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写是觉知的捷径:疗愈与被疗愈,照见与被照见
如果有机会穿越时空,我想去看的地方,不是什么历史大事的现场,而是一张小小的木桌——简·奥斯汀坐在那写作的桌子。也想去密西西比河边,看看马克·吐温小时候长大的小镇。汤姆·索亚历险记曾是我小时候最喜欢的书之一,那个男孩的自由和调皮,是我童年幻想中从未拥有过的冒险。
童年的阅读,是一种梦。有些书,年纪一过再读,就没那么有意思了,比如《吹牛大王历险记》。但也有些书,是“相逢永不恨晚”的。比如《长袜子皮皮》。当然,能在小时候读到,可能是更幸运的。
但是,大约在三十岁出头的时候,我读到了皮皮背后那位作者阿斯特丽德·林格伦的真实故事。
她16岁在报社做实习记者,被49岁的已婚主编看中,怀孕、去往哥本哈根生子,产后几天就把孩子托付他人,自己孤身回到瑞典谋生。那时她才19岁,经历了孤独、贫穷、耻辱与绝望。她后来回忆,那是她“想自杀的日子”。
她曾说:“如果没有这件事,我大概也会成为作家,但不会这么出色。”
原来,我小时候所敬仰的“力大无比的皮皮”,她背后的创造者,也曾经历过生命中最黑暗的深渊。她不是“天生强悍”,而是在被现实打到谷底后,靠能力勉力爬了上来——并且选择用投射生发升华。
写作,是对自己最深的观察
好的作家都有抽离的能力,对世人,也对自己。她们有时也会织一段梦,给浮世苍凉留一点缝隙。张爱玲曾说自己“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上面爬满了虱子”,她比谁都清醒,却也能用文字给娇蕊一个家。萧红在兵荒马乱中写生死场,《呼兰河传》,写童年、写乡愁、写麻木人性,也写短暂但珍贵的亲情。
这些作家身上有一个共同的特质:敏感与伤痛共生,抽离与反思同在。她们写,是把天赋充分的打磨,最终不单可以赖以谋生,也在其中照见与疗愈自我。又有多少人,被她们的文字照见,与疗愈。
书写,不在于单纯说出“我是谁”,而在于通过写作,发现“我是什么”。
当你落笔,你就站在了那个观察自我的位置上。你的觉知开始放大,——你开始感知四时风雨,感受“我”只是宇宙流动中的一粒沙。而这粒沙,是独一无二的。
写作,是让你在混沌中停下来,给自己一个角度,慢慢看清楚那些纷乱的念头和情绪。它让你一边消融于天地,一边用文字刻画自己和周遭。在有我,与无我境中往来,升扬,沉降,反复。这才是writing的妙处。
而那些一张口发言就是我我我,毫无抽离之意的,网络之大,竟也榨不出皮囊下的小你。
书写,是觉知的捷径
写作不是炫耀,也不是证明,而是一条回到真实自我的路。它让你在无数碎片化信息和情绪中,找到自己的节奏和方向。它让你学会在生活的喧嚣里,静静地“有我”和“无我”来回穿梭。
林格伦用写作,将自己那些伤痛和挣扎,化作了皮皮那个明亮、调皮、大力的小女孩。我猜想,也许是她作为母亲的经历,赋予了她足够的坚韧,得以与内在的小女孩建立起连接。
写,是一条捷径,如果你敢于踏上那条看似荒芜的小径,并与内在的凌乱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