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踪碎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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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的乐趣

(2006-01-03 14:45:34) 下一个
把2005年最后一次长跑的距离和时间记入我在耐克网站上登记的训练记录表,看了一下全年累计的距离:六百四十英里。乘以一点六,我头一次跑过了一千公里。 这对我来说,是件值得庆贺的事情。

我从小痛恨跑步。打记事时起,父母就在后头不断地嘱咐:别跑,慢慢走!原因很简单:跑不了几步,心就狂跳不止,脸色苍白,喘不上气来。上学以后,身体似乎强壮了一些,不过跑步还是难以承受的运动。我喜欢踢足球,可是跑不了几分钟,就得停下来大喘气,最后只好去守门。中学时,体育课的要求是在十分钟以内围着景山公园跑一圈儿。我在哥儿们多次陪练下终于达标,不过跑到终点时眼前发黑,嗓子眼儿发甜,好半天缓不过劲。

大学毕业前排队体检透视,我一站到X光镜前,一个女生就忍不住叫起来:这人的心好小!这话引来一片嗤嗤的偷笑。这时才知道,自己的心脏跟别人不大一样。 好在那时候还打打球,有点儿体育活动。

到了美国以后,一天到晚除了工作还是工作,十几年没有运动,好些毛病都来了。身体发胖,经常感冒,几乎每个星期都头疼。终于有一天夜里,我从大汗淋漓中惊醒,胸口闷痛,喘不上气来。我不得不叫醒身旁的妻子,去急诊室就医。X光心电图一通折腾之后,医生警告说,你心脏功能基本正常,但需要加强锻炼,尤其是在工作压力较大的时候。 于是,我下了决心,开始锻炼。怎么锻炼呢?想来想去,最省时间,最方便的就是跑步。

于是,那年新年来到的时候,我给自己定了个长跑计划。 刚开始,只能跑几步走一段,不到一公里就气喘吁吁疲乏不堪,觉得步子都迈不动了。跑的时候不出汗,反而直起鸡皮疙瘩,跟中了风寒似的。浑身上下那个疼啊,连骨头都疼。每天早上,躺在被窝里,心里一个劲儿跟自个儿打架:跑,还是不跑? 坚持了一阵子,情况渐渐有了改善。七八年下来,跑步距离从一二公里慢慢增加到现在的八到十公里,平均速度则提高了百分之三四十。我不再害怕和厌恶跑步,而是盼望着享受那段时间了。

离家不到两公里处有一片自然保护区,是我最喜欢长跑的地方。那是一片草原,中间夹杂着高高矮矮的灌木。草原的边缘尽是树,看不到道路、汽车和民居。春夏秋冬,那条弯弯曲曲的小路,有时明有时暗,有时让雨水冲刷,有时被冰雪覆盖。最喜欢的季节,是夏秋之交。清晨,太阳刚刚升起的时候,清风带着微凉,摇动着草叶上的露珠,晶莹璀璨。跑在小路上,草原上红黄蓝白各色花朵,大片的绿叶和零零点点的棕黑色枯木尽收眼底。太阳尚低,影子在身前拉得很长,沙石铺就的小路在阳光下几乎是雪白的。斑纹鲜艳的鸟儿从身边掠过,兔子在路边的草丛里纵跳。四周则是一片静谧,只有鸟叫与虫鸣应和着脚步的沙沙声。手臂摆开,上身前倾,呼吸追随着步履的节奏展开,汗水顺着脸颊脖子前胸后背流下来。偶尔,还能达到那种珍贵的“白色时刻”。那时刻,心中一片清平洁白,脚步心跳呼吸全都感觉不到,全身自然地跑动,没有一点儿人为的干扰。那时候,似乎不是人在跑,而是小路卷着草原,自动地扑面迎来,又向背后消失而去。那是跑得最轻快,感觉最舒服的时刻——只是很难享受得到!

后来,认识了一位研究核磁共振成像的朋友,请我去给他当实验病人。我生平第一次看到自己心脏的三维成像。朋友看着图像很纳闷了一阵子,然后抬起头说,我从来没见过你这样的心脏。它的形状跟一般人不一样,怎么是细长的。另外,也看不清主动脉和主静脉的分别,就是一大把血管粗细不匀,进进出出,交叉错落。朋友建议我找医生做一次正式的核磁共振检查,我想了想,没有去。我觉得没有必要。因为我每周平均长跑距离已经从五六公里增加到二三十公里,安静时的心律从每分钟七十几次降到五十五次,体重也回到了大学时期的水平,而且从来没有感觉到精力这么好过。

这些年,出差带着跑鞋,跑过各种地方。从大西洋西岸的佛罗里达到东岸的诺曼底,从太平洋东头的加利佛尼亚到西边的日本,还有地中海边的西班牙,意大利,我跑过细沙,粗沙和砾石的海滩。我跑过四川竹林掩映的泥土路,北京车马喧嚣的柏油路,英格兰鲜花灿烂的花园小路,日本城堡古木森森的崎岖山路,波尔多、佛洛伦萨的鹅卵石古路,北意大利冰川湖畔棕榈婆娑的石板路。跑过美国中部的一马平川,也跑过西南海拔两千米以上的高原。雨里跑过,雪里跑过,跑过摄氏三十五六度的烈日高温,也跑过零下二十多度的严寒。 跟不跑步的朋友谈起这些来,有的说我半疯,有的说我有毅力。其实,这些年跑下来,已不再需要毅力作动力了,跑步成了一种享受。

当然,并不是说跑步不需要拼搏、不需要努力。对我来说,享受来自几个方面。首先,是长跑之后那种心清气爽,精神饱满;其次,是打破自己最好成绩的欣喜。另外,跑步的时候大脑完全放松,思绪随意纷飞;很多工作中的新想法都是在跑步当中得到的。不过最受益的,则是体力和意志上的锻炼和提高。时间又不需要很多,连warm-up带cool-down,四十多分钟,顶多一个小时。

手头有一本南非超长跑名手诺里 ·威廉森(Norrie Williamson)所著的《长跑指南》(Everyone's Guide to Distance Running)。这本书深入浅出地讲述了练长跑需要懂得的道理,包括人体机能,运动医学,训练方法,饮食营养,穿着器械等等,对我帮助很大。自从采用这本书里的方法进行训练,我从速度到距离都有了很大的进步。然而最大的收获是在心理上对长跑的重新认识。当时南非的运动员在种族隔离期间被排斥在国际比赛之外,于是他们开创了超级马拉松长跑(ultramarathon)。这些超长跑,距离从九十到一千公里不等,时间可以从大半天延展到十天。九十公里就已经是马拉松距离的两倍;一天跑一百公里连跑十天,那是什么比赛?跑哇,跑到翻肠搅肚,跑到天旋地转。对别人来讲,这简直就是自我折磨的竞赛,是毫无道理的疯狂。可是对于热爱这项运动的人来说,在接近人体极限的情况下靠毅力坚持下去,达到终点,是重新发现自我的最佳方式。

至少在目前,我还没有“疯狂”到这种地步,甚至不想去参加任何比赛。我不喜欢那种人声鼎沸,脚步嘈杂,成千上万的人比着喘粗气。这个世界,诱惑人去争第一的事情已经太多了。我还是喜欢一个人独自去跑,任思绪飘起飘落。能这么一生坚持下去,比跑一次马拉松或超级马拉松更重要。 有时候,跑到精疲力竭的时候,就不免想到超级马拉松。忘记是谁说的了:每一个人,从出生起就都是孤独的长跑者。无论身边有没有人扶持,漫长的生活之路终归还得靠自己的努力来完成。当一个人亲历人生艰难,仍然苦撑继续,决不放弃,这种人,就是勇者。跟长跑一样,生命中重要的不是得胜凯旋而是尽力拼搏;不是征服别人而是自己战得痛快。人生的超长跑旅途上,这句话仍然适用:疼痛是不可避免的,痛苦则是自己选择的(Pain is inevitable;suffering is optional)。

新年伊始,各位打算健身的朋友们,去跑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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