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后记
媒体猜测的可能性:
1975年还没有电脑,更不用说联网了。她可以用她的社会安全号码(SSN)很多年,而且永远不会有理由被红灯标记,因为当时还没有这样的系统。
这位“所谓的”丈夫(文章中说他可能是也可能不是她丈夫)把她送去医院,两小时后才回来。又是一个不同的时代。我觉得这很可能是因为堕胎手术。简单的门诊就诊不需要那么长时间,但堕胎也不需要住院过夜。而且,1975年,堕胎刚刚被美国最高法院合法化,但当时仍备受争议。在罗诉韦德案判决之前,她所在的州拥有一些最自由的法律,但尽管如此,抗议活动仍然很常见,女性受到骚扰,有时甚至遭到殴打。男人把女人送去医院的情况并不少见,一方面是因为他在那里不合适,另一方面如果女人能假装是因为其他原因在那里,事情就会好办得多。再说,有些男人就是混蛋……
当时也没有《健康保险隐私及责任法》(HIPPA)。当时有隐私法,但这么多年过去了,医院未能披露信息,可能更多的是因为他们不必永久保存记录,而不是出于隐私考虑。
护士说,这名女子举报了丈夫的虐待行为,但并没有说明送她来的罗伯特有虐待倾向。她可能已经再婚,并且这些年来一直使用着另一个名字。再说一次,当时根本没有计算机网络连接所有这些医院、警察局,甚至社保数据!
我个人认为,她只是决定离开罗伯特,所以她就这么做了。她当时还年轻,而20世纪70年代的年轻女孩有很多选择可以获得免费住房和食宿,尽管其中一些选择并不理想。
他们凭什么指望一个患有痴呆症的女人能记住这些?这肯定很让人沮丧,但我觉得他们不会从她那里得到答案。我觉得如果他们回溯到足够远的地方,或许就能得到答案……她确实说过她丈夫虐待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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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忆是随身携带的被选择性的提醒 -----Alfred Adler
2025/0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