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和日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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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心尖上的那根刺 —— 《逆水寒》人物篇之顾惜朝

(2007-01-29 12:35:49) 下一个






By 唐欢_2006


心尖上怎么会有刺?

  你若将一个影子放到心尖上,生了根,那就是一根刺。
  
  阴天里想起顾惜朝,脸是沉的;晴天里想起顾惜朝,笑是暖的。尘埃落定,那袭青衫已越走越远,终于发现一个虚拟的人物始终留不住,怅惘也好,唏嘘也罢,真的走到看不见的时候,忍不住难过的想哭。碟片也好、MV也好,都不是小顾本人,也没有小顾本人,知道没有,可是放不下。
  
  有一次跟人开玩笑,钟汉良不喜欢顾惜朝?没关系,有我们顾粉喜欢。玩笑开得不大不小,说完了,心里又一紧,连演你的人都不喜欢你,那你不是更孤独了么?
  
  其实这想法真够无稽的,没有钟汉良,哪来的顾惜朝?可是,好比小说里的人物一旦面世就不再属于作者,拍出来的人物一旦面对观众,就不再仅仅属于创造他的演员。
  
  一千个观众有一千个标准,无需强求他人的赞同,喜欢是不需要理由的。
  
  如果一定要给理由,那么我也可以,慢慢道来,如果你愿意静下心来慢慢听的话。
  
  
  He considerd, in this sky, I am the leading role.





一、踌躇少年初长成
  
  我非常喜欢的美国作家菲茨杰拉德在《伟大的盖茨比》一书中说:在你批评他人之前,请先想一想,他人可能并没有你所具有的优越条件。
  
  比如某个国王在听到自己王国里有人饿死了的时候,会大吃一惊的说出:饿死了?他们为什么不吃肉糜解饥呢?他说这话发自真心,而他的无知也是发自真心。如果条件允许的话,人们的选择当然会不同,可是如果条件不允许呢?
  
  有时我也会遥想,一个青楼出身的孩子怎么会长成顾惜朝,而不是韦小宝?当然我对韦爵爷没什么特别意见,但是在恶劣的环境里,哪怕要保持一定的仪态都非常困难,更不用说要养成温文尔雅的性格。
  
  顾惜朝从出生就注定被人看不起,即使黄金鳞不去揭他的短,也自有人来揭短,表面不在乎,不代表心里不在乎,傅晚晴不在乎,不代表傅宗书不在乎,社会就是一张大网,任谁也摆脱不了网上盘根错节的沟沟坎坎。
  
  可就是在社会底层,小顾自己站了起来,或许是机缘巧合,或许是天资聪颖,总之有人赏识他,教他文韬武略,这是外因,小顾好强好胜、永不低头的个性才是内因。
  
  人内在的气质会渗透到外在,所以小戚一见小顾就说了句气宇不凡,一个不但不甘于自己的局限,而且一直在突破局限的人,当然是不凡的。
  
  说他野心勃勃也好,说他踌躇满志也好,就凭顾惜朝的不甘与不凡,都值得为之喝彩。
  
  初遇晚晴时,顾惜朝正在京城里拉场子卖艺,一边卖艺一边到处投放门庭、盼人重用,是他对自己超常的信心导致他一意孤行,还是看过太多太多的庸碌之辈尸位素餐,所以坚定的认为自己能施展拳脚、有所作为?
  
  那时的顾惜朝虽然一介布衣,但是微微落寞的脸上更多的是神采飞扬,一派风神俊朗,更难得的是眼神清澈、笑容洒脱,没有阴霾、也没有盘算,他只是以自己的方式在一步步的靠近那个远在天边的梦想。
  
  撇下所有世俗的目光,少年的心境就这样在青天白云间一览无余,也在滔滔尘世里不断起伏。
  
  多少次看着往日的顾惜朝,心痛无法言语。谁不曾年少轻狂过?谁没有过无法企及的梦呢?看着他振翅欲飞,自然也盼他扶摇直上。
  
  但是,目光所及的九重天上往往狂风怒号,先不说能力有限无法到达期盼的高度,就算冲上云霄的鹰鹏,也有可能折羽而归。
  
  伟大的是理想,而强悍的——是命运。
  
  不知一心出人头地、满腹兵书阵法的顾惜朝可曾衡量过理想与现实之间的距离和代价。
  
  
  
  少年已知愁滋味,铁马金戈入梦来。




二、青衫寥落险峰行
  
  很多人说,若非遇到晚晴,小顾不会被毁。可惜现实的字典里没有若非这两个字,若非遇到晚晴,小顾也就不是小顾了。人生际遇,各有缘法,事后诸葛这一套,不管用的。
  
  强者既不会轻易抱怨自己的遭遇,也不会无端后悔往日的决定。
  
  但小顾还不够强,他只是一个心比天高的普通人,更兼年轻,经不住打击。一度他对着晚晴说,他有点悔了。
  
  整部《逆水寒》除了结尾,小顾的这个悔字最令我难过。如果往昔都在动摇,那未来又如何可知?听小顾悔字一出口,就仿佛看到他的失败,已成定局。不寻常的际遇或许会令顾惜朝更加急功近利,而他本人的性格何尝不是悲剧的催化剂?
  
  从傅宗书决定派出顾惜朝的那一刻起,从顾惜朝进入众人视线的那一刻起,他已经是个悲剧人物。
  
  一切都是从旗亭酒肆开始的。
  
  第一次被委以重任(虽说傅宗书对黄金鳞说,找个不相干的江湖人去杀戚少商,但也必须是个能对付九现神龙的人才行,由此可见,傅宗书并非一点都不赏识顾惜朝这个女婿的),按说,顾惜朝长期求用、一朝得用,要么小心谨慎步步为营,要么快刀乱麻痛下杀手,又哪来的闲情逸致、与对头把酒言欢起来。
  
  今朝有酒今朝醉、管它南北与西东。这种性情,是名士的做派,却不是将才的所为。
  
  小顾骨子里还是个文人,有一念之仁、会犹豫、会拖延,不管是何种借口,他的一袭青衫在浩瀚大漠中显得如此突兀、也如此孤独。
  
  左边是老奸巨猾的权相,他的生杀予夺也就在一念之间,他与小顾名为翁婿,实则主仆而已,小顾自己也知道,事若不成、责难必重。
  
  右边是一伙草莽英雄,是要消灭的对象,也是杀人如麻的强盗、智勇兼顾的地头蛇。
  
  夹在左豺狼右虎豹之间的小顾仿若在一条羊肠小道上过山脊,也只有他这种真正踌躇满志的年轻人才敢走到一半停下来,还要欣赏一下沿途的风景。
  
  不知当戚少商亡命天涯、穷途末路之际,可曾想过,当日在旗亭酒肆,那个名叫顾惜朝的仇人第一面却是放过他的。
  
  若说此后,小顾混入连云寨,布下天罗地网,还自信满满的给傅宗书写去了报捷信,只能说他太稚嫩了,居然不懂得事无定论、不向人言的道理。纵然表面从容镇定,可骨子里已浮躁起来,压抑太久、邀功心切,小顾太想成事,暴露了他这人想法单纯的弱点。
  
  有时看着小顾,觉得他脑子真是一根筋,有人曾说过,傅宗书是第一个欣赏小顾的人,于是他便死心塌地的跟着;晚晴是第一个接纳小顾的人,于是他便死心塌地的爱着;戚少商是第一个夸奖小顾的人,于是他便死心塌地的引为朋友,甚至到最后一集还这么认为。
  
  顾惜朝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坏蛋,他是一个我从未见过的文人化的坏蛋,傻傻的走在一条不归路上。
  
  其实小顾的境况和《红与黑》里的于连有几分相似,但是,于连的精明哪怕分了千分之一给小顾,那戚少商可早就死定了。
  
  而我心里面,却还是喜欢小顾的一根筋,看他犯错、看他涉险,惟有叹气与不忍。小顾啊小顾,你都这么坏了,为什么还这么傻?
  
  
  
  旗亭一夜,永生难忘



三、长恨前路无知己
  
  顾惜朝做过的最傻的一件事,就是引戚少商为知己,敌友不分,思维混乱。但我最不愿责备他的,也就是这一点。
  
  小顾实在是太孤独了,他孤立于人群之外,他说自己没有朋友。没有朋友,也没有知心人,唯一的爱人晚晴也不是他的知心人。他有很多心事、有很多想法、有很多未曾说出口的雄心壮志,没有一个人可以分担。
  
  如果他已非常成熟,就会知道孤独本是一种常态,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
  
  但他偏偏是那个一半恶毒一半青涩的小顾,对于能被人理解,渴望的不得了。所以戚少商几句赞美的话,让小顾惦记了整整四十集!
  
  《七略》究竟是一本怎样的书?个人认为,纵然小顾熟读古今兵法、天资过人又成书四载、费尽心血,作为兵书,《七略》最大的弱点就在于,没有实践经验。顾惜朝或许是个人才,但还没有成才,《七略》也并不像小顾自己推许的那么高,说句不厚道的话,《七略》如果真的很有用,怎么对付不了戚少商这个山大王?
  
  毁诺城外,铁手的弟子曾在布阵方面得到小顾的指点,一时佩服不已。但是,那种奇门八卦、小道技巧,又岂是一本兵书该重视的?著兵书者,都当以实战为蓝本,否则,就是纸上谈兵,到了战场上依样画葫芦,只怕会落得个被诸葛亮挥泪一斩的下场。(当然广大顾粉可以无情的反驳我,我已做好被砸的准备了。)
  
  然而,什么叫敝帚自珍?小顾自己重视它,就足够了。以他的经历和阅历,能够纸上谈兵,已属不易。没人赞赏也就罢了,到处受人揶揄,怎不分外难过?那一掌,震碎的不仅是《七略》,也是与世人沟通的最后一线希望。
  
  就在最后一线希望已经破灭的时候,戚少商拾到了它,一个最不可能的人却拼凑起了小顾行将入土的期冀。戚少商——你真是太走运了!细想想,除了称赞过《七略》,戚大侠又有哪里能称得上小顾的知己?当然他们都很坦荡,小顾坏的很坦荡,戚少商好的很坦荡,如此而已。至于是非观、人生观、性格脾气,简直就是南辕北辙。
  
  但是,太孤独了,哪怕有一个人说了句能入心坎的话,也让小顾觉得绕梁三日、余音不绝。
  
  小顾本有凌云的壮志、有文人的傻气,也有敏锐的感情。
  
  血洗连云寨时,小顾不无羡慕的说,如果我身边也能有一个肯为我出生入死的人,那也就用不着拿血洗来逼出戚少商了。可见,孤独的小顾对于人群并非没有向往。
  
  初见连云三乱时,小顾只把他们当成没教养、惹人厌的土匪。可一段日子相处之后,这拣来的三个弟子竟也成了小顾重要的身边人。他是个很有人情味的人啊。
  
  当黄金鳞示意小顾杀三乱灭口时,他一时下不去手,再去找黄金鳞的那段对话让人听着分外揪心。
  
  难得的温情也被扼杀了,此时的三乱已是能为顾大当家出生入死的人了,可是……
  
  他们已像是小顾的亲人

(杀三乱时的纠结表情)





四、为教天下共识君
  
  一将功成万骨枯,顾惜朝杀人无数,撇下的就是这句狠话。
  
  当然他从不无缘无故的杀人,小顾杀人必为权势,看着《逆水寒》剧情渐渐推进,我也有点诧异,作为一部武侠剧,却有点野史的意思了。
  
  其实,对照历史上政治人物的作风,小顾根本算不上心狠手辣,从强秦的坑赵兵五十万到清军入关的扬州七日、嘉定三屠,杀的都是手无寸铁之人,为的都只是巩固战果,这就是战争。
  
  所不同的是,小顾杀人是为自己一个人夺权势,历史人物杀人是为一群人夺权势。目的是一样的,要教天下人都认识自己,就要用无数血泪的代价。任何大道理都只是战后粉饰太平的手段,这一点古人早就看清。
  
  我不想评价历史,更不想评价政治,是风头浪尖、不得不为还是权势心重、不择手段,没什么特别清晰的界限。这一说又让我想起了于连,可怜的被权势湮没的平民帅哥们哪。
  
  其实这句诗的原意不是挑拨人们的虚荣心,而是为了奉劝友人的,原诗如下:泽国江山入战图,生民何计乐樵苏。 凭君莫话封侯事,一将功成万骨枯。可惜连晚晴都无法劝住小顾。
  
  小顾在《逆水》里所做的就是把权势的争夺从战场转移到了江湖。
  
  可江湖有江湖的规矩,小顾这套逻辑在江湖人眼里就该扑杀,江湖人有句话,叫替天行道,老天不仁,都可以取而代之,强权不仁,当然可以反抗。
  
  李龄是朝廷钦犯,戚少商与李龄有牵连,手中有逆水寒剑,缉拿他本没有错。错就错在,傅宗书有私心,一件公务变成了私务,不再堂堂正正。
  
  小顾也有私心,打从一开始,他的目标就非常明确,他只为自己,为了自己,胁迫傅宗书也可以,逼宫造反也可以,说他自私,他自私到了极点,可说他有胸襟,也有胸襟到了极点,什么都不放在眼里。齐天大圣大闹天宫时就是这样的。
  
  我没觉得小顾特别坏,他只是被权势蒙蔽了双眼,若就本人的气度、风范、涵养而言,《逆水寒》一剧,舍小顾其谁?!
  
  哪怕只是单独一人,小顾也从不畏怯,可以说,为了权势,龙潭虎穴在所不辞。
  
  小顾不怕死,死到临头都很从容。
  
  一处是在陷入戚少商和雷卷的夹击、手下纷纷弃他而去时,小顾自知劫数难逃,就把《七略》交给戚少商交代后事,然后和戚、雷二人生死相搏。平时看他废话特多,到了自己的关键时刻,却并不多话。
  
  一处是在硬闯毁诺城时,小顾飞扑天桥,却被机关暗算,眼看就要坠入万丈深渊,心知不会有人来救自己,镜头推近,小顾只是别过头去,闭上了眼睛就死。当然后来铁手伸出援手,把他拉了上来。
  
  小顾不怕报应,入主连云寨时,八大寨主烧香盟誓,小顾句句说的铮铮响,谁会想到这表面豪气干云的人骨子里根本对这一套不屑一顾?
  
  小顾也不怕被人笑话,他眼里只有自己的路,根本没有他人的流言蜚语。
  
  晚晴被要挟时,小顾毫不犹豫的对着马车下跪,这点子小委屈他不在乎。
  
  老王看瓜之后,小顾一边吐血一边在树林里走着,然后仰面朝天,说出的居然是:我败了,我无话可说。多么令人震惊的涵养功夫啊,拿得起、放得下,输就输了,只是无话可说。
  
  小顾从不和老八计较,每次都当他不存在,因为他眼里根本没有老八这个人。
  
  看着睥睨众生的小顾,我惟有折服,他是一个多么优秀的人,也难怪他自恃甚高。目下无尘。
  
  逼宫时那句“你姓赵?做皇帝也很久了吧”也只有从小顾这样的人嘴里说出来才会如此令人心仪。
  
  最后,面对小戚和息红泪时,小顾笑容依旧,“奇怪,我心里还是把你当作朋友。今天就用你的剑法来对付你,也算对得起你这个朋友,对得起你这个人!”
  
  顾惜朝,连干坏事时都是这么的洒脱无羁、顶天立地。
  
  我也无话可说,小顾,我就是喜欢你这个人!
  
  
  一将功成万骨枯






五、温润曾经青白眼
  
  说顾惜朝有胸襟,不仅指他心怀大志,还有更重要的一点,君子如玉、不愠不怒,虽擅长忍耐,却从不失却本真。
  
  嚣张时,一人独挑连云寨七大寨主、青衫翻飞、势若长虹;单刀独骑,刚杀了雷卷的两个兄弟,就大咧咧的进到雷家庄来;在毁诺城两度硬闯机关;到了鱼池子也并未就此沮丧。
  
  然而,得志容易失志难,看小顾,得意远无失意多,从黄金鳞的出现开始,来自仇家的切齿咒骂、来自黄GG的冷嘲热讽、来自晚晴的温柔无奈、来自傅宗书的泰山压顶就从未断绝过。
  
  一个人若在重重压力下生存,心境会变得怎样?
  
  远在遇到晚晴之前,顾惜朝就是个常常被人耻笑的对象,他那种太过绝对的弱肉强食、异于常人的远大抱负、水至清则无鱼的孤高标世都是招惹是非的靶子。
  
  剧中的顾惜朝横空出世,并无什么背景经历的交代,但是从他本人对晚晴的一番肺腑之言可以推论,所谓的人情冷暖、所谓的青眼白眼,顾惜朝必已尝遍。
  
  我无意在这里煽情点火,搞出一个《雾都孤儿》逆水版。
  
  逆境对人的磨练才是最真切的。可以想见,饱经世人鄙视嘲笑的小顾心里有多么的不甘、对成功又有多么的渴望。
  
  而除了对成功的渴望,又是怎样的心情支持他保持平静的呢?
  
  在《逆水寒》中,你可以看到小顾的狠、可以看到小顾的私、也可以看到小顾的绝,但是你绝看不到小顾的张皇失措,非惯风浪者不能如小顾之沉稳,宠辱不惊是一种境界,小顾能做到宠辱不惊,是他长期磨练的结果。
  
  黄金鳞一出场,就给小顾来了个下马威,面对军棍,小顾只是面不改色的承受;老王看瓜之后,有一个细节也颇让我吃惊,小顾出言试探晚晴是否知道此事,晚晴泄漏了天机,小顾心下也只一句:奇耻大辱。
  
  可能早就习惯了落寞,从落寞中开出的寂静之声,在小顾身上,显得如此耀眼,也如此刺目。每当看到他那隐忍的眼神,我就觉得,任何原谅都是值得的。
  
  这世上有太多太多在仓惶中失去自我的人,电视屏幕上也塑造了太多太多坏而弥奸的人,能保留这一点大气,是多么的不易。
  
  
  
  温润如玉顾惜朝







六、执拗不惯世人情
  
  翩翩君子如惜朝,心性却又有执拗狂傲的另一面。小顾有惊世之才、有傲世之资、有入世之想,偏偏无处世之方。这是不是导致他一步步走向毁灭的又一个原因?
  
  小顾不懂如何做人,极端不懂。
  
  面对冷呼儿和鲜于仇时,小顾在心里想着自己竟要与这两个败类为伍,想也就罢了,毕竟是同侪,低头不见抬头见,小顾却把这不屑都写到脸上去了。常言道,宁得罪君子,不得罪小人,既然知道他们是小人,就该蹈光隐晦,而不是显山露水。
  
  黄金鳞是傅宗书的亲信,也是小顾的上级,小顾对着他也是一副冷脸子。晚晴被劫后,小顾在众人面前指着黄金鳞的鼻子骂他存心泄漏晚晴宰相千金的身份;黄金鳞示意两名侍卫去拣《七略》,小顾更是二话不说,直接废了黄金鳞的这两名手下。难怪黄金鳞要像保胎似的保着他那金戈铁马,宁可误事也不帮衬小顾一把。
  
  孤独,小顾的孤独,多少程度上是客观造成的,多少程度上是自己的性格造成的?
  
  在神威镖局,小顾先是展现了他心细如发、胆大包天的一面,釜底抽薪、步步为营,劫了皇镖来要挟高风亮,他算无遗子、胸有成竹,自以为这次可将戚少商一举擒获,但他唯一没有算到的是,以高风亮和戚少商的交情、以神威镖局总镖头的傲骨,高风亮又岂会束手低头?!
  
  小顾如此聪明,能运筹于帷幄之中,决胜于千里之外;小顾又是如此的笨拙,连起码的人情世故都不懂。权势又岂能涵盖一切?
  
  笨拙的小顾连在爱情中都是笨拙的,晚晴是他心头所系、梦魂所牵,见了面,终于团聚,一个铁手的出现,就让小顾乱了分寸。如果不是晚晴心意已决,小顾一句要退让,不是自掘坟墓么?傻孩子啊,你和铁手有什么好争的,你是名正言顺的夫婿,铁手又算什么。
  
  执拗、单纯、其实是个简单的人,但也正因太过单纯,很多事,为自己想到了,为别人却想不到。
  
  晚晴在忐忑不安中想要找点依靠,提出圆房,执拗的小顾竟然忍心拒绝,叫晚晴情何以堪?他那一定要配得上晚晴的托辞说明内心深处,面对晚晴时,小顾仍然自卑。
  
  苦苦守在门口想把晚晴等回来,门边、树上都挂起了花灯,终于忍不住追上去,给了晚晴一个远走高飞的承诺,第二天一转眼,就在晚晴面前,又毁诺而去。前一刻不是还想郑重退隐的么?后一刻又已管不住自己。
  
  所有这些都表明,小顾是任意妄为的,他的任性源自于他的固执,他的固执源自于他根深蒂固的向往,在向往的过程中,固执的小顾并不懂得变通。
  
  褪下所有的惊才绝艳、看透所有的疯狂痴癫,顾惜朝,不过是个孩子。
  
  有时我甚至会想,如果小顾懂得变通的话,他大可以虚与委蛇,在傅宗书皱着眉赐予的武官职位上蓄势待发,他是晚晴的丈夫,别人总要卖他三分薄面,加上他的真才实学,假以时日,出将入相并非无望。
  
  甚至就算缉拿戚少商失败,在得知傅宗书的野心之后,小顾仍然可以选择,是帮傅宗书,还是帮诸葛神侯,什么是明哲保身、什么叫权衡利弊?
  
  可惜小顾什么都不顾,他就只会在一条道上走到黑。
  
  然而这就是我们的小顾,如果他摇摆、如果他回头,他就不再是那个众里寻他千百度、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的小顾,也不再是那个可以令我们一边欣赏一边心痛一边叹息一边倾慕的小顾。
  
  
  
  
  这样的眼神,注定不会平静





七、红颜可堪此生共?
  
  俗世烦恼,半由天意,半由心生。
  
  天意使人相逢,心意使人相分。如果可以重新来一次,小顾是否会选择和晚晴布衣夫妻、疏茶淡食,默默一生?
  
  但是想走的留不住,想留的走不了。小顾的外围是大漠金戈、风云诡谲,小顾的内心同样狂风暴雨、半刻也不能平静。都说相爱容易相处难,何况一颗不能停留的、永远在悲愤与黯然之间徘徊的躁动不安的心,难为了晚晴,折煞了小顾。
  
  每个人都向往天堂,在晚晴的天堂里,有一个人人称赞的大侠和她厮守终生,我不为她从天堂跌落而伤心,那本不是人待的地方。我只叹她,兜兜转转、反反复复,终于到了人间,终于明白小顾只是个自私自利的凡人,依然没有放弃,这样的女子,本应得到她的爱情,却在咫尺之遥遭遇天堑,终于明白,人间最苦,是爱上不属于自己的幸福。
  
  而在小顾的天堂里,有一个受人尊敬、有权有势、与晚晴相匹配的自己,此生不止、此梦不已,长风追日、怀抱胸襟,又怎么可能放弃?
  
  最令我不能释怀的是,偏偏对小顾自己而言,他是全力以赴、并未保留,纵然他爱不得法、纵然他未能珍惜,那是由于他永远只能做他自己。
  
  有一个爱情改造凡人的神话,说为了相爱的人,什么事也能做。然而,激情中的人并不明白,他们只是在另一面镜子里寻找属于自己的影子。
  
  如果把你的手脚都绑起来,拿钢丝绳吊着,叫你做无法达到的动作,你会如何?会不会心生恐惧?是不是痛不可言?
  
  爱情就是那吊人的钢丝绳,切肤之痛就发生在两个相爱的人之间。
  
  所以我从不觉得小顾有错,错在缘分,错在时机,错在动心的那个瞬间,问世间情为何物,直叫人生死相许,可叹相许之后却不能相知,可惜相知之后却已不能相爱。
  
  很赞逆水的编剧,却也痛恨他。若非他制造出一对痴情小儿女,我们可能就要与小顾擦身而过,为此值得感谢他的用心编排。可是若非他制造出一对为情所困的小儿女,又怎么会让人如此心痛,痛感于顾晚的单纯,痛感于单纯的坚强,也痛感于单纯的脆弱。
  
  一心一意、双双对对、三生有幸、四处奔波,却落得五内俱焚、六神无主,曾经照在她身上的光都是美的,最终亲身埋葬。芸芸众生,匆匆过客,谁又能猜得透彻?而谁又能做得完美?
  
  不得不爱,只因遇到了这个人。不是不爱,只因遇到了“这”个人。
  
  如果可以的话,但愿小顾与晚晴他生重逢,哪怕前尘往事早已忘怀,哪怕不再有白日烟花,哪怕故事不够精彩,只要点点滴滴、平平淡淡,给他们一个天长地久。
  
  那是小顾今生失落了的天堂。

  

 

  一生一代一双人,争叫两处销魂。


  
八、残阳孤雁坟草新
  
  先拍拍自己的心口,总算写到尾声了,有一度我以为这篇文要半途而废了,从开始填坑到现在,整整一个月,当初开写时就知道收不住,想冷静的写,可写着写着,就开始郁闷,人啊,说什么都是容易的,真正关心时却会乱了套。
  
  既然已到了最后,就让小顾亲自来说吧,此时的我,无话可说。
  
  
  
  残阳,我从没有见过的漫天血红,照得这里,异常美丽。
  
  为什么旁边的小孩子要尖叫着跑开,我的样子很吓人吗?
  
  叫我疯子,他们才疯了!!!我很正常,再正常没有了,我要去会我的晚晴,才没空理会这些闲人。
  
  胸口好痛,奇怪,这些天总是胸口痛,我是不是应该去看郎中?受伤?谁说的,我怎么不记得了。
  
  顾惜朝!
  
  谁?!谁在叫我?怎么这个声音这么熟悉,不对,有很多声音,很多声音,都在叫我,越来越多,越来越多,都是些什么人?!不要听,我不要听,这些人真是可恶!!!阻挠我去见晚晴,走开,统统走开!!!
  
  小斧呢?我的神哭小斧呢?我的剑呢?哼!耍阴谋诡计,以为没了兵器我就不能打架了?
  
  不不不,不要和这些人纠缠,我犯不着和愚蠢的人纠缠,我要去见晚晴。
  
  晚晴说元宵就要到了,她想去看花灯,花灯…………啊,那里不就是?!
  
  老板,老板我要拿一个花灯。
  
  为什么又用这种眼神看我?说我披头散发?说我脏?不要推我,把你们的脏手拿开!他们又尖叫!
  
  什么?胳膊折了?我?赖我?我怎么知道,我又没动手。真是不可理喻。
  
  世人全都这样,全都是狗眼看人低!出身青楼很下贱吗?出身侯门就高贵了?他们以为我会低头,但我偏不!
  
  成者王,败者寇,我少的只是成功!总有一天,我要凭自己的实力,叫他们刮目相看!这一天不会很远,等我找到真正器重我的人!总有人会赏识我,我相信,厄运不会跟随一个人一辈子!
  
  那些嘲笑我、侮辱我的人,你们等着吧。到时候,鱼游大海,鹰击长空,汴梁就是我顾惜朝施展抱负之地!
  
  晚晴,只有晚晴是不一样的,见到她第一天我就知道,她比任何人都要超凡脱俗,也比任何人都要美。她是那么的忧伤,也是那么的温柔。能认识晚晴,我觉得自己就像在梦里一样。
  
  到了吗?应该就是这里了,好荒凉的地方,怎么会是这么荒凉的地方?算了,晚晴喜欢这里,我就在这里等她。
  
  等等,这又是什么?
  
  爱妻傅晚晴之墓。
  
  啊?这墓中的女子竟与晚晴同名,看这些草,都是新长的,下葬应该不久,只不知她是否如晚晴一样,是个贤淑温婉的女子?
  
  咦?我在乱想些什么?太晦气了。
  
  太阳都下山好久了,晚晴怎么还不来?都过去两个时辰了,不,我还是得等下去。
  
  靠着墓碑等下去,哪怕等到明天天亮,如果晚晴来了却找不到我,她会伤心的。
  
  我不能让她伤心,这辈子我永远都不会让晚晴伤心。
  
  夜很凉,胸口又痛了。
  
  ………………………………
  
后记:
  
  把标题连起来,是写给小顾的一首诗,大家当顺口溜来看好了,格律诗太难,实在是写不来。如今我看小顾,没有了当时的惊艳,却历久弥伤,总觉得越来越心疼,以前可以坦然看熊牙的镜头,现在看到了,明知是假,却痛不可言。
  
  或许小顾就是那样一根刺,穿过心房里最柔软的地带,渐渐成为不可替代的习惯。甚至我现在都不把小顾和小钟看成有什么必然的联系,觉得他们根本就是两个人(众人无语中…………这人彻底没救了~~~)。
  
  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那样一个不真实的人物,却又像真有其人一样,孤独,席天幕地的孤独,在小顾身后,变成永世的背景。
  
  
  叹惜
  
  踌躇少年初长成,青衫寥落险峰行。
  长恨前路无知己,为教天下共识君。
  温润曾经青白眼,执拗不惯世人情。
  红颜可堪此生共?残阳孤雁坟草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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