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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错误不等于一个正确:大法官巴雷特如何守住司法的制度边界

(2025-06-29 08:51:34) 下一个

文明系列·制度语言篇

 

两个错误不等于一个正确:大法官巴雷特如何守住司法的制度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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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Trump v. CASA 一案中,美国最高法院以6:3多数票限制了地方法院发布“全国性禁令”的权力,川普政府被广泛认为取得胜利。然而判词真正的主角,却不是行政命令的存废,而是两位大法官之间关于“司法边界”的激烈交锋。

 

Barrett与Jackson的对抗,不只是观点不同,而是对制度角色本身的两种截然不同理解。

 

Barrett最终以一句被反复引用的制度冷语,划出法治社会最后的底线——“两个错误,不等于一个正确。”

 

一、引子:两个错误,不等于一个正确

 

在 Trump v. CASA 案中,美国最高法院以 6:3 裁定,限制地方法院发布全国性禁令的权力。这一裁决迅速被媒体定义为“川普的胜利”“保守派的制度反攻”。

 

但当你翻开那份判决全文,会发现更值得关注的,并不是政治胜负,而是两位女性大法官之间一场公开且罕见的制度交锋。

 

大法官 Amy Coney Barrett,在回应异议意见时留下了一句几乎可以写入制度教科书的冷静警句:

 

“两个错误,不等于一个正确。”

 

她说的“两个错误”,指的是这个时代最常被混淆的两个判断:

 

    第一个错误:行政机关可能确实违法,越权、僭用或规避法律,应该被制衡;

    第二个错误:地方法院,尤其是基层联邦法官,用全国性禁令冻结整个国家的政策执行,超出其宪法赋权的司法边界。

 

而公众往往会犯下第三个错误——以为只要第一个错存在,就能容许第二个错发生。

 

Barrett 不同意。

 

她并不是在为川普辩护,而是在提醒整个制度共同体:不能因为一个权力越界,就允许另一个权力也弃守原则。

 

 

二、制度战场:全国性禁令,到底违不违宪?

 

全国性禁令(nationwide injunction)并不是一项宪法赋予的联邦法院职能,而是在20世纪中后期逐渐形成的一种“战术性司法工具”。本意是为了制止系统性违宪行为,但在进入高度极化的政治周期后,逐步异化为反对派用以冻结政策执行的“制度阻断器”。

 

尤其在川普政府期间,几十项移民、预算、军令与疫苗政策尚未执行,便在初审阶段被地方法院一纸冻结令全面停摆。

 

这不是法律审慎,而是制度混乱。法院从监督者,变成了政策主导者。

 

巴雷特此案的多数意见,正是要切断这种制度异化链条,让司法回归其应有的约束结构与地方法域逻辑。

 

 

三、降维打击:巴雷特如何反制杰克逊?

 

这场判词中的对抗,不止于立场之争,更是一场关于法理完整性与制度角色自律的对照。

 

杰克逊在异议中主张,若不允许地方法院下全国禁令,行政权将“无法无天”,法院将“坐视不救”;

而巴雷特直接指出:

 

“杰克逊的意见,既不依赖于现行法案,也不依赖于任何可识别的理论。”

 

她进一步指出,司法不能为了阻止行政越权而实施“司法僭越”。

她用最具伤害性的反问收尾:

 

“杰克逊大法官一边谴责帝王般的行政权,一边却在拥抱一个帝王般的司法权。”

 

最后,她冷静地援引杰克逊曾说过的一句话:“人人都应遵守法律。

她补充道:“包括法院自己。”

 

 

四、全球制度对照:美国“全国性禁令”是异类

 

放眼全球,没有任何其他法治国家允许地方法院发布全国性政策冻结令:

 

  英国司法机关强调议会主权,极少冻结国家政策;

  德国联邦法院即使裁定政策违宪,也给予修正期而非立即冻结;

    加拿大、澳大利亚、法国等国家的法院权力均限制在个案与辖区内;

    唯独美国,在过去十年里形成了“制度反射”:一位法官,即可冻结整个国家的行政秩序。

 

这种变形制度,才是 Barrett 判词真正想要纠正的病灶。

 

五、制度的最后防线,是自我节制

 

司法不是救世主。真正的制度文明,不是靠谁能对抗谁,而是靠制度参与者都能约束自己。

 

Barrett 的判词让我们记住一句看似朴素却至关重要的制度原则:

 

“即使你认为行政越权,法院也不能以纠错之名而越权。”

 

制度文明不靠胜者发号施令,而靠每一权力节点守住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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