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激烈的两党斗争,无数的辩论、妥协、讨价还价,美国国会终于在大限到来之前的那一刻(1月2日)达成协议,并经奥巴马签字成为法律,全名为AmericanTaxpayerReliefAct2012,从而使美国悬崖勒马,避免了坠崖的危险。法案主要内容包括:年收入大于40万美元的个人,或夫妻联合收入大于45万美元的家庭,其税率由35%提高到39.6%;其资本增值和红利税也由15%提高到20%;薪资税提高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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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8日已过去半个多月了,税报完了,大家也松了一口气。很多人好奇,美国人的平均收入有多少,我家的收入与老美比算哪个档次。也有很多人想知道我交的税,UncleSam都拿去干吗了,等等。本人是作财务规划的,对财经方面的自然比较注意,也搜集了很多这方面的资料,现整理一下,供大家参考。先说家庭收入。据美国人口统计局(USCensusBureau)的资料,2008年美国全国有一亿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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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有词曰:久有凌云志,重上井岗山。三十八年过去,弹指一挥间。今年(2009年)是本人中学毕业30年,也是上大学30年.暑假特意回国参加了中学和大学两个30年的同学聚会,见到了许多多年未见的同学和朋友。有些同学毕业后就各奔东西,从未见面.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30年人世沧桑,应了我们大学哲学课上的一句话:变是永恒的,不变是相对的。中国这30年是巨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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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期专栏文章谈到了美国人的家庭收入及其联邦税的用途,今天谈谈以收入来划分阶级的问题。从大陆出来的人都念过“马列主义哲学”和“政治经济学”,对“阶级”的理解比较简单而直接:以是否占有生产资料来划分阶级,除了原始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没有阶级外,每个社会都只有2个阶级:奴隶社会有奴隶主与奴隶,封建社会分为封建主和农奴,而资本主义社会则是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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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期文章说到房产公司东给我发“哀得每顿书”(最后通牒),我自然不敢掉以轻心,第一步先求法律上站住脚。我给律师客户打电话,请求法律咨询。她让我把lease和房东要“终止”租约的信传真给她看看。在电话里我问了她几个问题:第一,当然最重要的是房地产公司有没有权力单方面变更租约;第二,如果我不搬走,房东是否可以强制让我搬走;第三,如果打官司,我能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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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断从报纸新闻和朋友闲谈中听说有房东、房产公司如何“宰人”,如何刁难租房客的,有时还庆幸自己运气好,没有碰到“恶人”.没想到前不久也让我摊上了,被恶房东欺上门来,我自然是奋起抵抗,与之周旋了好几个月,最终是恶房东败退认输,维持租约.其中故事跌荡起伏,很有意思,写出来与大家共享,大家日后若有类似的遭遇,也可作为参考.话说六、七年前本人从纽约人寿辞职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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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李从自己和朋友当地主、做房东的经历中得出的第三个感悟是在美国穷人和弱势群体是备受呵护和保护的。像他朋友Jim被房客Rachel耍得团团转却是一点办法都没有。法庭已经裁决要Rachel搬出去,她却在最后通牒到期前一天找到了慈善机构,慈善机构答应替她付拖欠的2个月房租,Jim收到了钱,驱逐令也就自动失效。Jim花了无数的时间和精力,法庭也是几进几出,最后的也是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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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有事找关系,而在美国,有事找律师。律师就是拿钱办事的职业,吃官司了,找律师,要移民了,找律师,开车吃到ticket,也可以找律师。有大麻烦,找律师出面尽管不一定逢凶化吉,遇难呈祥,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还是可以的。小事情不想自己出面,或没有时间出庭,或怕不懂法律程序,都可以请律师代劳,所谓拿人钱财替人消灾。驱赶房客这种事当然可以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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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m的case暂且按下不表,老李自己的日子也不好过。本来Tom答应3月15日的房租到4月30日一定付清。怕口说无凭,老李还特意写了一篇长长的email,3月份房租4月底交,4月份房租5月15日前交,5月15日due的房租5月底交,6月份开始回归正常。为表示地主的“仁慈”,老李还特意免掉了latefee,就此一次,下不为例。Email特意强调以上几条只要一条没做到,Tom就要立刻搬出condo,绝不宽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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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那个胖女人用粮食劵买了满满一车不差钱的老李都不舍得买的昂贵食品时,老李很有点愤愤不平,心想美国真TMD是穷人的天堂,我每年付大把的税,却不舍得买满车的阿拉斯加螃蟹腿和大虾,而靠纳税人养活的穷人买十几美元一磅的螃蟹腿却眼都不眨一下。这就是美国,低收入者吃饭可以领粮食劵,住房可以申请Section8,没钱看病可以拿Medicaid.医院的墙上到处贴着告示,大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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