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亚伯拉罕所信的是那叫死人复活,使无变为有的神,他在主面前做我们世人的父,如经上所记:“我已经立你做多国的父。”
这里保罗首先指出“亚伯拉罕所信的神”的两个大能:1是叫死人复活(掌管生命);2是使无变为有(创造)。这里就存在两个可能性,一是保罗没有什么特别的含义在其中,只是突然想到神的这两个大能,便写上去,修饰一下神的伟大;二是保罗选择这两个大能,有着特别的含义,和上下文有着紧密的联系,那么就需要仔细思想,保罗指的这两个大能,和亚伯拉罕的信究竟有着什么样的联系?
首先我们看看叫死人复活,第一种可能,希伯来书 11:19 说信心之父亚伯拉罕“他以为神还能叫人从死里复活;他也仿佛从死中得回他的儿子来。”
第二种可能,19节说:亚伯拉罕“想到自己的身体如同已死。” 本来不可能在有后代,但神却赐给他们以撒,相当于死里复活。
第三种可能,24节又说:“信神使我们的主耶稣从死里复活的“ ,保罗想到的可能是耶稣的死里复活。
这三种可能,也许都在保罗的思想当中,但考虑上下文保罗并没有提到以撒,而且保罗可能刻意避免亚伯拉罕因献以撒有可夸口之处,因此,第一种的可能性要低一些。
接下来,我们看看使无变有(原文:召出未成形的就如已经成就了的)。这里指的应该是神创造的大能,使得本来没有的东西,成为有了。就如同神创造天地,如同亚伯拉罕本来没有后裔以撒,但结果就有了。
保罗说,亚伯拉罕他在主面前做我们世人的父,这个主是那位使人得生命的、也是创造的主,亚伯拉罕相信这位主,就成为我们世人的父,不单是肉体上犹太人的父,也是非肉体上外邦人的父,是所有人的信心之父。
正如旧约创世纪17:5 所说的,亚伯拉罕被神立为多国的父,这这里,国用的是复数,就不单指犹太人的国,也包括外邦人的国。
18 他在无可指望的时候,因信仍有指望,就得以做多国的父,正如先前所说:“你的后裔将要如此。”
为什么亚伯拉罕可以做多国的父,是因为他在本来没有任何指望(亚伯拉罕身体已经衰老,撒拉已绝经)的时候,因着信这位大能的神,仍存有盼望,正是凭着这样的信,他才能成为多国的父。
”你的后裔将要如此“ 来自创世纪15:5,意思是亚伯拉罕的后裔将像天上的星星数不尽一样,极其众多。亚伯拉罕相信神的这个应许,即使在理应绝望的时候,他也抱有盼望,这是他的信,得以成万国之父的信心。
19 他将近百岁的时候,虽然想到自己的身体如同已死,撒拉的生育已经断绝,他的信心还是不软弱,
保罗具体解释了18节所说的没有指望和有指望。虽然现实情况是和撒拉有后裔是不可能了(原文的断绝也是死亡那个字),但他仍信靠神的应许,信心并不软弱,仍然抱有盼望。
20 并且仰望神的应许,总没有因不信心里起疑惑,反倒因信心里得坚固,将荣耀归给神, 21 且满心相信神所应许的必能做成。
这是进一步解释亚伯拉罕信心不软弱的表现,他不怀疑神的大能和神的应许,反而因着对神的信心,自己得以坚固,神的应许必会成就。而这一切的成就,也都是神的大能,神的信实、神的荣耀,亚伯拉罕自己绝无可夸之处,他也将一切的荣耀都归给这位”叫人死里复活""使无成为有“的大能的神(1:21说不信的人不肯将应得的荣耀归给神)。实际上,亚伯拉罕和撒拉,对于神的信靠,并不是从一开始就建立完全的,读者都知道他们的小信、他们的软弱;直到献以撒,亚伯拉罕的信心,才达到了最高峰。保罗这里强调的是亚伯拉罕信心得坚固的结果,而不是过程。
22 所以这就“算为他的义”。
这是保罗对整个4章的总结,与第3节前后呼应。亚伯拉罕是因着信,被神算为义的,而不是他本身是义的,也不是靠他的好行为赚得义的。
23 “算为他义”的这句话不是单为他写的, 24 也是为我们将来得算为义之人写的,就是我们这信神使我们的主耶稣从死里复活的人。
这里的被称义对象范围的延申,就非常的重要了,亚伯拉罕被算为义,和我们有什么关系呢?那就是如果我们这些他的后裔,能够象他一样,信同一位大能的神,我们也会被神算为义。同一位神,祂可以把身体仿佛已死的亚伯拉罕撒拉,从死里复活(赐给他们一个后裔以撒),祂也可以把我们的主耶稣从死里复活,我们相信祂儿子的复活,也就是相信天父使我们得生命的大能,也就是相信神的奇妙伟大的救赎。亚伯拉罕是在信神的应许当中死去的,并没有见到应许的成就,而我们不同,我们是已经知道(先知和律法的应许,主耶稣已经成就)这应许的成就,我们的信,应该更加的坚定和有把握!值得留意的是,无论是亚伯拉罕,还是我们,我们信的对象,是神,而不是神的应许(它是我们相信的内容)。
25 耶稣被交给人,是为我们的过犯;复活,是为叫我们称义。
这是我们所信的主耶稣死而复活的目的,祂被人杀死,是要做挽回祭,担当我们的过犯,除去我们的罪;祂复活,也是为了叫我们被称义,被宣告无罪。而这二者缺一不可,因为祂的复活,表明祂的挽回祭得了父的悦纳,我们的过犯彻底被洗净,我们的生命才在祂的复活中得以永恒,这也是救恩的真正意义所在。显然,死和复活是耶稣救恩的核心。
罗马书第4章,主要解决的是,因信称义不单适用于犹太人,也同样适用于外邦人,因为亚伯拉罕被神算为义的时候,还没有受割礼,还是外邦人的身份。他被称义,是因为他相信、顺服那位使人死里复活、叫无变有的神,并不是他做了什么,不是遵守律法而赚得,而是完全的恩典,叫亚伯拉罕毫无可夸之处的神赐下的恩典。亚伯拉罕信神,被称义,我们这些因信同一位神而成为亚伯拉罕后裔(非肉身的,而是属灵的)的人,也必会因信,同样被神称义。犹太人的盼望(被称义)就是我们的盼望,犹太人的福气(得救恩),也是我们的福气。
备注:我的这些”罗马书读经笔记“,很多地方参考了D.A.Carson NIV Zondervan study Bible,"圣经综合解读”,周兆真罗马书中文圣经注释,鲍会园罗马书天道圣经注释,李思静博士的一些讲道内容、以及其他一些参考书目。非常谢谢这些学者提供的一些见解。求圣灵继续带领,使我可以完成罗马书的读经笔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