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小人物

大陸移居香港新移民。老話說“井底之蛙”,在內地我只看到碗口大的天。來到香港,有了比較,才知世界如此精彩。我只說自己想說的話,不代表任何人。我希望中國好,期望中國有大的智慧,處理好國際關係,學會算大賬,不賭一時之快,能成就大事,令海外的中國人感到驕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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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下香港:解決幸福或許最大公約數

(2024-03-01 22:41:51) 下一个

一段時期以來,香港也是多事之秋,都不平靜。

從特區政府到普通百姓,大家關心社會穩定,關心與自己切身利益相關的經濟復甦,從社會輿論到民間腔調,梅西踢球“不下場”風波,羅奇“香港完蛋”言論事件,港股疲軟不振事實,社會有著各種不同的聲音,也是正常不過。

對香港也是一個警訊。

作為站在舞台中央(現代人叫C位)的港人父母官的特區政府,這回也是經受大考驗。大家看得到,特區政府鉚足了勁,要大幹一場,拼經濟,搞建設,這從一系列的夜繽紛活動,投資貿易峰會,提出響亮的“背靠祖國,聯通世界”的口號,以及舉辦各類盛事經濟活動,看得真真切切。

當然,想幹事是態度問題,幹成事卻是水平問題。
一邊要拼經濟,搞建設;一邊還要23條立法,為國安開道。分身有術,自然是很不容易。

這讓我想起一句古話,凡事要“綱舉目張”。綱舉才能目張。
那麼,香港的“綱”到底是什麼?“目”又是什麼?

在我看來,“綱”就是香港人期盼的幸福感,包括自由、富足、保障和安全;而“目”則是基於“綱”的實現的形式的東西,比如雙普選。

實事求是說,今天的香港,比過往任何時候都要乾淨,沒有了發展和繁榮的任何障礙。國家出手,讓香港從此有了愛國者治港的話事局面。局面自然來之不易的。

香港的事情,千頭萬緒,有些還是歷史遺留問題,什麼都想解決,可能不大現實。如果抓住主要矛盾,集中精力,面對一些核心問題,由低到高,由淺入深,有些逐步解決的方案以及時間表,可能效果會很不一樣。

簡言之,香港若能解決好“綱”的問題,那“目”的問題就不是事兒,或可能全部迎刃而解。

開門第一腳很重要。不管怎麼,幸福的東西,總是每個居民都想要的。

香港幸福之一:

一是居民有工開。
有工開,嚴謹一點說是就業率。經濟景氣度有榮枯線一說,就業率也應有自己的榮枯線,多少比例是樂觀,多少是糟糕,應該有廣而告之的統計數據才行。

其實,一個繁榮的社會,符合勞動人口的就業率,反映了社會經濟動力和繁榮的景象,世界各國都高度重視。過去總講,經濟發展要“以民為本”,惠及全民。就業率就是一個很實際的“以民為本”的晴雨指標。

想想,對家庭而言:有工開,意味著有飯開;有飯開,就有勞動收入;有勞動收入,家庭才會和諧,一環扣一環。反之,則會搞出很多事,好簡單的邏輯。政府圍繞就業率制定的一些公共政策,肯定是沒錯的。

二是最低人工工時。
最低人工工時,是一個國家和地區,基於經濟發展水平以及僱主可承受的成本考慮,做出的一個保障最低人群生活水平的法律保護措施,說得具體一點是廣大體力勞動者的一個最低生活保障。目的自然是保護最糟糕的一群人的基本生活權益。

而腦力勞動者,自然不在這個範疇,比如香港特區的18萬公務員隊伍。相信全世界都一樣。

雖然最低人工工時各國標準都不一樣,或高或低,卻可以反映出國家和地區生產力水平和國民的生活品質。比如烏克蘭,為什麼有那麼多人跑到歐盟去打工,而不在本國就業,很顯然,歐盟的最低人工工時高。

所謂“人往高處走”不就是這個意思。

所以,每一屆香港特區政府行政長官都說,要把香港發展與繁榮的紅利,惠及到普通香港人身上,而提高最低人工工時,可能是提高基層市民生活收入的一個最實在的承諾。如果每年都有提高,僱主也能接受,還可以做國際比較,當然是好事,以小可以見大。

這都是香港紅利的一部分。

三是人盡其才。
香港的未來在於青年人,青年人的核心在於讀書的青年。讀書有未來,讀書大有前途。香港社會應該鼓勵讀書有用論,有健全的人才上升管道提供發達機會,為國家,為香港,更為自己的生活品質而努力。

在香港,對於讀書的青年來說,學成出(歸)來,找到一份專業對口、才盡其用、市場價值符合預期的職業,對讀書的意義很重要,因為香港一個大學學士的讀書成本是很高的。
做好讀書青年走向社會的安排,顯示了我們的管治者對職業安排和人才配置的能力,包括未來的人才儲備計劃和能力。這比政府平日零打碎敲拋出一些職位投向市場,其對青年的吸引力可能要好得多。

這其實特區政府實打實的人力資源KPI考核的一部分。

所以,香港社會,能否為本港畢業以及海外歸來的各類人才,提供人盡其才的發揮舞台,以及符合市場化的收入水平,或制定相應的法規,或提供打造香港版的馬斯克和阿里巴巴一樣的創科天才和巨無霸企業,提供孵化和成長的土壤,真的很考驗管治團隊的治理能力。

雖然這些年,特區政府高度重視人才的價值,著手推動“搶人才”的計劃並取得成效。邁出了第一步,但隨著人才的個性化需求,“搶人才”或更加具有挑戰,任重而道遠。

香港幸福之二:

一是社會化組織要發動起來;
我沒有做過統計,但我直覺認為,香港這一百多年來,受政府資助的大大小小的各類社會組織,應該不下上千家,社工從業人員至少數以萬計。

客觀講,這都是香港社會社會化服務得到外界好評的重要載體。是香港穩定和繁榮的一隻重要力量。

我們搞社區服務,離不開這些基本力量。儘管特區政府搞了區議會議員選舉,進一步完善了社區服務,提高了老弱病殘的服務力度,也是基本事實。

但過去的成功方式,不等於今日可以繼續這樣做。
隨著人們的需求日益個性化,或要求更高,原有的政府資助,議員和社工電話和必要的上門工作方式,可能不能滿足到社區服務的多樣化要求,這或是個很大的挑戰。

也許社會化組織工作,真的需要有新的思路,新的工作方式,甚至藉助集約化的智能化管理手段,在政府的支持下,才能做好社區服務,滿足到有需要的居民的現實要求,比如一些津貼申請,失業救助,子女教育,以及公共醫療等,把事情做到位很重要。

總之,香港的各級社會化組織要盡快行動起來,以專業水準,和區議會議員一道,扮演好政府與民生聯繫的橋樑角色。

二是社會保障服務要現代化;
過往幾十年,香港的社會保障服務也是有口皆碑。我理解,新時代的香港社會保障服務,應該更上一層樓,可以做得更好。
隨著老齡化社會的到來(據說6個香港人就有1個60歲或以上的人士)。

我理解,今天的香港社會保障服務,應該圍繞“老、弱、病、殘、幼,以及特殊人士和家庭”的需求,從基本生活津貼申請,住房補貼申請,日常生活救助,醫療看病預約,以及公立教育等各個方面,涵蓋生老病死,提供智能化的一攬子解決方案。

未來香港社會,沒有必要以資產多少,來決定社會保障的服務對象,是香港人就應該納入社會保障的範疇。
簡言之,用智能化、信息化手段,把全港的符合社會保障的有需要人士通通管理起來,分門別類,做到24小時自動跟蹤服務,簡單高效,幫扶到位。

香港的社會保障服務過往就有很好的基礎,應該升級到2.0版本。這其實是最好的民生。

三是政府要有持續的賺錢能力;
老話說“巧婦難為無米之炊”。沒有錢,什麼事也做不成。政府有錢,就是香港的底氣,更是做大事的先決條件。
特區政府應該成為全港所有公用事業的控股股東,不僅參與利益分配,更有話語權;用好有型的行政干預之手,和無形的市場調節之手,兩隻手都要硬,徹底消除壟斷;從香港資產價值易漲不易跌的歷史看,平衡好公共財富以及貧富差距(基尼係數不能太高)的關係,的確很考驗特區政府的政治和經濟的平衡能力;

牢牢抓住不受任何外部環境影響的長期穩定的獲利項目,確保財政盈餘家底有穩健的進賬。

過去老話說“手上有糧,心裡不慌”,錢袋子也是一個道理。財政有赤字,發債太多,居民肯定是擔心的。

740萬香港人,生活在“一國兩制”的管治模式下,希望日子越過越好,幸福感越來越高,自由而安全,這本是沒有錯的。

市民祝福特區政府審慎理財,理性投資,懂得賺錢是硬道理,建設美麗香港,富饒香港,幸福香港,應是香港的最大公約數,是政府永遠的奮鬥目標,相信更是所有居民的殷切期望。

香港幸福之三:
一是“一國兩制”應該體現財富效應;
“一國兩制”是中央政府給予香港的莊嚴承諾,以及港人的獨特生活方式。她不僅僅是一句承諾,更是財富效應。“一國兩制”應該有獨特的產品和服務,可以為香港帶來財富。

特區政府應該花大力氣研發“一國兩制”的產品和服務,相信比盛事經濟更加持久,更來錢,更有大的市場。

習近平主席都說,“一國兩制”是好制度,好制度就要繼續堅持下去,沒有理由取消她。香港應該理直氣壯地研發出“一國兩制”的產品和服務,使其轉變為百花花的銀子。

所謂“人無我有,人有我特”。你不跟他搞同質化競爭,人家肯定打不過你的。

二是普通法可以當飯吃;
如果說,普通法在香港的商業歷史上,為香港做出過傑出的貢獻,那麼,中央政府賦予香港作為唯一實施普通法地區的承諾,仍然是香港的金飯碗。

我們香港應該向世界宣佈,普通法仍然是香港商業的靈魂,是所有在香港的資金往來,貿易往來,法律糾紛以及其他經濟活動的唯一定海神針。

既然普通法過往在香港可以當飯吃,今天的普通法,在香港一樣可以當飯吃。從合同到契約擬定,從官方語言的確定到所有的經濟行為,什麼都沒有變。

特區政府應該明確承諾:普通法仍然是香港經濟活動的唯一大法,並受到政府的法律保護。這是一個很大的定心丸。

三是23條立法立足於普通法基本原則上。
國家安全是香港的憲制責任。香港作為國家主權的一部分,制定香港自己的23條立法,是無可厚非的。

特區政府應清晰告知香港居民:23條立法,是基於普通法原則上的一個香港本地法律,條款和描述是非常清晰的。普通法的用詞界定如何,23條立法表述也是一樣:絕對不會有任何偏差;不會有任何彈性空間和灰色地帶;更不會有事情發生後再來定性,不按法律條款,隨意拉人的事情。

23條立法,一是一二是二。一定清清楚楚的。和香港其他的法律一樣,沒有事實,沒有依據,只是個人言論,是不構成違反23條立法的。

一句話,我們的特區政府應該明確告訴香港居民:
23條立法,不但保護國家利益不受破壞,保護香港不受傷害,也保護居民清楚知道言論自由與違法犯罪的分手嶺。

當香港人有了自己的幸福,也就自信滿滿。更不懼怕外界說什麼了。

香港社會從此便太平無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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