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
阿小珊:
给你下雨,可以插队早上吗?我家又旱了!
歌儿:
宝贝,多谢啦,明天就贴!
12月7日:
阿小珊:
谢谢宝贝儿,你总是那么宠我,让我觉得很幸福...
对了,文章有个大漏洞,我先说在书店,可后来又说"那天,站在杂货店的货架前",如果是记得我那篇博客的细心人就会发现乐!
不太麻烦的话,改回去"书店",好吗?
过个好周末,我们好好玩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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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个星期过的有点昏天黑地,本来改论文的任务已经挺重的了,老板又给加了码,让我申请一个博士后的Fellowship,各种材料准备起来也是费时费力,本来到上周二左右已经基本准备好了,但周三的时候突然听说,我以前计划要在国内做的一个临床试验,经费被取消了。因为原来科技部准备下发的科研经费都被调拨去了四川赈灾。这对我来说多少有点象当头一棒,一下子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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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在书店里,居然发现了信纸。信纸是宣纸,宽宽大大的竖行,浅灰的调子,陈旧的色泽,几笔淡淡水墨勾画一丛疏落写意的兰叶,非常清雅。
信纸,是件久违的物事。
小的时候,我写过很多很多信,也曾收到过同样多,也许更多的信。那一封封手写的信,在我爱,或者爱我的人们之间往复奔走,装载传送着种种心情和心意。一直到90年代末期,我和好友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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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着4年的暖冬,都让人快忘了冰天雪地的严酷。知道老天不会眷顾我们这儿太久的,早就预期到今冬会是一个很冷的冬天。查了查近几年的降雪历史,也就零二末零三初下的最猛,记得那年第一场雪是12月5日,记得跟几个好朋友在厚厚的雪地里玩的很开心的时光。那时,想到雪,就想到堆雪人打雪仗,就想到雪树银花,就想到轻轻吹起栏杆上积落的雪花,透过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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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岁,在我最渴望读书的时候,书店里除了《金光大道》,《艳阳天》每天喜洋洋傻户户地招呼着读者外,《赤脚医生手册》大概是当时最好看的书了。所以,私底下相互借阅,是我们当时唯一读书的渠道。《林海雪原》,《青春之歌》,《第二次握手》,《三家巷》等当时的禁书,我都是私底下偷偷读完的。这种偷读的刺激,加上对异性懵懵懂懂的一丝向往,常常读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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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往,我们家从没有正经做过感恩节晚餐,并非不感恩,如果简化成一个字的话,就是懒。火鸡那么大个,想想我就头大。首先我不会做火鸡,再说我们又不爱吃火鸡,就算做了,再大的肚皮一顿也吃不完呀,剩下的不就更难解决了吗!于是若干年来,这个周四的晚饭总是和平常差不多。细说起来由,这个节也算不上我们这些“后来人”的节日,不庆祝也说得过去。就当是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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潇潇的新同桌是黑黑,瘦瘦,高高的阳,他的学号是7,因为他入学的成绩在全班排第七。而潇潇的学号是55,嘿嘿。那时潇潇脸皮很厚,从未把升高中考试成绩放在心上。倒是第一次期中考试后,班主任在全班表扬进步幅度最大的同学,从55名跳到X名,让潇潇认为是奇耻大辱。高中的日子在一次又一次的考试,排名之间飞快地滑过。一天,星又从后面拍拍潇潇的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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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又要过完了。今天算是澳洲正式进入夏季的第一天。周末因为生了病,过的有点浑浑噩噩,今天早上出门,就一下子意识到了不同。天气很给夏天面子,今天是个大晴天,空气也终于温暖了起来。季节的变换,有时是不知不觉发生的,有时又好像就发生在这么一夜之间。蓝花楹已经悄悄的隐退了去,很快就要到Xmasbush粉墨登场的时候了。最近周围的同事朋友们讨论的都是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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潇潇是她们家族这一代人中第一个来报到的,而且与老二相差好几年。小时候她鲜有同龄的玩伴,不是和大人在一起,就是跟在大孩子后面。在这样的环境中长大,她既幼稚,又早熟。刚刚识了几个字,潇潇就开始看大部头的小说了。其实只是看热闹,好多东西并不懂,但这些书似乎也使她比同龄的孩子成熟。因为比同班同学小,个子老是跟不上,一直被认为是个小毛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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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周前妈妈托人给我寄来了一个小包裹,里面有两样令我爱不释手的宝贝。自从我出国以来,她总会找熟人给我捎点儿小东西。这种机会,平均一年能有两三回吧。妈妈的神奇之处就在于,她打电话的时候也不问我需要什么,可每次当我打开她的包裹时,里面的东西总是正和我意。
比如首饰。我偏好美丽的石头和圆润的珍珠,尤其钟爱碧玉。相反的,对于金银这种闪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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