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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系列·制度误读篇(其七) 胜利即罪?当打赢战争触犯制度——美式权力的悖论性校正机制

(2025-06-23 09:42:57) 下一个

文明系列·制度误读篇(其七)

 

胜利即罪?当打赢战争触犯制度——美式权力的悖论性校正机制

 

一、引子:赢了伊朗,却要被弹劾?

 

2025年6月,川普以一场毫无预警的“午夜铁锤”式打击,精准摧毁伊朗境内福尔多、纳坦兹与伊斯法罕三大核设施,宣称“全面任务成功、目标摧毁、人员零损伤”。

 

在共和党舆论场,这几乎是“斩首苏莱曼尼”以来的又一次辉煌外交胜利。

但令人错愕的是,就在舆论高涨之际,以AOC为代表的民主党左翼,竟高调呼吁国会:

 

“立即调查总统是否未经授权擅自动用武力——并考虑弹劾程序。”

 

看似荒谬:总统刚“赢了一场战争”,却要面对制度反制。

但这并非政治儿戏,而是美国制度设计中的一种深层逻辑:胜利者不能不受限制,权力越有效,越需校正。

 

 

二、美式制度的本质:不是让权力赢,而是让权力有界限

 

美国宪政制度的核心,从来不是“效率优先”,而是“约束优先”。

总统是三军统帅,却不能单方面发动战争;

政策可以快速执行,但必须经由程序正当性洗礼;

权力可以临机决断,但任何“超出界线的成功”,都必须面对制度性回火。

 

换句话说:

 

美国制度不是为了让你“赢”,而是为了让你“别赢得太快、太彻底、太不透明”。

 

这也是为什么,川普式的胜利,常常招致民主党式的反制,不是因为他们不认战争结果,而是因为他们不接受“权力无约束地收割结果”这件事本身。

 

 

三、AOC与制度左翼的反击逻辑:不是反战,而是反“未经授权的胜战”

 

以AOC为代表的新左翼,其立场并不必然亲伊朗、反美国。他们的反应主要建立在以下几点制度逻辑之上:

 

 1. 战争权是国会专属,不能绕开授权

美国《战争权力法案》明文规定,总统可在紧急情况下发动短期军事行动,但若持续或扩大,必须获得国会授权;

即便斩首有效、打击精准,也不能构成“反授权合理化”。

 

2. 军事成功不等于程序正义

他们主张:“战争不是凭总统的胆量决定,而是要问这个制度是否同意。”

在他们看来,川普的行动是“总统人格超越制度”的典型表现。

 

3. 担忧军事成功变成选举操作

正因川普此次打击精准、反应克制,所以更易转化为“选举资产”;

在左翼看来,这是”把国家暴力转化为竞选工具”的不正当使用国家机器行为;

所以不管赢得多好,也要拆除制度滥用的正当性幻象。

 

 

四、制度的悖论性校正:越成功,越危险

 

这便是美国制度最有意思、也是最难理解的部分:

 

在这个制度中,“做对事”不如“做得守规矩”;

“结果好”不能替代“程序正当”;

“赢了敌人”,有时反倒成了“威胁制度”的罪证。

 

它不是要打击胜利,而是要问:

你是如何胜利的?

你是否按制度游戏规则赢的?

如果你绕开了制度还赢了,那你是不是证明了制度本身可被绕过?

 

所以制度要反击的,不是成功,而是成功之外的“不需要制度”的幻觉。

 

 

五、制度悖论的双刃性:制衡与掣肘之间的灰色地带

 

这套制度机制也不是没有代价:

 

正面作用

负面后果

制约强人权力、防止总统“以战谋选”

导致应对突发危机效率不足

维护权力分工、让战争合法化

容易被敌对势力解读为“内部分裂”

避免军事独断、维持民主可信度

削弱军事威慑持续性,容易“胜而不定”

 

 

这也正是当前美国困境的缩影:

在制度信仰下,你不能只赢战争,你还得赢得制度的同意。

 

 

六、谁才是“制度的真正胜利者”?

 

在川普与AOC之间,并非战争胜负的争执,而是制度本质的对立:

一方认为:国家安全优先,快速打击、精准压制,制度应为此让路;

一方认为:制度是底线,不因成功而动摇,不因胜利而沉默。

 

而在美式宪政架构中,后者往往拥有“修复机制”——哪怕是在胜利之后。

 

这正是美国制度最令人不安、却也最具文明特征的地方:

 

在这里,胜利者也可能是被审视者;

打赢战争的人,不一定打赢制度;

而制度,必须连胜利本身都能约束,它才是真正胜利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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