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衣食住行说事儿—之(一):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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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5年09月15日,来源:本网征文——拿衣食住行说事儿—之(一)
在加拿大吃点东西就转变了我的世界观?这几年的确咂摩出食后面的一点事儿。
中国古语说“民以食为天”,英语说“food, food, glorious food”,不谋而合的意思。
以前把吃顿好的称作改善生活,现在把找到工作称为生活上能过得去了。英语把养家糊口的人叫作“bread earner”,不尽相同的表达。
世界各地的古今文明,食物品种烹调方法千帆驶过百家争鸣,但追根溯源,大都是谷物蔬菜动物肉蛋奶,营养学家眼里的蛋白质碳水化合物和矿物质。又是个九九归一。
You are what you eat,对食物的偏好体验性格,性格决定命运。牙好胃口就好,心宽者体胖。
英语儿歌里说milk & honey 是要为之奋斗的好东西;称自己爱的人为sweetheart;赞美小女孩说cutie pie 。汉语的境界也许更高:秀色可餐。
拽这些废话,是想说:吃这个话题其实大得吓死人。
就事论事,有几个人的胃口,和“观念”,是随着身体“移民”了的?
许多加拿大的新移民,不论哪个民族,觉得“生活”方便的,大多住在离母国超市不远的地方。我落脚在小城,远离中国人社区,去趟中国店近似于穿越千山万水。因为“生活”不方便,也因为好奇,胃口不得不半推半就地变动了一下。
刚工作时,我不会做“外国”饭,每日午饭只有中式。大家喜欢在自己的“猪圈”里边吃边上网,中午的办公室里五味杂陈。有一天我带了韭菜猪肉饺子,好像大家的鼻子一下机灵起来,这个说谁的垃圾筐打翻了,那个说闻着像鱼味儿。我反应半天才明白他们从未闻过韭菜,就像我第一次闻奶酪时一样敏感。不好,以后不能带韭菜了。过了几天,例会里领导委婉地说,饭厅是个宽敞的地方,大家为什么不到饭厅吃午饭呢,还可以聊天放松。不知和我的韭菜事件有无干系。
到饭厅吃饭后,大家自发形成一个个小团体。也许同是“外乡人”的原因,我和两个波兰女人两个乌克兰女人总搀和在一起,后来又加进了个本地女人。话题离不开吃,现成饭盒里的摆着,能看出谁爱吃什么,谁的烹调手艺好。相互切磋借鉴,我见到了其他国家的家常便饭,道听途说知道了一些所谓recipe。自认为从灿烂的食文化里来的人, 这点新做法哪能叫菜谱,小菜一碟而已。
我速成学会了烤批杂,做鸡蛋三明治,做土豆泥,搅和杂烩蘸酱。以后在家里懒得做饭时,就宣布“今天吃西餐”。
渐渐地我认识了pirogi, lasagne等本地大众饭,知道了奶酪的几种叫法,明白了市场里的各种沙拉酱。大众调料背得我昏头胀脑,到现在有时还分不清哪是rosemary哪是basil。即使写出中文名字“迷迭香”和“罗勒”,也犯糊涂。用得少呗。
曾见商店里有花椒大料放在像框里当艺术品卖的,都是少见惹的多怪啊。
有趣的是,有同一种东西,成了“南为橘北为枳”的典型。中国北方通常用来炖肉的桂皮,在加拿大被研成细末放到点心里,成了香甜的cinnamon roll。
有一次我认错了水果,把grapefruit说成orange了,乌克兰大姐边吃边不无藐视地说:“白提(我的英语名)啊白提,你还得在加拿大多学啊!”我饭盒里的海带也让她们问长问短,有心带个松花蛋吓唬她们一下,最终没敢。吃饺子时,说这是中国的pirogi。这回饺子可是猪肉白菜馅的了。
我还没敢说猪头肉和血豆腐的美味呢。
吃午饭时观察他人,有个身材健美的女人,我从没见她吃过熟菜,就连豆角茄子都是咔嚓咔嚓生吃,面包总是“糠渣”混杂的“有色品种”。我又开了眼界:健康人生=吃糠咽菜。有次我诱惑她尝尝我的炒土豆丝,她直说咸。由俭入奢看来还不太容易。但如果她再吃几次我的饭,还会那样清教徒似地吃菜吗?我怀疑。
还有一个印度人,他的午饭我只见过咖哩“炒”绿豆,我曾经好奇地问这好吃吗?他一面请我品尝一面说肯定比你们的猪肉牛肉好吃。我浅尝辄止,不敢苟同。他的信仰不允许他吃动物蛋白,只有在豆类中得到补充。绿豆解毒败火,在湿热的南亚次大陆想必很起作用,但在干燥寒冷的加拿大,恐怕只剩下口味了。我去老公的山西老家时,比山西人还爱吃醋,这和当地饮水偏碱性肯定有关。到了加拿大,我却再也不想醋了。
有次公司组织大家去打高尔夫球,玩后吃饭。看着油滋滋的烤排骨,想着记忆中红烧排骨的美味,我的口水都要掉下来了。抢来一尝,寡淡无味,感觉受骗上当。偷看别人蘸着酱吃,也灰溜溜地盛来点儿,果然增味不少。不懂啊。最让我震惊的,是见印度人站在等烤排骨的长长队伍里。不知是他背叛了信仰,还是站错队了。我没敢“戳穿”他。
有一次,一个胖老头问我:“我很少见到亚洲人体形超重的,是不是你们都特爱吃豆腐?”我差点笑喷饭,可我那时不知道“占人便宜”英语的对应说法,只好说:“吃豆腐在中国话里可不是个好词儿,它有时指某人想强行和别人约会”。他对我的夸张笑容和拙劣表达显得一脸茫然。
有个英国人,口音像布莱尔一样的硬。因为去过中国,有时和我聊两句。他说他不能理解中国人为什么要吃鸡爪子,那里有什么肉可言。他只吃所谓“白肉”,即质地均匀,骨头极少的鸡胸,“西排”之类。我笑说“白肉”是我从小就觉得最没味道的部分。心里暗想,是中国人口味吃得太“刁”,还是英国人胃口还没开化呢?反正,英语“烹调”一词是借于法语cuisine。
公司里还有个台湾女人,来加拿大三十多年了,她见了我竟有几分老乡见老乡的亲切。她的饭盒里居然经常是我能认出来的中餐。她说越老越想吃以前的东西。请我品尝她包的饺子,味道比我做的还地道。
我学会了些新的饭菜做法后,经常来个中加合璧,中不中洋不洋的吃法。葱油烙饼里加点奶酪,或者生菜沙拉里撒点豆腐干。这些饭菜就像一个个混血儿,不怎么漂亮,但也别有风味。
其实,你能说加拿大的中餐馆就是原汁原味?恐怕早就本土化了吧。不适应本地人的口味的,可能早就淡出市场了。
我在中国时没去过西餐馆,那些地方是价格和国际“接轨”最甚的地方。就我的柴米油盐经验而言,卡夫(Kraft)这个北美常规牌子的沙拉酱早在93年就在中国上市了,还有个好听的名字:卡夫奇妙酱。但销量一直并不看好。对不怎么敢生吃生菜的国人,不仅是口味,更是习惯问题。而麦当劳在中国市场的全面开花,恐怕就不是饮食上的事儿了。我对它的营销策略只能说:高,实在是高。
有一阵子爱看电视节目《恐惧因素》(《Fear Factor》),六个骄健男女为争夺五万美元,除了要做各种危险动作,还要过“吃”这一关:吃牛眼珠,吃虫子,吃动物内脏,吃“毛蛋”。说实话,这些东西都是高蛋白,大多是熟的,营养上佳,但是口味质地可能剧差。看着一个个帅哥美女为了金钱极其难受地吃着咽着,我居然和我母亲有了共同语言:吃饱了撑的,他们就没见过三年自然灾害。我也没见过,也不会再见到了。
偶尔矫情,讲究一下盘子的和谐碗的情调,想到理论上再不用操心毒大米瘦肉精缺斤短两什么的,觉得自己在这个新国家里很幸运。
在加拿大这几年,无论怎么变,内心里我仍顽固地怀念着中国的街头小吃。开始不理解,那些除了卫生,色香味营养俱佳的盒饭,为什么是市容部门打击的重点对象,为什么不能管理组织好,而要一律封杀呢?我也理解了为什么老华侨回国,吃到久违的家乡饭时会激动得老泪纵横。我如果有机会回祖国,也许会在第一时间直奔魂系梦绕的看起来干净的煎饼果子摊。
胃的固执还好办,性格上如果像共产党员那样,死守自己原来的那一套,即使移到天堂里,想必也不会说天堂的好吧。
不能改皮肤眼睛的颜色,也很难改变从小养成的饮食和母语习惯。不过,加一点新方式,多一种新做法,像圣诞节时,把圣诞树和‘福’字搁一块儿,又吃火鸡又吃饺子,我看没什么不对劲儿的。
我到现在对食物广告里吮手指的性感美女仍不感冒,对“呼噜呼噜”的吃面条声也开始敏感。
好的,试着接受;坏的,试着摈弃。人是遗传变异适应环境改变环境的动物,颠扑不破。这就是我通篇闲白想要说的。
(雅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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