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伦多大学社会学教授约翰•李(John Alan Lee)于 2014年12月自杀死亡。他精心策划了自己的“安乐死”,并在自杀前几个月与加拿大广播电视台(CBC)的工作人员讨论了他的自杀决定,由电视台向全国播放他们的对话。
李教授的案例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我们有义务为别人生活吗?”
约翰•李,八十岁,身患诸多疾病,许多疾病随年龄而加重。他的肋骨骨折了;他的视力在衰竭;他因胰腺炎发作而受苦;他的哮喘越来越严重。他说,他再也无法享受那些他喜欢的活动了;他的花园长满了杂草,他心爱的独木舟闲置后院的一角。
五年前,李教授曾心脏病发作,那时他就确信他需要开始计划自己的死亡了。
在电视采访中,李教授提到:“这不是一个快速的决定。但是,如果等待太久,我最终将躺在医院或疗养院里,他们将不再让我做出选择。我知道发生这种情况的人。对我来说,这是个警示。”
他清楚地知道,他日益衰弱,他希望在自己还有自知力和自制力时安排好自己最后的日子。
当记者问他有没有“遗愿清单”时,李教授答道:“我没有遗愿清单,我没有未完成的任务。只是够了,enough is enough。”
李教授感到最艰难的是与他儿子彼得的对话。彼得起初不同意他父亲的自杀计划。经过与儿子进行长时间的关于生死的深刻讨论,最后,彼得接受了父亲的决定,但拒绝在他死亡那天在场。
李教授签署了各种文件,并与自己的朋友一一告别。
那天,李教授还小心翼翼地留下声明,说明没有任何人参与他的自杀计划。然后在两位好朋友的陪伴下,他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李教授的死亡引发了广泛的争议:什么是“完成生命”和“理性自杀”?
因为他的自杀并不是由于绝症或极度痛苦所引起的,这只是源于李教授的信念,他认为“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