大批兵力开赴前线作战,留守广西后方的只有原属四十八军的一七五师(4个团约1万人)、广西绥靖公署编组的4个独立团及各民团区的民团特编大队,防务力量不足。1938年夏秋,日军有进攻华南的动向,广西当局遂成立新编十九师以加强防务。该师的组成,系从一七五师分出两个团,在各团管区征调民团组成4个新兵团,其中两个团退还一七五师,两个团划归新水九师。10月,广州沦陷,广西不得不加快扩军备战的步伐,遂以一七五、新十九两个师为基础成立第四十六军,由夏威任军长。武汉会战结束后,李宗仁考虑到日军将入侵广西,桂系的根据地兵力薄弱,恐被敌军占领摧残,遂命三十一军军长韦云淞率该军一三一、一三五两师及第七军的一七○师、八十四军的一八八师开回广西,但这4个师的士兵全部留在湖北、安徽编入桂军各部,干部则按原系统回到广西补充新兵成军。为了保卫家乡,广西人民再次掀起参军高潮,3万多名民团团兵应征入伍,扩军任务顺利完成。19396月,以三十一(下辖一三一师、一三五师、一八八师)和四十六军(下辖一七○师、一七五师、新十九师)两个军为基础成立第十六集团军,直属于桂林行营,作为驻守广西的正规部队。

    19392月,国民党召开中央全会,“军政部报告各省出兵人数,以广西为最多,共有四十九万。以人口比较,广西实为出兵最多之一省”[3](P34)。至19398月,“广西的兵员征调,已经不下十余次了”[1](P171)。到抗战结束前,“广西已共征壮丁八十余万入营矣”[8](P1),其中多为受过民团训练的团兵。抗战爆发前,广西的常备军只有两万多人,也就是说,先后有约80万团兵(含国民兵团团兵)被征调服役。

    ()对民团武装的利用。从1930年冬到19372月,广西共训练了158万以上的民团团兵[9]。抗战爆发后,广西当局更加积极地训练民团。总计到19406月民团制度废除时广西受过训练的壮丁在200万以上[1](P197)。对于广西民团,新桂系当159局除把他们作为主要兵源外,还征调他们修筑铁路、公路、军用机场、水利设施及破坏交通;同时由于民团受过军事训练,且掌握有武器装备,而留守广西的正规部队不多,因而广西当局十分重视在军事上利用民团武装。

    抗战爆发后不久,广西动员委员会制订公布了《广西民团后备队战时各种勤务班设置与运用实施办法》,规定“以后备队现有之组织,酌量需要,编为宣传、警备、游击、特务、通讯、消防、交通等勤务班”,仍归民团后备队队长、副队长领导。以上勤务班的编组,由各县政府督饬各级民团后备队队长、副队长负责。各勤务班编成后,应加以相应训练并作演习。民团后备队在战时执行各种勤务时,伙食由县政府供给,遇有伤亡则予以抚恤[10](P25-28)。上述勤务班在战时发挥了重要作用。

    广西民团除要应征正规部队的兵役外,还要服民团特编队、民团游击班及各种游击队的兵役。民团特编队也就是国民政府规定编组的壮丁常备队,其兵员是由预征兵抽调来的优秀分子。可以说,民团特编队是一个新兵营或补充团,遇到正规部队需要补充兵员的时候,首先要从特编队抽调。特编队人员不足时再抽调预征兵补充。特编队平时训练较多,装备也较好,因而在战时常作为一个独立单位执行任务。民团游击班是从民团后备队抽选人员编成的,他们须先集中在各地接受四个月的军事训练,训练结束后回乡以游击班形式等候调度、执行任务。游击队由各民团区组织成立。19393月,广西绥署在桂林、柳州、南宁、梧州、玉林、百色各区设立集训游击司令部,每区成立几个游击大队。其兵员来源一是招募志愿兵,一是将民团游击班抽调来的团兵集中进行军事、政治训练。游击队的武器由团兵自带,待遇、弹药由政府提供。10月,因经费困难,各区游击司令部被裁撤,队伍就地解散,兵员多送往第五战区补充部队。壮丁被征调进入民团特编队、民团游击班及各种游击队,可以说是民团团兵服地方性兵役。服这种地方性兵役的人数自然不是一个小数目。据统计,在1939年日寇第一次入侵前后,广西“全省各乡村壮丁游击队员,总数在百万以上”,此外还有大量正在组训的民团[11](P16)。这里的“百万以上”,应该是指被组织起来的各种任务不同的民团武装,恐怕并不一定全是游击队员,但可见民团已被充分动员起来。当时,“沦陷地区之民众,能自动组织游击队与抗者,已有多起,但尚未普遍”[8](P2)。到1944-1945年日军再次侵入广西时,广西各地受过训练的壮丁或正在受训的团兵响应当局号召自动组织过很多自卫队、游击队与敌军作战。当然,这是自觉自愿,并非被动的应征服役。同时,各地方政府也大量组织团兵成立抗日自卫团、自卫队等武装协助军队作战、守卫地方、维护交通通讯等。

    ()广西学生军。1936年两广事变发生时,新桂系为了动员民众、显示学生军训的成果、表达抗日救亡的决心,组织大中学校的学生成立学生军,这就是广西第一届学生军。抗战爆发后,广西当局鉴于第一届学生军工作出色、影响巨大,决定招收知识青年成立第二届学生军,主要任务是随部队做政治宣传工作。当组织学生军的消息传出之后,广西各大学、中学的学生报名应考者达四五千人,最后只录取了200多人;另外有广西大学文法学院文学、社会学两系毕业学生30多人和国防艺术社男女社员十多人加入学生军,一共280多人。

    同学们满怀爱国激情,于193710月底集中在桂林市南郊李家村受训。11月初,学生军在李家村正式组建,全称“广西学生军大队”。学生军在李家村受到了严格的军事、政治训练,女学生还加学了战地医护知识。12月中旬,训练结束,学生军来到桂林。12日上午,广西绥靖公署、广西省政府、省妇女抗敌后援会等单位联合举行欢送大会。14日早上,学生军出发北上。这届学生军是一支半武装的抗日战斗队,也是一支抗日救亡的政治工作队,他们在各地做了大量抗战宣传工作。193910月,由于各种原因,学生军奉令解散。

    广州、武汉沦陷后,广西面临着日寇入侵的危险。为了利用青年学生的才智和爱国热情,广西军政当局决定组建规模在1000人以上的第三届学生军。133810月底11月初,报考开始,结果报名者近1.9万人,当局不得不增加录取名额,最后录取4200人,编为3个团。19391月,学生军集中到桂林训练。在桂林训练一个月后,一团开赴平乐,二团开赴桂平,三团开赴宾阳,就地再训练两个月。4月,各团分散至农村开展宣传、组织训练群众的工作,并协助当地政府落实各项备战措施。193911月,司令部对学生军进行整编,三个团缩编为两个团。在桂南战役中,学生军投入到战地工作。19405月,学生军又缩编为一个团,司令部撤销。74日,学生军正式改称广西学生军团,直接受第十六集团军总司令部指挥。

    抗战爆发时,新桂系首领向全国人民承诺:广西将动员二百万壮丁上前线。历史证明,这一诺言得到了兑现。“以全省一千二百八十万的人口,能够动员二百万的壮丁,为民族解放而斗争,这确是历史的奇迹。”[12](P7) 

三、民团体制对广西抗战军事动员的作用

    19398月,黄同仇在评论广西的军事动员时指出:“几个月的短促时间征调了几十万的壮丁出去,居然是鸡犬不惊,秋毫无犯,这也算难得的现象。”[1](P171)不久许高阳也撰文说:“抗战以来,广西兵员征调,将达六十万人。比其他省份,出兵为多;然于社会情形,无甚影响。民众方面,固乐于应征;政府方面,亦轻而易举。其所以能如此者,皆数年来组织民团训练民团之效力也。”[2](P108-109)具体说来,民团体制对广西的抗战军事动员具有如下作用。

    ()民团训练和征兵制度为抗战军事动员提供了质量兼优的兵员。广西民团是一支数量庞大的经过训练的队伍,这为新桂系提供了丰富的兵源。同时,由于民团团兵至少受过180小时的军事训练,还受过政治、生产、文化训练,“凡曾受此种严格训练之国民,必可变成优良之兵士”[3](P10)。在政治训练中,新桂系重视爱国主义教育,并反复强调中日战争难以避免和做好战争准备的重要性。实际上,新桂系训练民团的军事目的,除了扩充实力与各路军阀争权夺利、根除匪患维持社会治安、镇压革命势力外,还包括抵御外敌入侵尤其是应对即将到来的中日战争。白崇禧说:“现在日本步步侵略我们,我们靠国联,或靠哪一国都是不行的,只有靠我们自己准备武力自卫。要知道,有强权才有公理,要武装才能和平,我们编练民团,就是充实强权、武装民众、准备自卫的唯一途径。”[13](P10-11)

    1933312日,黄旭初在一次演讲中谈到如何作抗战准备时说:“在军事本身方面,要极力整顿,是不消说的;在民团方面,要加紧训练,也是不消说的;除此之外,要我们全体民众,对于防卫上可以做得到的事,大家把全副力量拿出来,以协助军队:然后,我们的力量,才得充实,我们救国才有把握。”[14](P2)广西当局之所以在全省广泛训练民团,一个主要目的就是为了改募兵制为征兵制,实施国民政府1933年颁行的《兵役法》。新桂系认为在国际局势剧烈动荡的环境中,募兵制不能满足国防需要:“一方面是募兵制的量太少,不够和强大的敌人一战;另一方面则是募兵制的质太坏,大都是一般无业失业的游民,对革命无明白的认识,只可以负担起极小一部分的破坏工作。”[15](P10)只有实行国民普遍义务兵役制度,军队的数量、质量才会有较大提高。为了实施征兵制,桂系当局制订颁布了《兵役法广西施行条例》。19341月,试行第一届征兵。经过几年的民团训练,人们“国家民族的观念较深,对于征兵的意义容易了解”,因而广大青年积极应征,“居然八千兵额如限召集,各处民众都举行盛大的欢送新兵入伍大会,情致甚形踊跃”[5](P42)1935年和1936年,实行第二届和第三届征兵,征兵任务也如期完成。应征壮丁凡18岁至30岁者,编为战斗兵;31岁至45岁者,编为运输兵。

    ()民团体制培养了“尚武”的社会风气,形成了“全省皆兵”的趋向,造就了一支庞大的准武装队伍,为军事动员提供了巨大潜力。“好男不当兵,好铁不打钉”是中国社会的传统观念。广西“因民团训练之普及,武化精神之提倡,纠正了重文轻武之恶习惯。对于军事建设之心理上,奠定重要而良好之基础”[3](P33)19353月,白崇禧在一次演讲中说:“当民国二十年我出巡各处的时候,正值‘九一八’事变之初,每问到各地的民众:敢不敢去打仗,他们都是低头不语。这真使我们有些担心征兵行不通。可是,到今天事实是大大的不同了;问到打仗,大家都很愿意;这当然民团办得久了,心理建设有了成绩。”[1](P76)运用民团的力量提高一般民众的政治觉悟和文化水平,也取得了良好效果:“在广西境内,虽樵夫牧子,村妇老妪,都已知道爱国、认识抗战,以视七八年前,真是不可以道里计。”[1](P210)民团体制使几乎所有壮丁、学生和公务员都得到训练,使全省民众“不仅无畏惧日寇之心理,而且有强烈之抗战精神”[8](P1)。由于很大一部分民众受过训练,觉悟普遍得到提高,因而抗战爆发后,一般壮丁能积极应征参军,没有从军的团兵则积极参与民团特编队、游击队、勤务班的军事活动。为了保卫大后方,广西民团参与修建了许多军用设施如公路、铁路、机场、战壕等。1939-1940年和1944-1945年,日军两次入侵广西,广西民众都能自觉响应当局号召,坚壁清野、配合正规军作战,大量民团加入到政府组织的游击队、自卫队等武装组织投入到战场,有些团兵自行成立武装组织,打击敌人。

    ()民团体制提高了军事动员的效率,保证了军事动员的顺利实施。新桂系取得广西的统治权后,为了加强对基层社会的控制,大力整理和改善乡村基层组织。采取的措施包括调查户口、规划乡村区域、编定户甲、确定户籍,凡人必归户、户必归甲、甲必归村()、村()必归乡();又实行户籍登记,规定居民凡生死婚嫁迁徙等情形,必须向政府报告,否则严厉取缔惩戒。“这样一来,整个地方161有了组织,人事有了调查统计,遇要实行动员,方不感觉困难。”[1](P168)广西民团的编制与广西的基层政权组织是紧密结合在一起的。广西的基层组织是十户为甲、十甲为村()、十村()为乡();民团组织是每村()的壮丁编为后备队一队,每乡()编为一大队,由当局派遣受过训练的乡村长兼任大队长、队长。同时,全省实行“政教团”三位一体的制度,“统一了乡村的政务与政权,加强了乡村政治的力量”[1](P168)。乡镇大队之上是县民团司令部,由县长任司令(有些县设区,由区长任民团联队长),县以上是区民团指挥部,它们直属于全省最高军政当局。“这样的编制,遇国家有事时,政府用一纸命令,便可以动员全体壮丁。换言之,在民团的编制中,已建立了一个灵活的动员机构。”[12](P18)而社会基层的壮丁、学生、公务员在民团体制中经过训练后,习惯了集体化、纪律化的生活,同时他们都要接受民团大队长(兼乡长或镇长、校长)、队长(兼村长或街长、校长)的领导,也有利于军事动员效率的提高。

    广西当局在1934年实行征兵制度后,即制定了《优待征兵家属办法》,后改为《优待现役兵家属暂行办法》,规定未被征兵户要在物资和劳力方面帮助现役兵家属。抗战爆发后,国民政府颁布了《优待出征抗敌军人家属办法》。19389月,广西当局又制定了《优待出征军人家属暂行办法》。此外,广西当局还制订颁布了各种单行规章和办法,包括:《广西省各县出征军人家属优待委员会章程》《广西省各乡镇出征军人家属优待委员会章程》《广西省各县调查慰问出征军人家属办法》《广西省村()军田公耕办法》及《广西各县()()义务帮助出征军人家属工作队组织规则》。上述规章办法对优待委员会的组织、优待范围和事项、实施方法等作了规定。其中最重要的优待措施是帮工制度和村街仓的建立。“有了帮工制,民众被征之后,他的田地就有同村的人帮忙他耕种,有了村街仓便有了优待出征军人家属的谷子。使被征者得以安心在外服务,使被征者之家属得以生活不至冻馁而死。这实在是动员民众一个极重要的基本准备。”[1](P170)帮工、耕种军田、建立村()仓主要由民团后备队的壮丁负责。实际上,其他优待活动如慰问出征军人家属、为出征军人家属操办婚丧事务等也往往是民团团兵完成的。同时,民团还是抗战后方的建设者,“其留在后方的团兵,积极维护治安、开发交通、增加生产等,有助于抗战者,为力尤大”[13](P23-24)。战时社会经济的发展为不间断的军事动员提供了条件。

    由上面的叙述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在抗战前期,民团体制的建立使桂系当局在军事动员方面取得了很大成功,其动员规模、动员效率为全国之冠;桂系当局在一定程度上执行了人民战争的方针,实行全民动员,为抗日战争的胜利作出了突出贡献,广西人民付出了巨大牺牲;新桂系在20世纪30年代建立的民团体制适应了抗战动员的需要,就这方面来说,它应该得到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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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载:《学术论坛》2006年第9(总第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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